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超市世界超市

李旻:京东有权自主选择快递公司合作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上海达晨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李旻在接受《北京商报》记者采访时认为,京东作为具有一定行业影响力的电商平台,基于服务优化和提升客户满意度为前提条件,要求天天快递进行服务改进是完全合理的。京东作为电商平台方,有权自主选择与哪些快递公司合作,此举并无不妥。以下为该报道原文全文:《京东天天快递开打官司战谁能胜诉律师难定论》京东与天天快递的口水战持续了一个月,如今还升级为了官司战。8月17日,天天快递发布《关于天天快递起诉京东不正当竞争的声明》表示,对于此前京东关闭天天快递服务接口,并贬低天天快递的行为,公司决定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并正式起诉京东。而此后京东回应称,天天快递的行为是恶意投诉,对此公司将坚决应诉。双方各执一词并都是底气十足,不同的律师对此也有不同的看法,究竟最终谁能胜诉还要待法院作出判决。京东与天天快递的纠纷始于今年7月。北京商报此前报道,7月19日,京东向平台商户发出通知,称因天天快递在京东考核中综合服务排名靠后,将关闭天天快递物流接口。此后,收购了天天快递的苏宁开始为前者抱不平。苏宁云商集团副董事长孙为民接连两次发表署名文章,指责京东滥用渠道霸权,干涉第三方的自主决定权,双方的口水战由此而起。时隔一个月之后,双方的口水战不仅没有结束,反而愈演愈烈,并上升到需要通过法律途径才能解决的情况。8月17日,天天快递发布《关于天天快递起诉京东不正当竞争的声明》称,京东的行为涉嫌利用其电商平台的支配地位,干预商户与天天快递进行交易,并限定与其指定经营者交易,构成不正当竞争,同时也侵犯了商户及消费者的自由选择权。上述行为与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民法总则》等现行法律规定是相违背的。鉴于此事件影响重大,公司决定通过法律途径维权,正式起诉京东,要求停止不正当竞争的行为并赔偿损失。同时天天快递表示,对于公司的起诉法院已正式立案受理。天天快递的强硬态度没有吓退京东,反而也引起了后者强势回应。京东物流在微博认证账号中发布声明称,保障消费者权益、确保平台商家和消费者获得优质服务体验是京东第三方平台应有的权利和责任。天天快递在履行与京东签订的《京东商城物流平台入驻协议》、《京东商城物流产品服务标准》等合同中,由于服务质量低下引发大量投诉,严重影响了京东的合法权益并构成违约,对于天天快递此次的恶意起诉将坚决应诉。同时京东表示,希望天天快递正视自身问题,不要整天想着炒作做戏。双方的矛盾激化至此已是难以私下调解,但诉诸法院后究竟谁更在理,律师也是莫衷一是。北京当代律师事务所律师徐建国认为京东单方面终止商户与天天快递合作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6条规定,公用企业或者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不得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以排挤其他经营者的公平竞争。他认为,京东作为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限定其商户不得与天天快递合作,实则直接排除了天天快递在京东平台上与其他经营者的公平竞争,属于违反公平原则的限制竞争行为。江苏君劭律师事务所律师蔡安明同样认为,京东单方面终止商户和天天快递合作侵犯公平竞争权,涉嫌不正当竞争。京东公司作为国内知名的电商平台,利用其独占京东购物平台的地位,在媒体上公开发表声明要求平台商家更换快递方式,同时推荐包括其旗下自有京东物流在内的另外5家快递公司,构成上述第6条的排挤包括天天快递有限公司在内的其他经营者的公平竞争。与上述律师的观点相反,也有律师认为天天快递对京东提出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指证有待商榷。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上海达晨律师事务所主任高兴发认为,京东是否违反前述法律规定,首先应判断京东是否具有天天快递声明中认为的电商平台的支配地位。经查询相关信息,京东在电商平台所占市场份额远远未达到二分之一,且电商平台相关市场中亦有天猫、苏宁易购一号店等有利竞争者,因此京东不具有在电商平台市场的支配地位。因此很难认定京东构成不正当竞争。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上海汉盛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李旻则认为,京东作为具有一定行业影响力的电商平台,基于服务优化和提升客户满意度为前提条件,要求天天快递进行服务改进是完全合理的。京东作为电商平台方,有权自主选择与哪些快递公司合作,此举并无不妥。

上一条:陈礼腾:手机租赁有需求但仍处潜伏期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