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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兴县加快推进“电商换市”四年行动计划》全文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长兴县加快推进“电商换市”大力促进电子商务发展四年(2013年~2016年)行动计划》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长兴县人民政府  2013年10月24日  长兴县加快推进“电商换市”大力促进电子商务发展四年(2013年~2016年)行动计划  为认真贯彻《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12〕24号)文件精神,进一步优化电子商务发展环境,提升电子商务发展水平,加快推进“电商换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依托我县产业基础,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优化发展环境,积极推进电子商务普及应用,加快推进“电商换市”,助推长兴经济转型升级。  (二)基本原则。政府推动与企业主导相结合,完善管理体制,优化政策环境,提高服务质量,充分发挥企业在开展电子商务应用中的主体作用,建立政府与企业的良性互动机制;扶持引导与规范发展相结合,坚持“在发展中规范,在规范中提升”的发展路径,努力创建具有比较优势的政策环境﹐形成良好的电子商务发展氛围;重点提升与整体推进相结合,结合我县电子商务发展实际和基础﹐在支持重点区域加快推进的同时,兼顾电子商务在各领域的应用,提升全县电子商务整体发展水平;壮大企业和完善支撑相结合,做大做强电子商务企业,加快推进电子商务支撑体系建设,发展电子商务产业链,推进电子商务与支撑体系同步协调发展。  (三)工作目标。到2016年,全县网络销售额超27亿元;企业电子商务应用普及率达80%以上;开展电子商务应用企业的网上销售占销售总额的比重超30%;  建设“特色中国长兴馆”电子商务平台1个;  创建电子商务创业园1个;  培育电子商务集聚区2个;  培育有较强市场占有率的专业性行业平台(含网上交易市场)3家以上;  培育电子商务应用示范企业10家以上;  培育电子商务配套服务示范企业2家以上;  初步实现产业政策健全清晰,网络、信用、物流、宣传推广等配套体系基本健全,公共服务平台基本完备,努力创建成为浙江省电子商务示范县。  二、推进计划  (一)2013年搭建发展框架。基本建立全县电子商务体系框架,制定电子商务发展计划和相关扶持政策,推进电子商务创业园和“特色中国长兴馆”建设,形成长兴电子商务的发展雏形。  (二)2014年夯实发展基础。进一步完善电子商务发展基础和支撑体系。物流配送和电子商务一体化协同发展格局基本形成,电子认证应用更加普及和规范。  (三)2015年全面发展应用。中小企业电子商务应用普及率不断提高,农村电子商务应用快速推进;政府运用电子商务采购比重逐步提高;文化传媒、新闻出版、金融、旅游、教育、卫生等其它领域电子商务应用基本普及。  (四)2016年规范发展提升。对于电子商务产业战略地位的认识不断提高。人才教育和培训深入推进,政策环境不断完善,投融资更加便利,法规和标准执行体系逐步建立。  三、发展任务  (一)推动实体企业应用电子商务  1.支持骨干企业发展电子商务。支持重点行业骨干企业运用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开展在线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活动;通过第三方零售平台开设旗舰店、专卖店,开展网络直销、网上订货等业务,开拓网络零售渠道。鼓励有条件的龙头企业自建平台发展电子商务。  2.推广中小微企业电子商务应用。加大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电子商务宣传和培训力度,鼓励中小微企业利用第三方电子商务服务平台开展营销活动,降低成本,提高商务效率。制定优惠政策,吸引国内知名电子商务企业来长兴设立机构,为我县中小微企业开展电子商务活动提供服务。  3.加快专业市场电子商务进程。鼓励市场举办者加快市场信息化建设,建立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强化网上交易和信息化管理功能。鼓励引导市场经营主体借助电子商务创新交易模式,培育新型市场业态,促进有形市场与无形市场的有机结合。  (二)建设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  1.打造“特色中国长兴馆”。依托国内著名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建立“特色中国长兴馆”,打造一个长兴产品销售的公共电子商务服务平台,为长兴企业、长兴产品提供集中展示、宣传、推广和交易的快捷通道。  2.规划建设电子商务园区。在条件成熟的乡镇(街道、园区)规划建设电子商务集聚区和创业园,加强与专业机构合作,吸引国内外电子商务企业和配套服务企业入驻,形成集商品贸易、平台建设、物流配送、融资支持、实训模拟等多功能、多业态为一体的电子商务园区,带动电子商务及其相关的信息、交易、支付、物流、展览、培训、传播等产业发展,更好发挥孵化功能,实现电子商务产业集群发展。  3.大力发展行业电子商务平台。结合长兴产业特点,培育具有鲜明特色的本地行业信息服务平台,尤其是在特色农产品、现代纺织、花卉苗木等优势产业领域发展壮大若干行业信息服务平台,引导行业信息服务平台向集交易、支付和信息服务于一体的电子商务平台发展。  (三)加强电子商务支撑体系建设  1.加强专业服务机构建设。培育引进一批电子商务服务商,支持其整合国内外电子商务资源,以电子商务园区、行业平台等为重点,提供策划、设计、代运营、物流、信用、认证、安全、咨询、培训等一站式电子商务服务,帮助传统中小微企业加快发展电子商务。  2.完善物流信息平台建设。积极推动县内物流资源共享和信息资源整合,引导建立集公共信息服务与商业信息服务于一体的物流信息平台。积极推进物流企业管理信息化,逐步实现与物流信息平台联网。鼓励物流企业运用先进的信息和装备技术,进一步提高物流的速度和效率。加强工商企业物流信息系统建设,实现与物流企业信息互联互通。  3.规范电子商务行业监管。发挥商务、公安、工商、税务、质监等部门在电子商务活动中的监管职能,围绕消费者权益保护、商业秘密保护、网络信用管理等问题,研究制定电子商务监督管理规范。加强对电子商务应用企业、相关服务机构、从业人员的管理,强化对网络经济活动监管,维护电子商务活动的正常秩序。充分发挥电子商务行业协会的作用,加强行业自律,促进电子商务健康发展。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推进电子商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协调解决我县电子商务发展中的问题。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成员由县政府办、县委宣传部、团县委、金融办、发改委、经信委、财政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农业局、林业局、人力社保局、教育局、科技局、统计局、旅游局、国税局、工商局、质量技监局等部门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商务局。各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各司其职,分工合作,形成电子商务发展合力。设立电子商务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人员,更好地发挥统筹规划、政策制定和综合协调作用,全面推进电子商务发展。  (二)加大政策扶持。一是促进服务平台建设。重点对企业承建“特色中国长兴馆”给予政策补助;培育本地行业信息服务平台给予一定补助。二是促进产业集聚发展。重点对电子商务创业园,对入园的电子商务企业在办公用房和仓储用房上给予租金补助。对电子商务创业园吸纳企业给予奖励。三是促进企业做大做强。重点对电子商务企业销售收入达一定规模给予政策奖励;获得国家、省、县有关荣誉给予奖励和人才培训给予一定补助。四是鼓励电商人才培训。重点对电子商务培训、宣传、统计等工作推进上给予补助。  (三)强化招商引资。充分利用电子商务创业园、总部楼宇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大力引进具有一定技术、规模和品牌资源优势的电子商务企业;大力引进知名的第三方电子商务服务平台,同时引进县外资金、技术投入我县行业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大力引进运营能力强、资源丰富的电商服务企业,服务我县企业发展电子商务;对引进的电子商务企业给予政策扶持。  (四)加强宣传培训。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和有效形式,普及电子商务知识,推荐并宣传一批成功的电子商务应用示范企业和优秀网站,不断扩大示范效应,形成良好的宣传氛围,提升全县电子商务影响力;采取专题讲座、操作技巧、现场体验、典型引路等形式,对行业主管部门、企业领导和业务人员进行培训,培养电子商务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提高企业电子商务应用水平,鼓励开展面向农民和下岗工人的电子商务知识培训。  (五)建立监测制度。建立完善发展评价体系,加强对乡镇(街道、园区)电子商务发展的考核。研究制定电子商务产业统计指标体系,建立电子商务运行监测系统,加强电子商务企业信息采集和统计,由典型企业统计入手,逐步建立全行业统计工作机制。(编选: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 勇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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