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超市世界超市

曹磊:电商已过放水养鱼阶段 立法应适度从严

摘要:近日,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任曹磊在接受《中国产经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首先要反垄断,其次则是要解决信息安全问题,包括用户信息安全和整个网络平台的信息安全。除此之外,知识产权的保护,虚拟财产的保护和市场的公平竞争都需要明确的法律法规来加以规范。“从顶层设计方面来说,除了电子商务立法,也需要一些具体的法律法规,比如说关于进出口、海外代购、支付方面的规范。既需要”大法“,也需要”小法。“谈及如何规范电子商务存在的上述问题,曹磊对记者说道。他同时表示,目前在监管方面仍存在很多漏洞和空白,因此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也非常重要,要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曹磊则认为,在电商发展的过去十几年里,一直都是低门槛,甚至没有门槛。然而目前电商的成本优势已经很明显,对实体经济造成了很大影响,俨然成为了一个“小巨人”,电商已经走过了“放水养鱼”的阶段,因此现在的电商立法应“适度从严”。“电商立法应着力保障两大方面的利益。既要兼顾消费者的利益,也要兼顾经营者的利益,避免‘过度维权’的情况出现;同时既要兼顾电商企业的利益,也要兼顾国家的利益。”曹磊说道。以下为该报道原文全文,原题:《电商立法“元年”:适度从严防浑水摸鱼》近日,全国人大财经委召开电子商务法起草组成立暨第一次全体会议,标志着中国电子商务法立法工作正式启动。会议确定了电子商务立法的初步“时间表”。即从起草组成立至2014年12月,进行专题调研和课题研究并完成研究报告,形成立法大纲。2015年1月至2016年6月,开展并完成法律草案起草。此举标志着中国电子商务法立法工作正式启动,同时也意味着2014年成为中国电子商务立法“元年”。电子商务在中国发展已有十多年,特别是近几年,电子商务得到了长足的发展。2012年,中国电子商务交易总额是8万亿,在全球排在第二位,仅次于美国,2013年则达到了10万亿,总额位居世界电子商务的第一位。“既然有如此巨大的社会影响就需要加以规范、监督和制约。”北京师范大学互联网政策与法律研究中心主任薛虹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目前法律界已充分认识到电商平台的巨大能量。那么,电商立法应着力解决哪些方面的问题,才能使电子商务更好地发挥其“巨大的能量”?对此,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任曹磊在接受《中国产经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首先要反垄断,其次则是要解决信息安全问题,包括用户信息安全和整个网络平台的信息安全。除此之外,知识产权的保护,虚拟财产的保护和市场的公平竞争都需要明确的法律法规来加以规范。“从顶层设计方面来说,除了电子商务立法,也需要一些具体的法律法规,比如说关于进出口、海外代购、支付方面的规范。既需要”大法“,也需要”小法。“谈及如何规范电子商务存在的上述问题,曹磊对记者说道。他同时表示,目前在监管方面仍存在很多漏洞和空白,因此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也非常重要,要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在电子商务的各个环节中,传统企业要保护自己的利益,创新者要保护自己的利益,同时消费者也要保护自己的利益。作为电商立法,应如何兼顾各方利益?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认为,加快电子商务立法极其重要,但同时也要坚守公平公正原则,尤其要注重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立法的基本原则,肯定涉及利益的问题,如果电商都唯利是图,就会造成整个互联网行业制度混乱、互不信任,也会影响到消费者对电商的信任度,所以建立互联网电子商务信任机制非常重要”。刘俊海建议,原则上第三方交易平台有义务为消费者站好岗、把好关。因此,电子商务法立法一定要确认第三方平台对电子商务行为的自律监管职责,要对消费者负责。曹磊则认为,在电商发展的过去十几年里,一直都是低门槛,甚至没有门槛。然而目前电商的成本优势已经很明显,对实体经济造成了很大影响,俨然成为了一个“小巨人”,电商已经走过了“放水养鱼”的阶段,因此现在的电商立法应“适度从严”。“电商立法应着力保障两大方面的利益。既要兼顾消费者的利益,也要兼顾经营者的利益,避免‘过度维权’的情况出现;同时既要兼顾电商企业的利益,也要兼顾国家的利益。”曹磊说道。正如某电商从业者所说,“2014年是电商立法元年,我们不仅仅期待着解决目前电商领域存在的某个具体问题,更期待着一个新体系和新秩序的建立。”

上一条:华为与徕卡合作设立创新实验室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