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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持新税制,非“正面清单”商品报关单暂缓一年实行

从2016年4月8日开始正式实行的“海关新政”,几乎大部分海淘、跨境购消费者群体的关注都集中在了“进境物品税率调整”上,但是同时陆续出台的还有关于网购保税商品通关政策的修改,从4月7日起政府多部门连续发布了《关于公布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的公告》、《关于公布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第二批)的公告》,这两份就是目前众多媒体称为的“正面清单”,新政规定在“正面清单”所辖范围内的进口商品,将可以按照新政之前的相对快捷的跨境电商报关手续进行报关,而未纳入“正面清单”的进口商品,要求跨境电商需提供质检通关单,将一般贸易的检验检疫要求加到了跨境电商进口上。
两份名单相加虽然包括了目前跨境电商所营商品的多数品类,但依然有部分原先经营商品未包含在内,主要集中在食品、化妆品、保健品、母婴用品等相关品类。以保税进口食品举例,质检通关单涉及原产地证书、卫生证书、成分分析表、进口许可证、进口声明、包装备案书、安全性评估材料等单据,还需办理境外生产企业注册、境外出口商备案等。而保税进口化妆品、保健品等商品还须在食药总局注册备案,备案手续少则数月,多则一年以上。
从本质上来说,“海关新政”所涉及的两项重要内容:海淘、跨境关税和商品报关政策调整,对于整个海淘和跨境购行业是一种规范化的改革,同时也对跨境电商在商品质量以及品质上有了更高的要求和把控,但是由于传统进口货物质检通关相比新政之前长时间实行的跨境电商报关手续要求提高过多,目前多数跨境电商在具体实施的过程中很难在短时间之内提供符合要求的通关单,所以导致多数跨境电商平台对原有非“正面清单”商品不得以进行了停售、下架等等处理。
针对以上情况,近期包括财政部、商务部、质检总局等部门分别召开了多地内部调研会议,而据多家媒体报道,昨日下午各跨境电商试点城市海关及商检接到“跨境电商网购保税商品核验通关单政策暂缓一年”的上级通知,并由各地关检部门相继通知企业。根据这份通知:从新政开始执行后的一年内,包括上海、重庆、杭州、宁波、郑州、广州、深圳、天津、福州、平潭在内的10个跨境电商试点城市,跨境电商网购保税商品将按照新税制征税,但商品“一线”进区时免于核验通关单。
这意味着在这一年的暂缓期内,跨境电商等相关从业企业可以重新恢复涉及商品的销售,对消费者来说,虽然关税调整对商品价格会一定的影响,但是依然可以通过跨境电商更加方便的买到相对物美价廉的海外商品;而对于跨境电商来说,虽然这些商品暂时可以进行通关和销售,但是在这一年期限内,更重要的还需与海外供货商达成深入合作,根据相关政策,取得进口商品通关所需的相关单据和文件,逐步规范进口商品在采购和供应方面的标准,从而在一年期限结束之后,能够达到新政要求;同时政府相关部门也有了更多的时间去扩充和完善“正面清单”内容,在提高对整个进口商品的相关监督和把控的同时,促进海淘电商的规范化和发展。
为了方便大家观看,小编简单总结为以下几点:
1、保持4月8日之后的海关税率调整,一年之内进口保税商品各项报关要求恢复到新政之前,跨境电商可经营销售相比目前更多品类的进口保税商品。
2、所以在这期间消费者可以通过跨境电商平台买到之前陆续下架的商品,主要集中在食品、化妆品、保健品、母婴用品等品类。
3、在一年缓冲期结束之后,跨境电商需对相关部门届时还未放开的相关品类商品,提供和办理更加规范化的报关资料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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