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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官员确认:跨境电商新政部分条款暂缓执行

河南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局长李忠榜5月23日在一次会议上确认,跨境电商新政近日做了一些微调,尤其是检验检疫按照一般贸易出具通关单放行的规则做了调整,暂缓执行,设置了延迟一年的过渡期。在5月23日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主办的第八十三期经济每月谈上,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从李忠榜处获得上述确认。此前多个消息渠道显示,跨境电商试点城市海关及商检接到跨境电商网购保税商品核验通关单政策暂缓一年的上级通知。根据这一内部通知,从新政开始执行后的一年内,包括上海、重庆、杭州、宁波、郑州、广州、深圳、天津、福州、平潭等在内的10座跨境电商试点城市,跨境电商网购保税商品将按照新税制征税,但商品一线进区时免于核验通关单。李忠榜今日表示,跨境电子商务新政出台这一个月来一直伴随着争议。这几天大家看到媒体上的报道,新政也做了一些微调,尤其是检验检疫按照一般贸易出具通关单放行的规则做了调整,暂缓执行,延迟一年的过渡期。这个延缓一年的过渡期我有所了解,事实上就是大卫省长(原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副省长)四处奔跑上下呼吁的结果。让新生事物多走几步李忠榜称,跨境电子商务新政针对的主要是进口的保税模式,更多针对的是一些前置的商品。根据中国进口商品的结构,受到冲击最大的是有前置审批的老三样,食品、化妆品、保健品。他认为,政府在出台这样一个政策、治理这样一个市场的时候,应注意跟市场主体建立一种新型的合作互动的关系。他表示,大家感觉这次新政出台比较突然,政策的出台缺少预见性。发展趋势是对的,初衷也是对的,这时采取这个政策的阶段、发力的时间点就尤其重要,这是一个合理性的问题。如果一件政策出台让市场各方感到突兀,我们作为监管者要去检讨,这样的政策是不是符合事物的发展规律,也就是科学性,是不是体现了我们政府出台这个政策的初衷,是不是有有效性,是不是符合这样的发展规律。李忠榜表示,对跨境电商的治理是不是一种合理的监管,监管是不是越严越好,或者是越松越好,从监管部门来讲,需要针对不同阶段有一个精准的政策。当前中国跨境电子商务是进口保税模式下的跨境电子商务,2015年全年的规模也不到150亿人民币,大概占去年全年外贸进口的10.4万亿的千分之1.4。李忠榜认为,这样的一个业态现在恰恰是在生长发展的过程当中,更多的可能是需要有一些支持的政策,在发展的过程当中再逐渐去实现公平。他认为对这样的模式要再宽容一下,让跨境电子商务保税模式进口再多走几步。这是我对新政的一个体会,新生事物还非常小的规模,我们可以再看一看。监管思维急需更新李忠榜认为,作为监管部门来讲,在互联网的时代,监管的思维必须要基于互联网进行理念的更新,使出台的政策也必须适应互联网的要求。对这次新政而言,他认为税收框架的设计、监管模式的设计、以及配套政策的设计都应该建立在互联网这样几个基础之上。在李忠榜看来,跨境电子商务新政出台的初衷可能是基于国家对电子商务发展战略的整体思考,具体包括三个方面:第一是扩大出口,第二是优化进口,第三是公平竞争环境的维护。他表示,政府公共管理首要职能就是建立市场规则,完善市场秩序,规范市场行为,为各类市场活动主体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同时,国家一项政策的出台,一定是要服从于国家最高的全局的战略的利益,而不是迁就一个局部的部门的暂时的利益。现在有人觉得目前跨境电商的探索和创新安排有可能会导致跟一般贸易之间不公平的竞争,新政的出台可能以此为出发点。从这个角度去看4月8日出台的新政初衷是对的,就是扩大出口、优化进口,维护公平。不过他表示,当今社会互联网已经不是一个概念了,甚至已经不是一种技术,也不是一种行业,已经成为我们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跨境电子商务是跨境加电子商务这样的一个经济活动,具有当今世界经济发展的两大趋势,一个是全球化,另一个是互联网化。电子商务才是这个经济活动现象或者交易现象的主体。因为是电子商务的盛行才使得跨境这种贸易变得如此容易,才使得买全球卖全球变得如此方便。一方面确实初衷没问题,但另一方面,监管要基于互联网的思维进行更新。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总经济师、执行局副主任陈文玲在会上表达了同样的看法,她表示,用传统的思维方式,用传统的理论,用传统的管理方式来对待现代蓬勃发展的一些新事物、新经济、新商业模式,势必会做出与之相反的理论判断,设计出与实际需要相反的政策,甚至会阻碍新生事物的发展。它反映了当前政府理论、企业、个人能否跟上时代潮流的一个重大的问题。陈文玲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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