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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小毅:NHTC算是电商新模式 但有一定隐患

摘要:9月21日,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浙江大学管理学院市场营销博导王小毅在接受《今日早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是NHT项目吧?我听说过。在听记者介绍了简单的情况后,直接说出了该项目的名字。该香港公司的母公司是在美国纳斯达克上市的,过去一年的股价表现还是不错的。目前公司采取的销售模式主要是依托电子商务。王小毅分析,在美国,这家公司和安利等都是知名的直销公司,但目前在中国内地并没有取得直销资格,因此通过向香港公司付款来对内地客户销售。其实去年下半年以来,许多直销公司通过互联网电子商务或微信微商等途径来开展类直销业务,这对于国家监管也提出了新的要求。王小毅表示,这也算是电子商务的一种新模式,但在消费者目前通过会员制、积分兑换和多级返利的方式来盈利有一定的隐患,对于从事网络销售代理者也有一定的风险。首先是产品质量的问题,是不是真的值这个价格?其次,通过消费者一对一的介绍购买,有没有夸大宣传的问题?最后,万一将来网站出现问题,这些会员无法购物的话,权益如何保障?王小毅最后指出,现在互联网+零售领域,由于不再依赖传统的,基于固定区域的经销代理模式,人对人的传递式销售更加隐蔽,难以追溯,国家在监管方面面临极大的挑战。如何既扶持新兴消费增长点,又能更好地保护消费者利益,促进行业健康是当务之急。以下为该报道原文全文,原题:《网上购物还有投资回报,馅饼还是陷阱?》把消费行为变成投资行为!通过消费投资获得收益!消费者也能成为‘资本家’。这是张伟(化名)介绍的所谓的最新互联网营销思维内容。张伟说,自己最近参与了一种新型投资项目。全部在网上进行,投资了一个月,投入了5万多元,现在本金已经全部回来了。他说,与传统的销售模式不同,这种新型项目的产品销售完全是通过互联网进行的,消费一定的金额就可以成为会员,然后拥有两间虚拟店铺,介绍朋友加入后,他们的消费以及销售业绩会给自己带来源源不断的收入。真有这样的好事?让朋友销售产品自己也可以盈利,这不就是传说中的传销吗?难道这是打着互联网思维进行的网络传销?记者对这种新型投资项目进行了一番调查。虽然项目方自称母公司NHTC是一家纳斯达克上市公司,通过这种会员制建立消费队伍,然后再将每一位消费者转变为销售者,他们称之为互联网直销,但由于客户消费过程中没有任何合同和协议,而且资金全部要打到公司的香港账户,还是让人感到其中隐藏着巨大风险。投资者说下线:一个月收回5万元本金,目标是月入150万元最初是一位朋友介绍给我的,我认真研究了一下觉得确实还不错,就小试牛刀买了3股(1股即1份,该销售圈内俗称‘股’),每股1.7万元左右,然后可以收到相应的产品。张伟介绍。在他给记者提供的项目PPT上,记者看到这家公司自称是在美国纳斯达克上市的一家公司,证券简称是NHTC。最新的财报显示(2015年7月28日),公司主要业务在香港(占了近93%),北美、中国台湾、中国大陆、日本等地区业务的占比只有7%左右。记者注意到,PPT中介绍,在中国内地开展互联网直销业务的这家巴顿公司,注册地在香港,中文名字叫然健环球,是NHTC的子公司,是一家新型电子商务公司和会员消费积分制的网上连锁超市,产品以保健品、化妆品为主,还有空气净化器等。其愿景是打造一家空中沃尔玛,公司的商业模式源于1999年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欧元之父蒙代尔的《消费资本化理论》。看起来是不是很高大上?再听听张伟的投资经历,似乎更诱人。投资一股约1.7万元,可以购买2.5万元的产品,我投了3股。张伟说,目前为止他已经赚回了本金。我周围很多朋友都参与了,其中不乏身家过亿的老板。看到记者似乎有兴趣,他表示可以介绍认识他的上线李先生,(他)目前一个月都有上万元的收入,不过这都是小钱。张伟还展现了他的宏伟目标希望经过两三年的努力,完成年收入1800万元的终极目标。上线:与其他直销不同,我们不强求你发展下线在张伟的介绍下,记者见到了80后李先生。他是一家投资公司的老总,看上去十分精明能干。其实我进入这个项目也就一年多的时间,现在基本上每个月有一二十万元的收入!李先生说,第一次听说这个项目时,他也觉得不可思议,后来就委托朋友四处了解。刚开始也有(是否)传销的担忧,还专门请公司的法律顾问去进行评估,确认了符合我国法律的情况下才参与的。据他介绍,然健环球已在中国注册,注册资金1200万美元,完成了产品检疫、检验等一系列准入手续,中国公司总部在广州,在中山投资建了工厂,在深圳有物流储运中心。现在杭州的会员还不多,因此没有设立实体店(也称体验服务中心,只做产品介绍和体验,不做销售),但广州、北京、上海、长沙、福州、大连、常州等地都已经开设了体验服务中心。与其他直销产品模式不同,我们不强求你去发展下线,只是单纯地消费也会有积分,而只要你身边的朋友入会购买了这家公司的产品,你就可以享受其中的分红。李先生介绍,与其他直销公司最大的不同是,会员没有销售任务和销售指标(如每月需要发展多少个新客户,或者需要产生多少销售业绩等),同时所有的消费积分终身有效,达到一定指标即可兑换成提成,获得直接收益。看上去似乎很美好,那么,要达到什么指标才可以兑换成收益呢?记者了解到,简单地说,就是会员名下的两个虚拟店铺都必须有销售业绩,也就是说,每个会员都必须有新的会员发展进来,才可以按比例获取提成(入会的前提必须有1.7万元的消费)。否则,仅靠你的上线发展会员,累积下来的积分是很难兑现成为实际收益的。记者疑问所有环节在网络进行,出了问题,如何保证权益?购买商品要有发票,作为消费凭证保障消费者权益;投资项目要有合同,标明投资额度、投资者权责和风险,这是众所周知的商业规则。但在这个所谓的互联网营销项目中,作为投资者,却拿不到任何纸质合同和协议。即使不在意合同,要成为该公司的投资者,还有一个隐形的门槛,那就是必须先以消费者身份购买一定数量的产品,成为会员。据张伟介绍,投资者在网上注册成为白金会员后,会获得一个ID(相当于身份证),首次购买产品享受7折优惠,每份产品最少是2.5万元,打折后实际花费约1.7万元。也就是说,最少也要大约1.7万元,产品由香港分公司邮寄给会员。值得注意的是,张伟说,这些钱是直接汇到香港分公司账户上的。成为会员之后,消费者会获得A、B两个虚拟店铺,自己的消费积分能否换成收益,与这两个店铺的销售业绩直接相关。一切都在网上进行的,没有任何纸质的合同。网上购买的产品有问题怎么办?能退货吗?李先生说,注册成为会员后,每人都有14天的犹豫期,在此期间可以随时提出退会,所购买的产品也可以退回,不过投资者需要承担行政运输费(包括行邮税,就是我们所说的关税),大约是总额度的7%左右,余款在45天内汇入其订货时汇款的账户。如果已经是会员,订货后24小时内要求退货的,不需要承担任何费用,超过24小时的则需要承担约7%的行政运输费。入会后若想退出也可随时提出。所有上述涉及退款,如货款或者分红等款项,均在45天内汇入投资人出账的账户。关于产品的发票,李先生说,可以提供然健环球的发票,不过消费者要承担7%的发票税。专家看法浙江大学管理学院市场营销博导王小毅:算是电商新模式,但有一定隐患是NHT项目吧?我听说过。昨天,浙江大学管理学院市场营销博导王小毅在听记者介绍了简单的情况后,直接说出了该项目的名字。该香港公司的母公司是在美国纳斯达克上市的,过去一年的股价表现还是不错的。记者看到,这家纳斯达克公司的最新股价在33美元附近。目前公司采取的销售模式主要是依托电子商务。王小毅分析,在美国,这家公司和安利等都是知名的直销公司,但目前在中国内地并没有取得直销资格,因此通过向香港公司付款来对内地客户销售。其实去年下半年以来,许多直销公司通过互联网电子商务或微信微商等途径来开展类直销业务,这对于国家监管也提出了新的要求。王小毅表示,这也算是电子商务的一种新模式,但在消费者目前通过会员制、积分兑换和多级返利的方式来盈利有一定的隐患,对于从事网络销售代理者也有一定的风险。首先是产品质量的问题,是不是真的值这个价格?其次,通过消费者一对一的介绍购买,有没有夸大宣传的问题?最后,万一将来网站出现问题,这些会员无法购物的话,权益如何保障?王小毅最后指出,现在互联网+零售领域,由于不再依赖传统的,基于固定区域的经销代理模式,人对人的传递式销售更加隐蔽,难以追溯,国家在监管方面面临极大的挑战。如何既扶持新兴消费增长点,又能更好地保护消费者利益,促进行业健康是当务之急。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分析师姚建芳:消费者、投资者能合二为一吗?昨天,在听记者说到会员制和积分兑换返利之后,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分析师姚建芳就说:感觉似乎有点传销的味道。在她的印象中,曾有企业采取这样的网络销售,后来被国家认定为非法传销。虽然目前不能将这样的销售模式定性,但与一般的电子商务相比,感觉总有些不太对劲。消费者就是消费者,投资者就是投资者,二者能够合二为一吗?我觉得这种模式不太靠谱。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冰洁:这样的销售模式,法律上存在问题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王冰洁律师告诉记者,她有同事刚刚购买了该公司的产品。也是朋友介绍的,现在听你这么一说,我才觉得有些不对劲。王冰洁觉得,从法律角度看,采取这样的销售模式还是有问题的。商家不是有7天无理由退货吗?如果退货这么难肯定是不对的,产品本身是不是属于保健品,能不能作为进口商品销售,这需要国家有关部门认定,否则就有虚假宣传的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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