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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跨境电商模式出海 创造互联网新红利

“今年销售额预计突破50亿元”“中东用户数已达2000万”“中东地区知名度最高、综合排名第一的移动电商”,这些令人羡慕的数据均来自于成立不到5年的浙江执御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作为中国(杭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首批试点企业,执御信息覆盖沙特80%的互联网用户,其对当地消费者的影响力俨然可以称为中东的“阿里巴巴”。  中国经济导报记者在近日召开的“一带一路”背景下互联网企业“走出去”学术研讨会暨第三届中国跨境电子商务论坛上了解到,作为互联网发展大国,我国企业的互联网商业模式具有得天独厚的先行优势,跨境电子商务模式正成为我国对外贸易增长新引擎,优势主要体现在数字化营销、移动支付、跨境供应链协调等方面。  在论坛发言中,浙江执御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大学中国跨境电子商务大讲堂专家李海燕以企业发展的经验举例说,通过国内互联网+的模式输出可以创造出更多的互联网红利,而不仅仅是“小打小闹”地赚点钱。  中东最成功的电商来自中国  跨境电商“出海”的杠杆效应明显。目前,中国各类跨境电商平台企业已超过5000家,通过平台撬动跨境电商的外贸企业逾20万家,年交易额超过2500亿美元。  浙江大学国际商务研究所所长、浙江大学中国跨境电子商务研究院副院长马述忠告诉中国经济导报记者,在政策支持和跨境电商平台建设的不断完善下,我国跨境电商企业在全球金融危机后得到了快速发展,体现出其以创新思维推动产业转型和经济结构调整的独特优势,并将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面临良好的发展机遇和广阔的发展空间。  据统计,2016年我国进出口跨境电商(含零售及B2B)整体交易规模达到6.3万亿元。商务部预测,2018年中国跨境电商进出口总体交易规模将达到8.8万亿元。  中国世界经济学会副会长、南开大学校长助理冼国明专注于数字型跨国公司研究,他留意到,在我国传统进出口贸易保持年均增长不足10%的同时,跨境电商却以每年30%的速度增长。“包括跨国电商在内的数字型跨国公司海外销售收入增长迅速,国际化程度要高于传统行业,其海外业务的增长并不依赖于资本投入,而是依赖于互联网技术、产品与服务数字化等。”  的确,来自执御的信息显示,其全球销售额正在以每年3~5倍的速度猛增,业务呈爆发式增长,年出口商品达7000万件。因海外业务繁忙,虽身在杭州,浙江执御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丁伟却把自己的生物钟调到了“沙特时间”。  “在‘一带一路’区域内,绝大部分国家线下传统零售服务业欠发达,跨境电商可以实现跨越发展,弯道超车。”丁伟以自身熟悉的中东市场为例介绍说,全球人均GDP最高的15个国家中,中东占1/3。然而,与手中的财富并不匹配的是,中东地区的线下零售服务在人均拥有面积、品类丰富度、品牌多样性方面远低于相近人均GDP的其他地区。“由于受宗教约束,在线购物给女性提供了更便利的消费空间,生活家居用品以及日用百货品在中东市场空间很大。”有分析机构预测,中东地区的B2C交易总量至2018年将达到580亿美元。  “蓝海”那么大应该去走走  由浙江执御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浙江大学“大数据+跨境电子商务”创新团队共同编写的《“一带一路”背景下互联网企业“走出去”绿皮书》(以下简称“绿皮书”)显示,在我国人口红利渐弱、网络渗透率趋于饱和、产能相对过剩的情况下,“中国制造”海外市场拓展的诉求强烈。与此同时,庞大的海外市场需求逐步衍生出我国“互联网+中国制造”输出沿线经济带的优质外部生存环境,主要体现在:  ——海外市场需求基数大。“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人口红利显著,总体消费水平不断攀升,市场需求基数庞大,为我国企业海外运营创造规模可观的市场。中东30岁以下人口占总人口一半。海湾国家电商消费年龄层中,18~35岁的占比超过70%。在阿联酋,青少年每月购买服饰花费约100美元,超过全球平均水平的6倍多。  ——海外市场需求类型多。“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互联网技术应用水平落后,大部分沿线国家互联网技术仅相当于我国2009~2013年的水平,即互联网PC端阶段或移动互联网阶段,对于更高水平、更多类型的互联网服务的需求甚为庞大。而我国移动支付、电子商务、O2O模式的互联网技术已日臻成熟,可以为海外市场提供所需服务。  据马述忠介绍,跨境支付困难和信用风险是制约跨国交易的重要因素,跨境互联网企业提供的跨境支付方式、第三方支付平台以及信用保障服务为“出海”国家的支付结算提供了可靠的解决方案,有助于消除金融壁垒,提高交易结算安全性。  ——海外市场竞争空间大。当前沿线国家互联网企业缺乏核心竞争力,形成自主互联网品牌能力不足,相比之下,我国互联网企业国际化能力和海外生存能力较强,自主品牌创造力活跃,依托海外充足的市场竞争空间可以达到推广运营、生成品牌效应的国际战略目标。  跨境电商亦有“痛点”  绿皮书直指跨境电商海外业务拓展中的“痛点”,“我国目前对‘一带一路’国家的语言、宗教和其他社会文化特性认知相对匮乏,这种差异的认知短板将在各个方面引发中外社会文化冲突,严重挑战我国互联网企业海外运营和经营收益的实现。”  不可避免地,跨境电商的海外运营遇到与传统企业“出海”同样的问题——国外投资法规的制约。为保护本国产业、政府和消费者的相关利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针对外来投资企业发布了较多限制性法规,主要体现在“过度保护”、外资管制多、投资门槛高、用工成本高、税收制度严苛等方面。以沙特为例,其针对电商行业的外资企业用工要求颇多。如,企业雇佣当地工人比例不得低于30%,且工作签约周期较长;按照沙特国家法律规定,除去医疗保险外,员工福利必须涵盖员工妻子和子女。因此,互联网企业在沙特的人工成本相当于国内相同职位的2~3倍。  论坛上,跨境电商企业还提出,我国所得税的税制设计也是企业不得不说的一个“痛点”。“根据现行的企业所得税税法,无票采购的部分,在核算企业所得税时,企业采购成本不能在税前列支,这大大增加了出口企业的税负成本,直接弱化了增值税新政的实施效果。”企业呼吁,以跨境出口电商行业为突破口,将现有的无票免税这一创新性举措延伸至所得税核算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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