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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占领:订金与定金有本质区别

摘要:日前,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知名IT律师赵占领在接受《北京商报》记者就“网购预付款”问题采访时指出,订金指的是购买商品的预付款,定金则是在主合同订立或履行前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两者含义有本质区别。以下为该报道原文全文:《商家借预售抢跑“双11”》“双11”的枪声提前一个月打响,有些商家也开始提前降价抢跑。在阿里“双11”全球化战略下,预售成为一种有利于缓解当天压力的有效方式。北京商报记者调查发现,一些商家已经提前开打价格战,号称预售价低于“双11”价。不过,消费者在支付过定金后想要悔约退单则并不容易。预售更便宜全年最低价不再是“双11”当天的主要噱头。距离“双11”还有20多天时间,各大电商平台在几天前便开始摩拳擦掌,开启预售模式。在天猫平台上,不少商家打出“全年底价”、“预售豪礼”、“价格低过双11”等口号来吸引消费者眼球,消费者也确实难抵低价诱惑,提前选好商品,就等“双11”当天下单结款。往年“双11”当天公布的劲爆折扣价格是吸引消费者的最大亮点,现在预售专场通过提前降价开抢风头。以天猫安信地板旗舰店的报价为例,一款俄罗斯橡木地板“双11”定价为229元每平方米,通过预售方式,提前支付定金后的最终售价为217元每平方米,相当于23-25元的定金可在“双11”当天抵用35-38元。目前,这款木地板的预定件数已接近6000件。对于品牌商来说,“比双11当天更便宜”是挑动消费者购物热情的一大法宝。绑定消费者推出预售专场的不只是天猫、淘宝等阿里系电商,苏宁、国美在线等主流电商同样热衷于此。北商研究院分析认为,电商平台和品牌商希望通过“定金升值”、“折上折”等名头,让消费者提前下定购物决心,并将消费者捆绑在自己的平台上。在“双11”当天进行结算,也可以进一步激发消费潜力,刺激消费者产生其他购买行为。除了拉拢消费者,预售模式同样有助于缓解“双11”当天的平台、物流压力。在北商研究院特邀专家、北京商业经济学会秘书长赖阳看来,对于各主流电商平台而言,“双11”当天流量巨大,采取预售模式可以避免商家因备货量不足或者过多造成损失。定金不能任性退购买预售商品需要消费者提前支付定金,在交易未完成时,若消费者出于自身原因想要取消订单,则可能承担相应金额损失风险。根据天猫“双11”预售规则,“定金付款后,申请退款时如判定非卖家责任(根据《天猫规则》或《天猫国际规则》和客服判断标准为准),定金恕不退还”。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9月发布的《网络商品和服务集中促销活动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要求,第三方交易平台不得采用格式条款设置定金不退、预售商品不适用7日无理由退货、增加限退条件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知名IT律师赵占领指出,订金指的是购买商品的预付款,定金则是在主合同订立或履行前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两者含义有本质区别。赖阳表示,定金不退既不违背现有法律规定,也有其合理性。如果定金可以随意退还,买家“跑单”则不用付出任何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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