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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创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工作方案要点

一、创建工作目标  以商贸流通等领域电子商务应用与服务为重点,通过完善电子商务政策环境,健全电子商务支撑体系,把南京基本建设成为国内一流的电子商务中心城市、电子商务规模领先的产业发展基地、创新创业引领的人才培育集聚基地和发展环境更加优良的先行先试示范基地。同时,围绕电子发票、企业征信管理、电子商务交易管理、电子商务统计制度等方面进行先行先试,为形成全国性解决方案提供实践基础。  “十二五”期末,全市电子商务交易额达到8000亿元,网络购物销售额达到1200亿元以上;80%的企业开展电子商务应用,70%的中小企业经常性应用第三方电子商务服务;培育电子商务销售收入超百亿的企业3家,超10亿元的企业10家,超亿元的企业50家;培养、培训各类电子商务人才10万名。  二、重点任务  (一)推广和深化电子商务应用  积极推进商贸业电子商务应用,推动大型连锁商贸企业技术创新,完善B2C网络购物平台,培育一批网络购物销售超千亿、百亿级的流通企业。积极推进制造业电子商务应用,培育和认定一批电子商务应用龙头企业。积极推进行业电子商务服务,鼓励企业运用第三方电子商务服务平台,开展在线销售、采购等生产经营活动,打造一批行业交易中心,积极推进交易服务,发展面向行业、区域、企业及消费者的第三方交易及相关信息增值服务。  (二)构建和完善电子商务支撑体系  进一步规范密钥、证书、电子认证机构的管理,着力发展和采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加密和认证技术,发展电子认证服务。制定在线支付业务规范和技术标准,拓展在线支付服务。以重大物流项目建设为重点,加快推进物流基础设施和基地项目建设,强化区域物流配送功能,提高物流对电子商务发展的支撑能力。建设公共物流服务平台,建设“三港联运”的高效物流体系。实施可信物流服务,建立电子商务物流标准与服务规范、物流企业信用档案、电子商务企业与物流企业数据交换标准,推进安全认证在电子商务中的应用。建立信用信息整合、采集、更新长效机制,完善信用信息数据库管理维护,扩大信用信息征集内容和应用范围,建立信用评价机制。建立全市统一的网络商品交易规范管理与服务平台,推进电子商务市场主体、客体、交易过程信息管理与服务系统建设,强化电子商务主体身份在线查验、市场信息规范管理及在线监测、规范化电子交易凭证信息管理公共服务,有效遏制非法市场主体、虚假市场信息及非法交易现象。拓展市民卡应用领域,完善支付功能,扩大覆盖区域,提高在线支付、小额支付普及率。组织非金融机构第三方支付许可证申领工作。  (三)营造和优化电子商务发展环境  研究制定电子商务企业认定办法,研究适应电子商务发展的税收征管方式,按照国家总体部署,探索建立电子发票业务管理系统,研究制定电子商务企业征信管理办法和电子商务交易管理条例。  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制定《关于鼓励和支持南京市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意见》。研究提出电子商务统计标准和指标体系,建立电子商务统计制度,开展统计工作试点。  (四)实施技术创新工程  支持大专院校、科研机构和重点企业建立电子商务领域技术中心或研发机构,着力解决制约电子商务应用的重大技术问题,突破电子商务交易技术、加密与电子认证、在线支付、信用管理等关键技术。建设电子商务企业孵化器,为创业项目提供基础营运平台支持和公共营运服务。组织传统企业利用电子商务技术,促进传统产业发展方式创新。  (五)实施人才提升工程  鼓励大专院校利用电子商务专业教育资源,面向市场需求,提高教学的实践性、操作性。对接南京市“领军型科技创业人才引进计划”和“科技创业家培养计划”的实施,引进电子商务高层次专业人才、各类专业技术人才和复合型人才。  三、保障措施  (一)落实组织保障与工作机制  成立南京市创建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由市长任组长,相关部门和单位参加,统筹领导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建设工作,研究决定实施方案,制定重大政策措施。成立创建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负责联络协调各有关部门,落实示范城市建设的各项具体工作,提出年度工作任务及可考核目标,将示范城市工作纳入相关部门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体系。  (二)加大投入  市财政每年安排不少于1亿元的专项资金,用于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创建和发展工作。鼓励并支持社会资本在发展电子商务方面的投入。(编选: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 勇全)

上一条:浅析电子商务对企业管理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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