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广告法9月1日起正式执行,广告里用这些词罚款二十万起!
2017-06-25 168
禁在大众传媒和公共场所发布烟草广告
新法中进一步加大了对烟草广告严管的力度,明确地规定禁止在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户外发布烟草广告。禁止向未成年人发送任何形式的烟草广告。
同时,为了避免变相烟草广告的发布,新法新增了规定,禁止利用其他商品或者服务的公益广告宣传烟草制品名称、商标包装、装潢以及类似内容。烟草制品生产者或者销售者发布的更名、招聘等启示中,不得含有烟草制品名称、商标、包装、装潢以及类似的内容。
加大对虚假广告的处罚力度
新法中专门增加了虚假广告构成条件的相关规定,一是内容虚假,二是引人误解的内容引导误导消费者,均为虚假广告。
新法还进一步列举了四种典型的具体情节,增加了工商部门查处虚假广告的可操作性,同时在新法的法律责任方面也加大了对发布虚假广告的罚款力度,也增加了吊销执照、证照、信用约束和行业禁入方面的新规定,极大地提高了虚假广告的违法成本。
据网友透露,新广告法上线后,极限用语的处罚由原来的退一赔三变更为罚款二十万元起!
如:国家级、世界级、最高级、最佳、最大、第一、唯一、首个、首选、最好、最大、精确、顶级、最高、最低、最、最具、最便宜、最新、最先进、最大程度、最新技术、最先进科学、国家级产品、填补国内空白、绝对、独家、首家、最新、最先进、第一品牌、金牌、名牌、优秀、最先、顶级、独家、全网销量第一、全球首发、全国首家、全网首发、世界领先、顶级工艺、最新科学、最新技术、最先进加工工艺、最时尚、极品、顶级、顶尖、终极、最受欢迎、王牌、销量冠军、第一(NO.1\Top1)、极致、永久、王牌、掌门人、领袖品牌、独一无二、独家、绝无仅有、前无古人、史无前例、万能等均属于极限用语。
据悉,极限用语包括但不仅限于商品列表页、商品的标题,副标题,主图以及详情页,商品包装等。对于极限用语的店铺,一经发现违规店铺将给予扣分并进行罚款,处于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出现情节严重将直接进行封店处理。而一旦遇顾客投诉极限用语,并维权成功,赔付金额将有商家全部承担。所以,卖家们要重视起来,自查自纠,及时进行修正和更改,以免被罚。
禁止十周岁以下未成年人代言广告
新法规定,广告代言人在广告中对商品服务做推荐证明,应当依据事实,符合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不得为其未使用过的商品或者未接受过的服务做推荐证明。
同时也规定,在虚假广告中做推荐证明受到行政处罚未满三年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再为广告代言。在法律责任当中也相应规定了广告代言人违法推荐或者证明的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
此外,新法规定,不得利用十周岁以下未成年人作为广告代言人。
增加保健食品广告、大众传媒广告等规定
针对保健食品广告中的突出问题,新法中增加关于保健食品准则的规定,保健食品禁止代言,禁止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针对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变相发布广告的问题,新法明确要求大众传播媒介发布广告应当显著标明“广告”,与其他非广告信息相区别,并加重了变相发布广告的法律责任。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音像出版单位、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得以介绍健康、养生知识等形式变相发布药品、医疗器械、医疗、保健食品广告。
针对垃圾信息泛滥的情形,新法增加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当事人同意或者请求,不得向其住宅、交通工具发送广告,也不得以电子信息方式向其发送广告,并明确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药品需标明不良反应
新修订的《广告法》与旧版相比,增加了对药品广告准则的规定,规定任何人不能代言药品广告,同时药品广告必须显著地标明禁忌不良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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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儿睡袋、宝宝睡袋种类你知道哪些?
婴儿睡袋是为了防止婴儿睡觉蹬被而使用的包裹婴儿身体的睡眠用品。随着工业产业化的发展,妇女走出家门参加工作越来越普遍,已经成为各个领域的半边天。全天候的照料宝宝,看管宝宝晚上睡觉的任务已成为年轻妈妈不可承受之重。并且,随着科学育儿知识的普及,越来越多的父母已认识到需要给宝宝自己的睡眠空间。宝宝拥有自己的婴儿床和自己的睡眠用品。而独自睡觉的宝宝,睡眠中蹬被的问题也随之而来。婴儿睡袋,作为可以防止宝宝蹬被着凉的睡眠用品,应运而生,并得到年轻父母们的青睐。 1、信封式 外观:长方形如信封样,相当于一条小被子对折,底部,侧边拉链。绝大部分设计成可以打开成被子的两用型,既可以当小被子使用,也可以对折后拉上拉链变成成睡袋。该款式优点是结构简单,一般使用双头拉链,底部可以打开,方便更换尿片等。由于被子睡袋两用型,增强了产品的实用功能,空间大,宝宝活动自由,不受束缚。缺点:宝宝容易整个人钻到睡袋里或溜出睡袋。所以,该类款式很多配有护肩设计,能防止宝宝溜出睡袋。 2、葫芦式 外观:形如葫芦,上窄下宽,一般为圆底设计。可以看成是信封式睡袋的改良,颈部收窄,可以防止宝宝溜出睡袋或钻到睡袋里,底部圆大,让宝宝双腿可以自由活动,增加了宝宝的舒适度。缺点:由于尺寸的改动,这款睡袋打开后无法作为一条被子使用,降低了产品的使用效率。 3、衣服式 外观:形如衣服,有袖,有的也有帽等。不用担心宝宝睡觉时的活动会影响使用,妨碍宝宝睡觉。现行款式大多配有加长袋,可以随宝宝的身高调节睡袋的长度,延长了产品的使用期限。 缺点:该款产品由于做工相对复杂,一般价格比较其他款式更高。上下尺寸一般相差不大,对于宝宝的双脚活动还是有束缚。并且,由于产品辅料较多,多根拉链,钮扣等,需要防止擦到孩子娇嫩的皮肤或被孩子拉扯下来误食。 4、背心式 外观:状如背心。可以看做衣服样睡袋的缩减版,去掉袖、帽、加长袋等东西一般适合夏天等季节用。 5、蚕茧式 外观:像蚕茧一样贴身紧裹着宝宝。一般做成卡通式,如蚕宝宝,青蛙,小熊的样子等。 优点是贴身,保暖好。 缺点是对宝宝束缚太大,一般需要用弹性面料做,或作成弹性结构。 6、袖被式 外观:和普通被子类似,在被子上多出两只袖子。这款产品介于睡袋和被子之间,既可以有盖被子样的舒适和活动自由,又防止了宝宝睡觉时乱动导致的露被着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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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幼儿衣服穿多少、怎么穿合适?
研究认为,小儿体重达到4千克左右时,身上会长出一层脂肪层,自身的体温调节系统就会正常工作,保持自身温暖。一般地,无论什么季节,小儿穿衣只要稍多于成人就可以了。较胖的小儿还可以比成人少穿一点。如果总给小儿穿得太暖和,身体就会失去应变力,反而更容易着凉。 原则:多穿不如少穿。只要在气温变化下,能保持体温就可以了。 宝宝究竟应穿多少才适宜? 判断宝宝衣服穿多了还是少了,不能以宝宝手脚的冷热来决定(因为宝宝手脚的血液比其他脏器相对较少,在冬天很容易发冷;在活动后,手脚又很快可以变温暖)。有一个简单的方法,让宝宝自由活动10分钟: ①如果宝宝面色红润,贴身衣服是温热的(锁骨是温热的),说明衣服正好; ②如果宝宝面唇色红,贴身衣服有些湿,说明衣服多了,应逐渐减少; ③如果面色不红润,贴身衣服是干凉的,则说明衣服太少,应适当增加。 西方人和日本人等养育小儿时,都很注意从小训练身体适应气温变化的能力和耐寒力。即使在冬季,小儿穿戴也并不多,并且让小儿象其他人一样到户外待上两三个小时,呼吸新鲜空气,活动,游戏。这样做会使小儿的面色红润、胃口良好、精神旺盛。 据介绍,日本近年出现“裸保育”:加强调节体温能力,提高身体素质的良好手段。 “三暖一寒一凉”:暖背、暖肚、暖足、寒头、凉心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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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儿玩具种类,婴幼儿各类玩具功能
一、0~3个月玩具 宝宝的身体特征:发展头部控制,身体渐渐可以滚动,开始意识到自己的手,想要抓东西。 适合的玩具类型:视觉、听觉上有刺激性的玩具,比如:颜色透明度高、对比强烈的。 可以参考选购的玩具 1、音乐床铃 在保证牢固安装的情况下,可以悬挂在婴儿床侧或者婴儿床之上,在床脚位置悬挂床铃是最安全的,因为不会掉落到宝宝身上。 2、摇铃和玩具钥匙环 这些玩具有宝宝喜欢的颜色和简单的形状。据研究,红色、黄色以及黑白漩涡高对比度的图案,是对宝宝特别有刺激效果的。当宝宝感受到玩具光滑材料,块状外形,听到咯咯或者咔嗒声,可以用嘴咬玩具的时候,他们的大脑会得到进一步的发展。 3、有舒缓音乐的玩具 宝宝喜欢听舒缓的音乐,不论是从音响中播放出来的声音,还是父母们自己唱的。 二、4~10个月玩具 宝宝的身体特征:开始发展反射能力,并用触摸来探索世界。他们不时会玩自己的小脚丫,尝试抓住物品,并双手互换物品。他们先是想要站立,慢慢开始爬行并不用支撑地坐着,腿部已能够承重。他们开始牙牙学语,并会寻找周围声音的来源。 适合的玩具类型:可以抓握,能发出声音的玩具,可以参考选购的玩具 1、吊架游戏垫 这些小玩具有的可以发出声音,播放音乐,并且手感非常的好。在游戏垫里玩耍时,宝宝能探索周围的环境,锻炼精细动作的能力,活动能力也能得到发展。 2、沐浴玩具 有塑料杯子、小动物等专为沐浴设计的玩具。 3、铃铛 内部可以发出声响。 4、音乐玩具 三、9~12个月玩具 宝宝的身体特征:开始绕着家具四处走动,喜欢晃动、撞击、投掷和扔东西。他们也喜欢寻找藏起来的物品,将物品从储物箱里面拿出来,把小手指戳到小孔里,喜欢推叠和嵌套的玩具。他们能听懂自己的名字,见到陌生人会害羞。 适合的玩具类型:推叠和嵌套玩具,可推动和拉动、可以晃动的,带音乐的玩具 可以参考选购的玩具 1、可以推动和拉动的玩具 2、嵌套和堆叠块 有原木色的,也有色彩丰富的 3、轻便的球 可以投掷,扔的球。 4、音乐玩具 包括塑料和绒布材质。 四、1~3岁玩具 宝宝的身体特征:开始喜欢清空、转移和重新排列他们周边的环境和物体。他们用灌装和倾倒来培养组织能力,同时他们会继续享受堆叠,就像9~12个月时的那样。当宝宝到达2~3岁时,他们会开始喜欢跳跃和攀爬。同时,开始学习基本的绘画,玩简单的乐器以及拼图。 适合的玩具类型:球、积木、画图用具、乐器、拼图等。 可以参考选购的玩具 1、堆块各种积木 2、书籍 适合1~3岁宝宝的图书 3、击打乐器 可敲打玩具 4、装填玩具 五、3~6岁玩具 宝宝的身体特征:宝宝们开始与其他人互动,并且喜欢角色扮演游戏。他们喜欢用游戏的方式将自己的想象付诸于现实。 适合的玩具类型:画图用具、乐器、书籍、户外游戏等 可以参考选购的玩具 1、电子玩具 有学习或者互动游戏功能 2、粘土、画笔 无毒的艺术用品 3、书籍 适合年龄的儿童书籍 4、自行车 带训练轮的自行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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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化妆品发展史及最早进口化妆品
我国是文明古国,有着悠久的历史和灿烂的文化,也是最早懂得和用化妆品的国家之一。 我国关于化妆品的发展历史虽尚未发现准确的记载,但是从考古工作发现的陪葬品、壁画、雕刻及生活遗迹中推测,远在公元前2000多年人类就懂得化妆美容了。 早在公元前1000多年,殷纣王时期就产生了“燕支”即今日的“胭脂”,当时是将燕地产的红兰花叶捣成汁、凝作脂,用以饰面。 春秋战国时期已经产生了粉黛、胭脂、眉墨和兰膏等化妆品。 汉朝时期,化妆品被广泛使用。 据记载,东汉梁冀的妻子孙寿会制备各种各样的“妆眉”,称绝一时;唐朝时期,化妆品非常流行;宋、元、明、清时期,化妆品生产处于“小作坊”式生产状态之中; 我国历史上著名的化妆品作坊是扬州“谢馥春”与杭州“孔风春”,已有百余年的历史都是由采炼芳香物供应宫廷发展起来的。 鸦片战争以后,外国化妆品流入中国。我国化妆品厂始建于19世纪末20世纪初,最早是在香港建厂的。相继流行的有“双妹牌”花露水、“旁氏”雪花膏和雪花音。1930年后,上海、云南、四川、辽宁等地出现一些专门生产雪花青之类化妆品的小型工厂,但数量少、档次低、质重差。 新中国成立后,各省、市、自治区都发展了化妆品工业,逐渐形成一个独立的工业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