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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方奶粉获得豁免,2018年前暂不需证书

电商报讯 4月14日消息,昨日,财政部关税司发布了《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有关商品备注的说明,说明中明确指出,即日起至2018年1月1日,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时,暂不需要获得相关产品的配方注册证书。
事实上,新政自公布到落地实施以来,社会各界均对其存在较大的异议。最争议最大的异议之一便是,新政从公布到落地实施仅仅花费了月余,让很多跨境电商企业措手不及。另一方面,与新政相辅相成的一些法律法规也并不成熟,导致监管部门在进行新政实施时往往“一头雾水”。
如紧接着新政出台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就作为新政补充说明使用。清单显示,一共包括1142个8位税号商品,其中包括部分食品饮料、服装鞋帽、家用电器以及部分化妆品、纸尿裤、儿童玩具、保温杯等。但是,像之前跨境电商一些热门的产品并未纳入其中,比如液态奶、部分奶粉。
财政部的这次说明,针对“配方奶粉”备注中“按照食品安全法应当注册而未注册的除外”的规定,说明指出,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婴幼儿配方乳粉的产品配方应当经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注册。由于《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办法》仍在制定过程中,目前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时,暂不需要获得相关产品的配方注册证书。
“从2018年1月1日起,在我国销售的婴幼儿配方乳粉,包括通过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的婴幼儿配方乳粉,必须依法获得产品配方注册证书。届时,获得产品配方注册证书的婴幼儿配方乳粉名单,将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对外公布。”
换而言之,今日起至2018年1月1日,此前被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正面清单”剔除在外的“应当注册而未注册的配方奶粉”仍然可以销售,某种程度而言,获得了一定的政策豁免期。新政实施前存积了大量“应当注册而未注册的配方奶粉”的商家们可以安心了,妈妈们这段时间也不必担心奶粉会有大幅度的涨价甚至买不到奶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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