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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小娟:电商经营模式多样导致法律纷繁复杂

摘要:日前,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姚小娟律师在接受《南方日报》记者就“电商法律”问题采访时表示:电子商务法律的纷繁复杂,是缘于电商经营模式千变万化。不同的电商模式,遇到的法律问题必不相同,而将这千千万万不同的法律问题汇总,就使电商眼花缭乱,不知所措。以下为该报道全文:《研究报告称逾三成电商曾与同行起纠纷》去年年初,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发布了《2011—2012年度中国电子商务法律报告》,该报告为国内首份电商法律报告。从调查结果来看,电商企业法律纠纷类型集中在知识产权、网络不正当竞争和行业垄断上。同行纠纷多因不正当竞争引起调研报告显示,在电商企业法律纠纷对象类别调研中,7.69%的企业表示为用户与企业之间;38.46%的企业表示为企业与入驻商家、供货商、渠道商之间;38.46%的企业表示为同行之间;15.38%的企业表示为其他。“目前电商遇到的纠纷大多集中在与入驻商家、供货商、渠道商之间的纠纷,这类纠纷多是属于传统领域的合同纠纷。而电商与同行之间的纠纷多集中于因商业竞争引起的不正当竞争纠纷,如商业诋毁、攀附等行为。”传统法律难有效化解电商纠纷据专家介绍,目前针对电子商务引起的纠纷,大多存在无法可依、无法适用的情形,甚至难以确定一份电子商务合同究竟属于哪种合同类型,更无法确定适用哪部法律。因此处理此类纠纷,更多是参照适用与之相近的法律法规。“电子商务纠纷所涉及的合同关系、电子支付、电子票据、电子认证、税收、知识产权、信息安全、电子证据、侵权等,已经不是一部单纯的电子商务法能够解决的问题,传统的法律已经远远不能满足现实的电子商务纠纷需求。”四成多企业抱怨电商法规太复杂在电商企业法律障碍调研中,46.15%的企业表示电子商务法律规定过于复杂。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姚小娟律师认为,电子商务法律的纷繁复杂,是缘于电商经营模式千变万化。不同的电商模式,遇到的法律问题必不相同,而将这千千万万不同的法律问题汇总,就使电商眼花缭乱,不知所措。“不是电子商务法律规定复杂,而是电子商务法律规定尚属空白,因此,加快电子商务纠纷的立法是解决问题的根本方法。而专业电子商务律师对电商法律的准确把握和理解,则是电商了解法律、解决问题的有力臂膀。”网络不正当竞争立法呼声最高在电商企业对电子商务法律类别需求调研中,76.92%的企业选择网络不正当竞争和垄断;76.92%的企业选择知识产权;53.85%的企业选择投资融资;30.77%的企业选择电子商务行业的行政许可;46.15%的企业选择电商税收。律师建议,未来电子商务立法应重在解决合同问题,同时要对知识产权、信息安全、税收等法律问题进行有效规制。同时,针对目前电商企业对于法律的关注度普遍不够的问题,政府和行业协会应加强电子商务法律的宣传引导。(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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