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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鸿雁:电商应要求卖家做出有利于消费者权益的承诺

摘要:日前,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任鸿雁律师在接受《中国商报》记者就电商假货采访时表示认为,电商平台与第三方卖家入驻签约时,可以要求卖家缴纳保证金,并且要求卖家做出有利于消费者权益的承诺。 以下为该报道原文全文:《政企联手共治 终结电商假货之痛》与实体店消费不同,消费者在网购之前通常看不到实物商品,这让退换货难、售假等不正当竞争有了可乘之机。假货一直是一个社会难题,这些年屡禁不止,甚至愈加猖獗。其根源就在于我们打假的机制方面存在较大不足,还没有形成社会共治的机制,日前,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中心特约研究员赵占领接受中国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互联网渠道下的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行为越发受到监管重视。国务院日前印发了《关于新形势下加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的意见》,提出将在2020年实现有效遏制侵权假冒高发多发势头等目标,并在具体治理工作中强化对互联网、农村市场和城乡结合部等侵权假冒高发多发领域和地区的监管。值得关注的是,意见对于电子商务领域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提出建立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向执法监管部门提供执法办案相关数据信息制度,加强政企协作,用好用活数据信息资源,为开展执法工作提供支撑。完善电子商务产品监督抽查管理办法,制订电子商务领域相关标准。随着市场形势的变化,消费者购物渠道的丰富,侵权假冒行为不断涌现,对有效的市场监管方式提出要求。赵占领表示,从政府层面来讲,应该利用新技术,通过大数据及时准确追查造假的源头,加大打击假货的力度,形成长效治理机制。同时,意见也提出,要针对侵权假冒行为线上线下一体、身份更加隐蔽、手法不断翻新等新情况新问题,提高市场监管和预警防范能力。加强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的研发运用,大力推进不同部门间执法监管平台的开放共享。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完善生产经营主体诚信档案和黑名单制度,实施市场主体信用分类监管。制定防止滥用知识产权的反垄断执法指南,探索建立社会组织调解处理知识产权纠纷制度。意见强调落实地方政府责任。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落实打击侵权假冒属地责任,健全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统筹协调机制,落实人员和工作经费,推动打击侵权假冒工作有效开展。要将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纳入地方政府绩效考核体系,科学设定考核指标,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定期开展评估,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在侵权假冒治理工作持续推进的过程中,除了监管政策加速完善外,电商企业也需要承担职责。赵占领对中国商报记者表示,电商平台因其地位特殊,影响巨大,在打击假货方面扮演更加重要的角色,所谓平台自治,不仅是电商平台的社会责任使然,也是为了弥补政府部门打假不足。如今,越来越多的企业家在为打假发声,先是马可波罗瓷砖董事长黄建平与马云隔空互怼,接着柳传志、刘永好、雷军等知名企业家纷纷站队表态。这是一个很好的征兆,因为打假不仅要依靠法治,也要依靠经济活动中各个环节的参与者共同努力,形成合力,才能实现事半功倍的效果。如何打击假货?赵占领对中国商报记者表示,电商平台在打假方面不仅要严格履行审核商家资质的法定义务,从准入环节把好关,更要加强对于商家及其产品的抽检,强化日常的管理。国家工商总局局长张茅曾表示,我们明确网购平台要负第一责任,要加强企业自律,加强网购商店的自律。对此,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专家任鸿雁认为,电商平台与第三方卖家入驻签约时,可以要求卖家缴纳保证金,并且要求卖家做出有利于消费者权益的承诺。此次意见中也提到,应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建立健全行政执法部门与司法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完善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坚决克服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现象;完善行政执法部门与司法机关间有关案件咨询、督查督办等工作机制,规范行政执法证据的固定和移送,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无缝衔接。打假问题已经得到政府、企业的高度重视。当前人人为打假发声,很大程度上也说明了保护知识产权的共识正在形成。这对于提高知识产权的整体保护水平,建设知识产权大国、强国提供了重要的社会基础,同时这种共识正是中国成为创新社会的根源。赵占领对中国商报记者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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