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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占领:“七日无理由退货”呼唤操作细则

摘要:日前,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占领在接受《中国消费者报》记者就网购7天无理由退货问题采访时指出:新《消法》规定了七日无理由退货制度不适用于4类商品,并有兜底条款,即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然而,对于不宜退货商品尚缺少判断标准,也未明确谁有权判断。实践中,电商网站可能没有明确判断标准,或者自己制定利于商家自身的标准,在这两种情况下,消费者与电商网站之间很容易产生争议。详见该报道全文:《七日无理由退货呼唤操作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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