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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磊:跨境进口商品按“货物”定性 导致跨境“爆款”无法到货

摘要:近日,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任曹磊在接受侨报网记者采访时,表示去年的4·8新政之所以在行业内掀起了这么大的波澜,并不是因为跨境电商综合税高了多少,20000人民币限额也不是最主要矛盾,而是跨境进口商品按货物定性,导致部分进口商品需要按照一般贸易的方式来进行监管,使得美妆、保健品等跨境爆款无法正常到货。以下为该报道原文全文:《中国跨境电商监管 进口零售商品获肯定》在反复试验了一年以后,中国跨境电商监管部门再次松口商务部发言人近日表态,将于2018年1月1日起采取新监管模式,进口零售商品暂按个人物品监管,不按一般贸易项目来对待,算是网开一面。电商行业分析人士表示,个人物品监管是创新模式,对跨境零售进口来说是最大的利好,有助海淘规模扩大和规范开展。但另一方面,明年才实施的跨境零售新政,仍有回旋的空间,业内人士也指出,跨境零售新政的真正含金量,仍需时间来观察。明年15城执行跨境零售新政中国跨境电商悬着的心似乎可以踏实下来了,电商零售进口迎来了政策层面的肯定。3月17日,中国商务部就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过渡期后的监管发表谈话。概括起来涉及几大要点:明确了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个人物品的性质;二是试点城市从10个扩大到了15个;三是进一步完善监管模式,做好质量安全风险防控;四是新政从2018年1月1日起实施,并将持续有效。试点城市包括杭州、天津、上海、重庆、合肥、郑州、广州、成都、大连、宁波、青岛、深圳、苏州、福州、平潭。不过,这15城名单中,并不包括北京。中国跨境电商受政策因素影响较大,此次商务部放出的风声,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来说算是利好,此举将促进进口电商的进一步发展。宏观上,也意味着中国进口政策有所放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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