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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占领:网店征税能遏制网店“刷单买诚信”

摘要:日前,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北京志霖律师事务所赵占领在接受《通信信息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C2C(个人对个人)平台如淘宝网、拍拍网、微店等中小卖家,绝大多数是个人经营的网店,没有实体店、没有工商登记证明及相关经营数据,相关信息都不在税务机关掌握范围,使得大量C2C网店的征税长期处于真空状态。而随着纳税人识别号的推出,至少中小网店在个人所得税层面上缴税的障碍已经破除,个人网店征税势在必行。此外,网店征税还能遏制网店刷单买诚信等乱象,进一步夯实电商诚信体系。以下为该报道原文全文:《纳税号制度加速网店征税网友忧成本转嫁消费者》个人网店征税话题再被推到舆论的风口浪尖。日前,国家税务总局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提出实行纳税人识别制度。业内人士预测,这一制度一旦实施,就意味着网络电商也将拥有纳税号,网店征税将不再有障碍。网店征税不仅需要对征税的时间点、税率、缴税主体的确定等规则进行完善和明确,还要防止卖家将把税负转嫁到消费者头上,避免出现羊毛出在羊身上。国家对电商征税应该出台一整套配套方案,不仅仅是征税,还应包括相应的扶持政策,唯如此,网店征税才能真正促进我国经济健康地发展。网店征税有望结束真空状态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和企业应尽的义务。日前,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将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起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及其说明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这次《征求意见稿》最引人关注的问题之一是,建立统一的纳税人识别制度,自然人纳税人将和企业纳税人一样有纳税人识别号。即每个公民可能都将拥有一个由税务部门编制的唯一且终身不变、用来确认其身份的数字代码标识。《征求意见稿》增加了多个关于网上交易纳税的内容。其中,第十九条规定从事网络交易的纳税人应当在其网站首页或者从事经营活动的主页面醒目位置公开税务登记的登载信息或者电子链接标识;第三十三条要求网络交易平台向税务机关提供电子商务交易者的登记注册信息。纳税人识别制度的建立统一,完善了中小电商纳税的环境。以后在家开网店的小电商,也将按照自然人纳税人管理,纳税将变得理所当然。事实上,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电商征税一直是业界探索的课题。早在2013年3月,全国政协委员、苏宁控股集团董事长张近东建议,我国应该通过《电子商务税收法》,建立电子商务税务登记制度,对在网上进行交易的商家收税。目前我国多家电商企业逐步在华北、华东、西南、华南等区域推行电子发票,并有望于今年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建立与电子工商登记配套的电子商务税收征管体系。网店征税时机已然成熟网店什么时候开始征税?这个问题一直是业界以及消费者关注的焦点。由于个人网店多是散户经营,在工商局未留有登记信息、收支电子化等原因迟迟未被纳入征税范畴。而现在这种情况将有所改变。首先,网店征税,对国家税收意义重大。国内电商行业刚起步时,有关部门为保护电商的发展,对其实行免税。但目前,我国成为全球最大的网络零售市场。据工信部有关数据预计,2014年,我国电子商务交易额将超过12万亿元。若继续对电商免税,将使国家流失近千亿的税收。中国移动互联网产业联盟秘书长李易曾表示,目前我国电子商务的份额实际已和传统零售业或者传统商务的份额旗鼓相当,未来甚至会成为一个主力军,国家将电商纳入纳税体系的趋势毋庸置疑。其次,对网店征税有望夯实纳税人诚信体系,加强对网店的监管。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赵占领表示,目前,C2C(个人对个人)平台如淘宝网、拍拍网、微店等中小卖家,绝大多数是个人经营的网店,没有实体店、没有工商登记证明及相关经营数据,相关信息都不在税务机关掌握范围,使得大量C2C网店的征税长期处于真空状态。而随着纳税人识别号的推出,至少中小网店在个人所得税层面上缴税的障碍已经破除,个人网店征税势在必行。此外,网店征税还能遏制网店刷单买诚信等乱象,进一步夯实电商诚信体系。再次,基于公平原则,对网店征税势在必行。众所周知,中国大部分实体店铺承受着较高的店面租金、税收与人工成本。因此,在商品价格上,与免税的网店相比,实体零售并不具有优势。网购的日渐红火对实体店造成了巨大的冲击,若继续免税,对实体零售而言是税负不公平。电商征税需避让消费者买单网店免税的政策红利或将宣告结束,征税脚步愈来愈近。那么,未来对电商征税需从哪些方面做文章呢?其一,应确定缴税主体。据了解,截至阿里巴巴上市前,整个淘宝生态圈内有850万中小卖家,如此庞大的体量,征税标准不可能一刀切。据了解,去年10月份,国家加大小微企业税收支持,对月销售额3万元以下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对月营业额3万元以下的营业税纳税人,免征营业税。若网店实行征税,可参考现有的征税办法,进一步完善网店征税细则,保护中小卖家的发展环境。其二,网店信息需披露顺畅。淘宝个人卖家表示,淘宝账单可以做账的。一般不给消费者提供发票,交易账单进入对私账户,无法看到真实数据。要面向个人卖家征税,这就需要电商平台的信息披露配合。广东省电商协会副秘书长陈建东表示,买家信息无疑是平台最宝贵的资源之一,披露环节还是比较复杂的。他建议,个人卖家征税就像线下的个体户、路边摊一样,除了税法改制,更需要监管部门的配合。此外,实行税收后,需避免卖家将税负转嫁到消费者头上。诸多网友担心,目前网店产品因免税而具有价格优势,一旦网店实行征税,卖家会通过变相调价等方式,将税负转嫁到买家身上,最终还是羊毛出在羊身上。电商征税利于国家经济的发展,相关部门应该出台一整套配套方案,不仅仅是征税,还应包括相应的扶持政策,保障消费者以及中小卖家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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