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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实招力推电商快速发展 每年安排2000万元专项资金

近日,银川市人民政府出台《关于促进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全面推动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  背景  电商成为经济发展新动力  电子商务是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我国电子商务发展迅猛,不仅创造新的消费需求,引发新的投资热潮,开辟就业增收新渠道,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新空间,而且电子商务推动各类要素资源聚集、开放和共享,正加速与制造业融合,推动服务业转型升级,催生新兴业态,成为提供公共产品、公共服务的新力量,成为经济发展的新动力。  为此,国务院去年出台《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的意见》,进一步明确国家鼓励电子商务快速发展的态度,指明利用电子商务培育经济新动力的发展方向。同年,国务院又出台《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从“互联网+”电子商务、“互联网+”协同制造等十一个方面推动“互联网+”行动落实。同时,商务部发布《“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旨在加快互联网与流通产业的深度融合,推动流通产业转型升级,创新服务民生方式,释放消费潜力。  意义  助推银川电商持续健康发展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市网站建设数量4200个左右,互联网用户34万户,网民总数达到100万人,普及率为35%。全市涉及电子商务企业1000余家,涵盖金融、电信、物流、配送、商贸流通、平台开发、生活便民等多个领域;个人网店注册用户万余户。从企业类型看,全市63.8%的电子商务企业为商品采购、商品销售和服务销售企业,36.2%为服务类企业。”银川市商务局局长郝春明介绍说。  银川市作为首批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经过几年的持续发展,全市已建成iBi育成中心、宁夏电商谷、银川电商快递物流产业园、宁浙电商创业园等电商集聚园区,引进中兴集团等知名电商企业投资建设大数据中心、通信网络等互联网基础设施,淘宝、京东、1号店、苏宁易购、阿里巴巴、网库等六大国内知名电商平台落户银川,优百贸、丝路通、曹操购物网、淘宁夏、Hi生活等地方特色电商平台稳步发展,对阿跨境贸易电商B2B出口交易平台上线运行并与海关实现连通,电子口岸一期工程启动建设,中阿网上丝绸之路建设积极推进,B2B、B2C、C2C、O2O等电商发展模式已被越来越多的消费者所接受,“两微一端”广泛应用于商业营销和推广。去年,全市实现电子商务网络零售交易额90.1亿元,同比增长55.69%,相当于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18.9%。今年一季度,全市实现网络零售交易额27.15亿元,同比增长60.75%,占全区电子商务网络零售交易额的75.94%。  虽然银川市电子商务发展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不可否认,与先进城市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如平台影响力不强,应用范围不广,龙头企业不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度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为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进一步促进银川市电子商务持续健康发展,出台这样一个《意见》显得尤为迫切和必要。  目标  到2020年网络零售交易额突破200亿元  《意见》指出,将紧紧围绕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型和开放银川等战略目标,以深化电商应用为重点,以提升电商品牌效应为动力,依托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城市、跨境电子商务试点建设优势,促进电子商务与三次产业深度融合,培育新增长点,推动结构调整,实现经济提质增效升级,力争到2020年,全市网络零售交易额突破200亿元,年均增长20%以上,建设电子商务集聚园区8家以上,形成年网络零售交易额过亿元的电子商务企业10家以上,培育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及示范企业各2家以上,电子商务运行支撑体系、综合管理服务体系和市场机制基本规范完善,技术创新能力明显提升,应用行业和领域不断扩展,综合应用能力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保障  领导小组全力推进  银川市人民政府成立促进电子商务产业发展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督促全市电商产业加快发展,及时召开电商产业发展协调推进会,研究解决电商产业发展、扶持资金统筹使用等重大问题。各县(市)区在资金配套、人才互动方面要加强协作,联动发展、错位发展、互补发展,共同推动重点电商集聚载体建设,夯实电子商务发展基础,拓展电子商务应用,加快电子商务发展。同时,市场监管、商务、金融、公安等部门要建立监管的长效机制,加强对电商企业的监管,依法打击以次充好、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建立健全电子商务信用信息管理制度,启动电子商务企业信用评价,推动信用信息公开,建立健全电子商务领域失信行为惩戒机制。注重充分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促进电商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郝春明介绍道:“《意见》的出台,有利于全市进一步发挥电子商务在转方式、调结构、扩消费、惠民生的重要作用,通过强有力的产业政策引导,发挥市场主体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加快电子商务在现代农业、新型工业、清真食品和穆斯林用品等优势特色产业和商贸服务业等领域的应用,以企业集聚带动产业聚集,使电商产业成为全市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的新引擎、经济增长的新动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途径、服务民生的新方式、统筹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新抓手。”  举措  六方面优化发展环境  1.进一步优化认证审批。电子商务企业申领SC(食品生产准入)认证,实行网上申报,资料齐全的,进一步压缩办结时限,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  2.切实减轻企业税收负担。新办电子商务小微企业,对其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适用三免三减半政策。2018年1月1日前,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0万元(含3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并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月度(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9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3.逐步完善金融支撑体系。银川市新兴服务业产业基金要加大对电子商务重大项目支持力度,采取股权投资等方式重点支持骨干龙头电商企业、平台和园区做大做强,开展国内公共仓、O2O体验店、海外仓等建设。强化风险投资和金融项目对接,开展投贷联动、风险投资等融资方式,鼓励支持投资、担保机构向电子商务企业提供无抵押无担保等融资贷款服务,拓宽企业融资渠道,以解决我市电子商务企业贷款难、资金缺乏等问题。  4.大力夯实信息基础。结合智慧银川大数据中心建设,支持各类园区利用互联网和信息技术,大力发展“互联网+园区”,推动园区转型升级,确保运行通畅和交易安全。加快智慧社区、智慧楼宇、智慧家居系统建设,构建智慧社区服务体系,实现重点公共区域免费无线网络全覆盖。  5.完善便捷的城乡配送体系。鼓励各快递公司之间加强合作,整合资源共同配送或统一配送。加快农村偏远地区、山区网络布局,“向下延伸”快递服务。加快建设城市社区网络购物快递投送场所,推动快递车辆便捷配送。  6.积极鼓励电商就业创业。指导各类创业孵化基地为电子商务创业人员提供场地支持和创业孵化等综合服务。对在银川登记注册,开展电子商务创业半年以上,经营稳定、信用良好的大学生创业者纳入银川小额担保贷款范畴,享受财政贴息政策。  亮点  每年安排2000万元专项资金  《意见》明确提出,设立银川市电子商务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市财政每年安排2000万元,重点扶持电子商务企业、平台和园区发展,支持骨干电商企业做大做强、中小微企业快速发展、创新创业企业健康成长。  1.支持电子商务聚集园区和楼宇建设。对办公用房面积超过5000平方米、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入驻率超过80%,实际运行一年以上并经考核合格的电子商务聚集园区和楼宇,给予园区管理或所有单位不超过100万元、楼宇管理或所有单位不超过50万元的一次性扶持,用于园区和楼宇电商设施设备改造提升、入驻电商企业房租、网络光纤接入和物业服务等费用补贴。  2.支持知名电子商务企业入驻银川。对国内外知名电商入驻银川注册缴税,购买自用办公用房面积500平方米以上,经营满一年,当年实现网络零售交易额1亿元以上的电子商务企业,给予50万元的一次性扶持;对国内外知名电商入驻银川注册缴税,租用办公用房面积500平方米以上,经营满一年,当年实现网络零售交易额5000万元以上的电子商务企业,连续三年每年给予10万元的扶持。对重大电子商务项目实行“一事一议”政策。  3.支持电子商务应用平台建设。对自建并在银川注册缴税的电子商务平台,当年实现网络零售交易额超过2000万元的,给予30万元扶持;对在银川注册缴税的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年服务收入突破1000万元的,给予15万元扶持;对在银川注册缴税的发展O2O线上线下便民业态,经营满一年,网络零售交易额达到500万元以上的企业,给予10万元扶持。  4.支持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对在银川注册缴税的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平台),年跨境出口网络交易额达到1亿元、8000万元、5000万元的,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和10万元扶持。  5.支持第三方支付牌照落地。对银川市电子商务企业成功获得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第三方支付牌照,并将支付结算地落户银川的,给予100万元的一次性扶持;对区外具有第三方支付牌照的企业,将支付结算地落户在银川且当年资金流量超过3000万元的,给予50万元的一次性扶持。  6.支持传统企业拓展电子商务。对传统企业成立独立的电子商务法人企业或委托专门的电子商务运营公司,且运营一年以上,网络零售交易额超过3000万元的,给予30万元的一次性扶持。  7.支持示范园区和企业创建。对电子商务园区当年荣获国家级电子商务类表彰的给予50万元一次性扶持,对电子商务企业当年荣获国家级电子商务类表彰的给予30万元一次性扶持。  8.支持本地特色商品开展网络销售。每年安排300万元,对在银川注册缴税的电子商务企业开展特色商品网络销售,每年5万单以上10万单以下的部分,按每单交易业务0.1元的标准进行物流运费补贴;达到10万单以上的部分,按每单交易业务0.2元的标准进行物流运费补贴,补贴费用最高不超过10万元;对本地特色商品每年网络销售额超过8000万元、5000万元、3000万元的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扶持,用于补贴其网络推广、网络促销、商品仓储等费用。  9.支持银川市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每年安排500万元,根据电子商务服务资源和企业业务需求,为传统产业互联网+提供深度、全面的在线服务。依托平台资源优势,通过市场化手段,以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方式,为小微创业企业提供法律服务、财务统计、技术咨询、运营营销、物流配套、金融支付、融资担保、政策法规、人才引进、技能培训、创业孵化、数据分析等各项专业服务,并组织开展电子商务示范城市评价等工作。单一项目可在平台范围内给予不超过合同金额50%的补助,但补助金额不超过2万元;单个企业每年享受的扶持不超过10万元。  10.支持电商培训和人才引进。每年安排不少于100万元的人才培训引进资金。组织或认定开展不少于10次的培训,采取“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的方式,通过知名专家讲座、孵化园创业培训、电商企业经验交流、参加国内外知名电商论坛或峰会等方式,重点对传统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电商技能人员、农村电商人员、创业人员等进行电商理念、电商技能、电商实操等知识培训;建立人才引进补贴机制,对在银川注册缴税电商企业聘用的高级管理人才、高端营运人才、核心技术人才,引进服务期超过一年,以工资发放、社保缴纳记录及人才相关资料为审核依据,经评定确认的,对其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按地方留存部分不超过50%的比例给予个人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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