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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S积压海淘货超三月 涉嫌违约用户可索赔

昨天,上港集团在官方网站发出《敦促上海市邮政速递物流有限公司尽快提取滞留在港区的货物》的通告,称上海邮政EMS在2014年10月24日至11月29日期间,从日本邮政发运至上海口岸共计301个进口海运集装箱,上海邮政EMS委托某物流公司办理代理业务。但是集装箱运抵港口后,上港集团发现客户迟迟不来办理提箱业务。2014年12月底,上海邮政EMS发函至上港集团,要求减免港口收费。
不过,上港集团对此并不认可:“上海邮政EMS因为未办理正常提箱业务,造成集装箱积压港口,所产生的堆存费是应该由上海邮政EMS自己承担的,不应该转嫁到港口企业,更不应该让消费者承担。”
上港集团称,上海邮政EMS部分进口货物集装箱较长时间滞留在上海港,影响了港区的正常生产秩序。对此,上港集团积极配合相关方开展工作,敦促上海邮政EMS尽快提货。
上港集团提出三点建议:
一、希望上海邮政EMS抓紧办理提箱业务,以免堆存费用进一步增加,上港集团愿意提供24小时全天候的提箱服务。
二、上港集团所有的港口费用都经过政府相关部门备案并公示,所有的费用都是规范的、合法的,并且未产生任何额外费用,希望上海邮政EMS果断承担起企业应有的信用责任。
三、截至目前,上海邮政EMS仍有287个集装箱滞留在港区,从广大客户需求出发,如果上海邮政EMS目前支付港区堆存费有困难,可以由该公司出具保函,上港集团愿意提供先提货、后付费的特殊服务。
去年10月和11月间,不少市民通过海淘方式购买日本商品,但至今已有两三个月,包裹依旧没有消息。事实上,这些包裹早已抵达上海,只是静静地躺在港区的集装箱里无人问津。
对此,负责递送业务的上海邮政EMS直呼无奈,称上海海关在这些集装箱抵沪的日子里暂停办理清关手续,由此产生了高达800万元的滞港费用,曾和多方协商解决此事未果。上海海关则大呼冤枉,称从未暂停过清关,是EMS不去提货产生滞港费。
昨天,相关各方决定先搁置争议,优先进行滞港包裹的投递工作。EMS称,市民最快可在下半周收到包裹,争取在本月底下月初将这些包裹全部送到市民手中。
通过EMS寄件始终收不到
市民王小姐的朋友在日本工作,她经常让朋友在当地购买一些商品,然后通过EMS寄回国内。去年10月10日,这名日本朋友在当地超市买了价值3000元人民币的尿不湿,按照正常的流程,应该在一个月左右寄到上海。“但是到了11月初,包裹还是没有任何消息。朋友又在当地买了价值3000元的尿不湿及母婴用品,再次通过EMS寄到上海。”
此后,两个包裹就像断了线的风筝杳无音信,这让王小姐坐不住了。“我通过手机APP查询包裹的位置,显示为‘神奈川已发货’,也就是说货物早已上船驶往中国。”王小姐回忆说,她不停地拨打EMS客服热线,但客服人员的反馈均是“没有包裹信息”、“查不到包裹”、“包裹没到上海”。
更让王小姐百思不得其解的是,她的朋友也是通过EMS从日本海淘购买商品,包裹于去年12月20日发出后,1月10日便寄到了朋友家里。“比我的包裹晚寄出,却已经收到包裹了,这是什么情况?”
港口称滞留或与欠费有关
“上海到日本的船程根本用不了几个月时间,这其中肯定出了什么问题。”今年初,王小姐给港口的客服热线打去电话,对方证实包裹所在的集装箱早就到了外高桥港区,但是EMS方面始终没有把集装箱提走,货物滞留在港口已经好几个月了。客服还向王小姐透露,包裹滞留的原因可能和欠费有关,但具体情况客服也说不清楚。
无独有偶,市民徐先生在去年10月中旬通过日本亚马逊购物网站直邮中国的“海淘”方式,购买了12包价值1600元人民币的婴儿尿布,至今也没有收到。他多次拨打EMS客服电话,但对方仅给出“包裹处于延迟状态”的回复,就没了下文。
“既然集装箱早已抵达上海,EMS就应该尽快把包裹送到客户手中。欠费不欠费,和客户有何关系?”王小姐认为,物流企业和相关行政单位不应该互相扯皮,应以客户利益为重,尽快恢复包裹的通关和投递业务。
EMS称海关原因致滞留
上海邮政EMS证实,截至1月19日,共有287个、计8批日本进口海运水陆路集装箱邮件滞留上海外高桥港区,这批邮件系2014年10月23日至11月29日间进港。不过,对于有媒体称这批邮件涉及收件人74757人,EMS称数量目前尚无法统计。
这件事要从2014年11月上旬说起,上海邮政EMS接合作海运代理报关公司通知,声称上海海关对10月23日之后发运至上海口岸的海运集装箱邮件监管方式拟进行调研和调整,期间暂停办理相关邮件清关手续,由此造成301个进口海运集装箱滞留港区。
滞港费用高达800万元
邮政方面表示,此后上海邮政EMS持续与海关相关部门保持协调沟通,得到的答复为:正在对邮件集装箱海运监管方式进行调研。期间,中国邮政速递物流有限公司总部派员专程抵沪了解进口海运集装箱邮件积压情况,对此项工作做了专题部署,并与上海海关召开专题会议协调此事。去年12月7日,海关牵头召开专题协调会,并于12月15日允许办理清关手续,当日上海邮政EMS提取了14个台湾、新加坡进口的海运集装箱进行处理投递。
去年12月17日,上海邮政EMS又赴上港集团相关部门协调进口集装箱滞港费用事宜,鉴于滞港费用高达800万元,于12月23日向上港集团发出了《关于申请减免港区费用的函》,同时,日夜加班加点处理其后陆续到达上海口岸的235个进口国际海运集装箱,因没有产生滞纳费用,已于今年1月16日前全部清关、提箱并处理投递。
海关手续一个月前已办好
上海海关表示,于2014年12月15日收到邮政企业对网传的301箱滞留港区邮件的整箱放行申请,并当即完成整箱放行手续。随后,邮政企业将其中14箱邮件提离港区,剩余287箱至今未提取。
上海海关称,一直沿用《海关法》 以及海关总署相关规定对进出境邮件实施监管,并未改变海运邮件监管模式,在去年10月23日至11月29日期间,也没有暂停清关手续。上海海关高度关注邮件积压情况,积极配合邮政企业尽快寻求解决方案,并通过加派人手、加班加点等方式支持邮政企业尽快处理积压邮件。此外,海关自主开发了上海海关进境邮件通关查询系统,市民可通过微信、微博实时查询进境邮件包裹通关状态。
上海海关承诺,邮政企业将邮件送至海关查验以后,海关将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清关手续。
上海市万隆众信律师事务所金玮律师认为,上海邮政 EMS将海淘商品从国外运送至国内,本质上是和用户签订了一个运输合同。虽然国际邮件的运输周期较长,但如果超过了正常的期限没有送达,上海邮政EMS就涉嫌违约,用户可以按照《合同法》的规定进行索赔。关于赔偿金额,可以根据快递单据上约定的条款进行计算。此外,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对于由于延误导致邮件内物品直接价值丧失,比如商品过期,则应按照快件丢失或损毁进行赔偿。
那么,上海邮政EMS辩称未及时投递邮件与海关暂停清关有关,是否能成为其免责的理由呢?金玮认为,其不能免责,但可以向法院提供证据起诉海关,向海关索赔相关损失。此外,上海邮政EMS还辩称,其提供价格低廉的邮政普遍服务,未赚取利润,但这也不能成为其免责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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