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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溪市电子商务产业倍增计划(2014—2016)》全文

为贯彻落实《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电商换市”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意见》(甬政发〔2014〕6号)精神,深入推进“电商换市”战略,推进我市电子商务加快发展,制定慈溪市电子商务产业倍增计划。  一、发展目标  全面实施电子商务产业倍增计划,通过三年的努力,基本构建起产业链完善、特色鲜明、充满活力的电子商务产业体系,形成“二园、三基地、多服务中心”的电子商务发展空间格局,为创建国家级电子商务基地奠定扎实基础。  ——电商企业数实现倍增。到2016年,全市电子商务企业达到800家,培育5家以上本地亿元级淘品牌和E品牌;其中,2014年力争达到400家,培育1—2家本地亿元级淘品牌和E品牌。  ——电子商务应用普及率实现倍增。到2016年,全市企业电子商务应用普及率力争达到60%;其中,2014年争取达到20%以上。  ——主要发展指标实现倍增。到2016年,全市电子商务交易额力争达到750亿元,网络销售额力争突破150亿元,并实现网络销售顺差(网络销售额与网络消费额之差),跨境电子商务贸易额占外贸进出口的比重达到5%以上;其中,2014年力争实现电子商务交易额100亿元,实现网络销售额40亿元。  ——集聚发展实现“2+3+N”格局。到2016年,全市形成e点电子商务产业园和商品市场园区两大电商企业园区,形成e点电商创工场、电子商务城、电商总部基地等三大电商服务企业基地,形成综合物流园区、智慧谷、博洋电商文创产业园、金穗千人创业园等各具特色的电子商务服务中心。  二、重点工作  (一)推进电子商务产业集聚发展  1.推进两大电商园区建设。进一步完善e点电子商务产业园设施配套和服务功能,将其建设成为宁波大学生创业基地、区域电商产业服务中心和优秀电商企业创业中心。按照“实、虚”结合的思路,在加快推进商品市场园区实体市场建设的同时,相应建成一批具有区域影响力的网上专业市场。〔崇寿镇政府、市商品市场物流园区管委会、市商贸集团有限公司牵头,市商务局、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配合实施〕  2.加快三大电商服务基地建设。进一步推进以电商服务外包中心、企业电商孵化中心、电商人才培训中心、网货分销中心为目标的e点电商创工场。加快谋划建设商品市场园区电子商务城,力争早日建成开园。推进文化商务区电商总部基地建设,引导制造企业分离成立电子商务运营中心并入驻,引导本地特色产业的行业性电子商务运营服务机构入驻。〔古塘街道办事处、市商品市场物流园区管委会、市文化商务区指挥部牵头,市商务局、市商贸集团有限公司、市发展改革局、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配合实施〕  3.鼓励特色电子商务服务中心建设。加快推进综合物流园区、智慧谷、博洋电商文创产业园、金穗千人创业园等电子商务服务中心建设,增强电子商务发展配套能力,完善电子商务发展产业链。城区街道以及周巷、观海卫和龙山等电子商务发展基础相对较好镇和街道,要依托工业园区、商业街区、专业市场等实体,充分挖掘闲置厂房、商务楼宇等载体空间,推进区域电子商务服务中心试点建设工作。〔浒山街道办事处、古塘街道办事处、白沙路街道办事处、周巷镇政府、观海卫镇政府和龙山镇政府牵头,市商务局、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配合实施〕  (二)推动电子商务跨界融合发展  1.大力促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着力推进智慧商圈建设,2014年启动CBD区块智慧商圈建设试点,并逐步覆盖中心城区四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深化慈溪智慧旅游,不断提升在线旅游预订用户数和网上旅游预定市场规模。支持符合条件的专业市场,搭建有产业支撑的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形成一批以专业市场为依托的网上市场。〔市商务局、市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商贸集团有限公司牵头,浒山街道办事处、古塘街道办事处、白沙路街道办事处、宗汉街道办事处、逍林镇政府配合实施〕  2.深化拓展慈溪特色馆工程。依托慈溪家电采购和信息服务平台资源,做大做好“好易购慈溪家电精品馆”、京东商城“慈溪家电馆”,并深化与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的对接合作,建成1号店、当当网慈溪家电馆。同时,鼓励企业通过开设官方旗舰店、专卖店、网上商城等方式开展电子商务业务,积极推进各类慈溪特色馆、生活馆建设,引导本地农特产、工业产品、服务类商品进入网络渠道。〔市商贸集团有限公司、市商务局、市农业局、市经信局牵头,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配合实施〕  3.探索推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引导有条件的传统进出口贸易企业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业务,支持尚未开展境外销售的制造和加工企业通过多种方式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业务。加大对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从事跨境电子商务经营电商的招商力度。积极借鉴跨境电子商务先行地区经验,推进跨境电子商务基地建设。〔市招商局牵头,市商务局、市经信局、慈溪海关配合实施〕  4.探索推进互联网金融试点。探索推进互联网金融体系建设,鼓励金融机构开发面向消费者的电子钱包、手机支付等新型在线支付产品,加快形成网上支付、移动支付、固网支付以及其他支付渠道构成的新型综合支付体系。〔市金融办牵头,市人民银行、宁波银监局慈溪办事处配合实施〕  (三)推进电子商务产业延伸发展  1.着力培育电商服务企业。大力引进和发展电子商务在线支付、软件开发、网店设计、仓储管理、代运营等电子商务服务业。推进电子商务企业金融服务创新,支持中小电子商务企业发展。〔市商务局、市经信局、市金融办负责实施〕  2.大力发展移动电子商务。加快推进RFID(无线射频识别)、手机定位和手机客户端应用等新技术应用,加速发展移动电子商务、移动多媒体、移动搜索、微支付等新兴电子商务,催生移动电子商务服务新产业。〔市商务局牵头,市经信局、市电信公司、市移动公司、市联通公司配合实施〕  3.积极拓展电子商务新领域。加强对云服务、大数据、物联网等领域的研究和应用,不断促进电子商务信息服务产业发展,推动个性化服务和商业模式的创新发展。〔市商务局、市经信局牵头,相关职能部门配合实施〕  4.推进电子商务进社区、农村。推进社区便民服务信息平台建设,搭建政府、企业、个体工商户、志愿者与居民的桥梁,实现信息化与社区服务的有机融合。鼓励各类物流企业在社区设置配送分中心,实现便捷、安全配送。积极推广农村电子商务的应用,启动实施“电子商务进万村”工程,争取3年内在全市主要行政村实现电子商务服务网点全覆盖。  推动农业龙头企业建立农产品、农资等网上交易平台;引导省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和市级以上规范化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电子商务应用。利用物流配送网点和各金融支付网点,拓宽银行卡应用范围,扩大助农代存服务试点。〔市民政局、市农业局、市农办、团市委牵头,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邮政局、市电信公司、市供销联社配合实施〕  (四)加强电子商务发展支撑体系建设  1.加强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城乡基础网络设施建设。加快基础通信设施、光纤宽带网和移动通信网、广电有线网络建设,推动“三网融合”;推进覆盖市区、街道、镇村的主要公共场所的无线网络建设,新增3—5个无线网络覆盖点。〔市经信局牵头,市广播电视台、市电信公司、市移动公司、市联通公司实施〕  2.加快物流配套设施建设。加快推进综合物流园区、太平鸟服饰配送中心等物流项目建设,积极引导主要的快递企业在慈溪设立区域分拨中心。充分整合现有物流资源,加快推动快递业、邮政系统和干线运输的横向联盟,提高配送网络的城乡服务能力和农村覆盖面。支持农村、社区、学校开展物流(快递)投送服务网点建设。大力发展城市共同配送,鼓励快递物流、城市配送、第三方物流企业等各方参与慈溪市城市共同配送体系建设。〔市商务局、市邮政局、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配合实施〕  3.加强电子商务信用体系建设。推进电子商务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多部门联动的电子商务监管机制,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违规行为,规范电子商务市场运行。加快培育信用调查、认证、评估等商务中介服务机构,鼓励电子商务企业开展各类认证。〔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牵头,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配合实施〕  三、保障措施  (一)落实组织机构,强化工作领导。成立慈溪市电子商务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明确领导小组及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统筹推进全市电子商务工作。进一步理顺电子商务发展工作体制机制,充实电子商务工作机构和人员力量配备。〔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市编办等相关职能部门配合实施〕  (二)制定产业发展规划和配套政策。制定出台《慈溪市电子商务发展规划(2014—2020)》和《关于加快推进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意见》,结合产业政策优化工作,研究制定电子商务产业发展扶持政策,并落实专项扶持资金。〔市商务局牵头,市级相关职能部门配合实施〕  (三)加强电子商务教育培训。加强党政干部电子商务知识培训;加强电子商务人才教育培训,全年举办电商培训班30个以上,培训电商人员5000人;开展电子商务领域创新创业人才和团队的培养和引进,深化与省内外大专院校的合作,吸引电子商务及相关专业领域的高校毕业生来慈溪就业。〔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办)、市经信局、市商务局、市人力社保局负责实施〕  (四)推进电子商务统计工作。加强对电子商务的统计,将电子商务相关指标纳入国民经济统计范畴,加强电子商务企业信息统计和采集,建立网络经济数据监测体系。(编选: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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