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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电商告别行邮税时代 增值税增加幅度近12%

近年来一直享受国家政策红利的跨境电商风云突变,市场传闻已久的跨境电商税制改革正式落地。财政部网站3月24日消息,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明确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有关事项,并于4月8日起正式执行。根据《通知》,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按照货物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购买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的个人作为纳税义务人,实际交易价格作为完税价格,电子商务企业、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企业或物流企业可作为代收代缴义务人。这表明,跨境电商进口商品以行邮税计税的时代正式结束。
此前,跨境电商进口商品在试点城市实行行邮税计税。跨境电商行邮税和一般贸易进口在税收上最大的区别是,一般贸易进口要交进口环节增值税和关税,其中进口环节增值税是17%,而关税根据关税税则,不同商品适用不同税率。行邮税把这两个税打包在一起,根据商品品类,有10%、20%、30%、50%等四档税率,综合起来较一般贸易进口税率要低,且税额未达50元时,海关免征相关税费。
跨境电商零售进口不再按行邮税计税,意味着这些进口商品无法再享受到50元以下税额免征便利。有业内人士对证券时报记者表示,税改后商品将有5%到15%的价格增长,因为现有电商纯利润几无超过10%,但是增值税增加幅度接近12%。
此次跨境电商税改新政的另一个变化是,个人单笔交易限额由此前的1000元提升至2000元,个人年度交易限额保持2万元不变。限额内交易免征关税,进口环节的增值税和消费税减免30%征收,超出限额的部分,按一般贸易方式征税。
新政的推出,意味着部分电商通过“恶意”拆单的小聪明来避税的做法,将失去政策依据。同时,它将有效地引导消费升级。2000元的额度,可以增加客户的客单价,降低商家的履约成本。相关人士对记者表示,跨境电商税改政策实施之后,高价商品的占比应该会相应增加,而之前通常大家都选择低均价的商品。
此外,此次税改将在行业层面上创造更公平的贸易环境。在此前的长江证券春季策略会上,广东卓志供应链有限公司副总裁李金玲表示:“可能大家一提到税改,第一眼看到的就是要多花钱了。但是,只要税是公平的,它改了又有什么可怕呢?”
此前备受关注的“正面清单”——《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将由财政部商有关部门另行公布。
近年来,在一系列政策红利的刺激下,包括苏宁云商、步步高、小商品城、友阿股份、南宁百货等在内的多家上市公司扎堆布局跨境电商。根据海关总署公布的相关数据,我国2015年跨境电子商务出口和进口同比分别增长了4.9倍和16倍,呈现井喷之势。
新政实施前夕,友阿股份O2O事业部总经理许勇波对证券时报记者表示,公司已对此做了调整,包括减缓保税仓自主采购脚步,更多凭借供应链的合作来弥补,“因为在政策不明朗的情况下,贸然大量采购,面临的风险更大。”但同时他对此表示乐观,他称跨境电商“开弓没有回头箭”,中国消费升级还是大命题,大趋势仍未改变。
苏宁云商董秘办马小姐表示,公司会根据不同的商品特性,在物流和运营上做出对应的调整,以应对新税制带来的影响。同时,苏宁国际会和生产商及品牌方一起,针对这一政策规划出科学的调整方案。跨境通则表示,公司跨境业务主要以出口为主,此次税制改革对公司业务影响不大。在2015年年度快报中,跨境通披露公司2015年度跨境电商业务实现收入 37.12亿元,与上年相比大涨16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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