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公司“海淘”金饰品逃税近80万被控走私
2017-04-23 179
昨(21)日,北京某投资公司因涉嫌走私普通物品罪在四中院受审,赵静(左)和陈燕作为走私的参与人,也因此罪名出庭受审。
赵静赴港“海淘”回来的马年纪念金币。
赵静携带的纪念银币
为给单位降成本,换港元“海淘”
据了解,位于海淀区的这家投资公司主营金币销售等业务,现年36岁的陈燕和39岁的赵静是这家公司的总经理和采购员。
据四分检指控,2013年12月,陈燕和赵静为给被告单位降低成本,增加利润,经预谋后,陈燕从被告单位财务处领取人民币现金并在黑市兑换成港元交给赵静,后赵静携带港元至中国香港采购金属纪念币及铂金吊坠。
2014年1月12日,赵静乘坐CA116次航班自中国香港抵达北京首都国际机场T3航站楼入境时,选走无申报通道,未向海关申报任何货物、物品。海关人员对赵静携带的行李进行检查时,查获2014中国甲午(马)年纪念金币1061枚、纪念银币1295枚及金属吊坠100个。经鉴定,上述纪念币均为真币,偷逃应缴税款739279元;上述金属吊坠为白银外圈,铂金芯,偷逃应缴税款31016.52元。
检方认为,被告公司在进口货物过程中,违反海关法律法规、逃避海关监管,偷逃应缴税额较大,应当以走私普通货物罪追究该单位刑事责任,陈燕与赵静作为被告单位直接责任人和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亦应被追究刑事责任。
昨日9时20分,该案在四中院开庭。投资公司委托一名股东出庭,被取保候审的陈燕与赵静先后进入法庭,3名被告人均对指控表示认可。在法庭上,受审的两名被告人均表示对自己的行为后悔不已,希望法庭从轻发落,该案没有当庭宣判。
负责人认为“这点儿采购不用缴税”
36岁的陈燕身材瘦小,站在法庭上的她对自己错误的经营决定追悔莫及:“赵静告诉我香港一家公司有一批马年纪念币寻找买家,价格不错……”陈燕考虑到公司的经营成本,又恰逢年底,她认为有必要把公司的业绩“刷得更漂亮些”,于是拍板让赵静赴港采购。
陈燕说,按照公司规定,业务员申报款项后由自己来审批,然后到财务去拿钱,公司500万元以下的业务均由她来决定支出,无需向股东汇报。陈燕到财务支取人民币370多万元,然后到雅宝路黑市兑换成470余万港元。这其中,陈燕预算的采购货款为470万港元,给赵静的差旅费2万港元左右,根本没有预留货物应缴纳的税款,她认为“这点儿采购不用缴纳关税”。
在行程安排方面,陈燕让赵静先到深圳拜访一些公司客户,然后从深圳过关赴港。她认为这样的通关方式对携带470万港元的赵静而言是最容易的。当被问到如此大额交易,为什么不采取转账或支票的支付方式时,陈燕仍表示:“用现金交易可以省税。”
采购员赴港十余次没有报税意识
赵静案发后瘦了20多斤,在法庭上,她几乎带着哭腔陈述这次赴港海淘的初衷:“当时公司生意不是很好,香港那边的同类商品比较便宜,我们每个人的收入与公司的效益挂钩,我就是想年底多分点钱。”
为了帮公司降低成本,赵静先是帮公司跟香港供货方谈判,把货物总价从480万港元“杀”到470万港元。临行前,赵静除了随身携带的货款和差旅费,她还向公司申请了用于应酬的备用金,但偏偏就是没有申请纳税的款项。
在公司干了五六年采购员的赵静,往返香港不下十次,有时候是周末去香港采购自己用的个人物品,她头脑中隐约知道在香港购买物品应该缴税,但至于怎么缴税以及缴纳多少税款并不清楚。而此前,她也从没有替公司做过如此大金额的现金采购工作。在法庭上,赵静说,一旦缴税,可能公司所追求的差价利润就不存在了。
从香港返回至北京时,赵静将购买的纪念币和吊坠装在3个黑色的行李箱里,当时海关在无申报通道对她进行了检查,发现货物后查扣并开具了单据,让赵静继续等消息。
提供假发票,被限制出境后自首
被海关查获后的赵静第一时间联系了陈燕,陈燕授意说,赵静的生日正好与查扣日期相近,让赵静跟海关说所有货物都是她在境外的男朋友买来送给她的生日礼物,同时提供了假的货款证明,以证实上述货品总价约为七八十万元人民币。
本以为事情就这样过去了,但在2014年,赵静前往深圳参加一个礼品展,之后她想去香港买生活用品,但在深圳罗湖口岸被海关拒绝,并让其回北京找公安机关。赵静返京跟陈燕说明情况后,陈燕才意识到这件事情没有想的那么简单,随后两人到公安机关自首。
此后,该家投资公司为这批偷逃税款的货物缴纳了200万元保证金。按照刑法的规定,陈燕、赵静携带的货物偷逃税款已经达到5万元以上,因此海关将该案件移送至检方,对两人以及投资公司按涉嫌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追究刑事责任。
■ 追问
哪些疏忽让海淘变成走私?
四分检检察官张显武表示,此案对于广大海淘族而言有一定的借鉴意义。首先,按照刑法规定,对一些特殊的商品,比如象牙、部分贵金属等,只要是携带入境,不管多少,一旦被查获,均构成走私罪;而对于除这些限制物品之外的普通物品进出境,偷逃应缴纳关税额5万元以上的行为,也构成走私罪。5万元以下的,可能会面临行政处罚。
在实际生活中,国家对不同物品有一定限额的免税,超出部分就要缴纳关税,海淘族们对于自己携带物品的免税额度要有所了解,一旦超出,入境时不要再走无申报通道。如果不确定是否需要申报税款,可以选择走申报通道询问海关。一旦在无申报通道被查获任何境外购买的物品,都有可能被认定为走私行为,至于是否涉及犯罪,就要看走私物品的金额或走私物品的种类来确定。
国外打折物品按原价缴税吗?
据张显武介绍,在国外消费的发票,海淘族要妥善保存。入境申报时,对于普通货物而言,海淘族如果能够提供真实合法的发票,海关会按照发票上的价格来计算税率,对发票上显示打折后的价格亦是如此。如果不能提供发票,海关会进行专门的价格核定,按照普通渠道的市场价格对商品进行核实,折扣因素不会被计算入内。
贵金属海淘很难捞到便宜?
与该案被告人类似,不少海淘族喜欢在境外购买一些金银饰品回国,此类商品比较特殊。公诉人提示说,携带贵金属入境,即使提供购买发票,海关也不会按照发票价格核算税率,因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计核涉嫌走私的货物、物品偷逃税款暂行办法》第19条:“涉嫌走私进口的黄金、白银和其他贵重金属及其制品、珠宝制品以及其他有价值的收藏品,应当按国家定价或国家有关鉴定部门确定的价值核定其计税价格。”也就是说,如果游客或者海淘族们携带贵金属入境,此类物品是要由专业鉴定部门来进行鉴定后缴纳税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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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儿睡袋、宝宝睡袋种类你知道哪些?
婴儿睡袋是为了防止婴儿睡觉蹬被而使用的包裹婴儿身体的睡眠用品。随着工业产业化的发展,妇女走出家门参加工作越来越普遍,已经成为各个领域的半边天。全天候的照料宝宝,看管宝宝晚上睡觉的任务已成为年轻妈妈不可承受之重。并且,随着科学育儿知识的普及,越来越多的父母已认识到需要给宝宝自己的睡眠空间。宝宝拥有自己的婴儿床和自己的睡眠用品。而独自睡觉的宝宝,睡眠中蹬被的问题也随之而来。婴儿睡袋,作为可以防止宝宝蹬被着凉的睡眠用品,应运而生,并得到年轻父母们的青睐。 1、信封式 外观:长方形如信封样,相当于一条小被子对折,底部,侧边拉链。绝大部分设计成可以打开成被子的两用型,既可以当小被子使用,也可以对折后拉上拉链变成成睡袋。该款式优点是结构简单,一般使用双头拉链,底部可以打开,方便更换尿片等。由于被子睡袋两用型,增强了产品的实用功能,空间大,宝宝活动自由,不受束缚。缺点:宝宝容易整个人钻到睡袋里或溜出睡袋。所以,该类款式很多配有护肩设计,能防止宝宝溜出睡袋。 2、葫芦式 外观:形如葫芦,上窄下宽,一般为圆底设计。可以看成是信封式睡袋的改良,颈部收窄,可以防止宝宝溜出睡袋或钻到睡袋里,底部圆大,让宝宝双腿可以自由活动,增加了宝宝的舒适度。缺点:由于尺寸的改动,这款睡袋打开后无法作为一条被子使用,降低了产品的使用效率。 3、衣服式 外观:形如衣服,有袖,有的也有帽等。不用担心宝宝睡觉时的活动会影响使用,妨碍宝宝睡觉。现行款式大多配有加长袋,可以随宝宝的身高调节睡袋的长度,延长了产品的使用期限。 缺点:该款产品由于做工相对复杂,一般价格比较其他款式更高。上下尺寸一般相差不大,对于宝宝的双脚活动还是有束缚。并且,由于产品辅料较多,多根拉链,钮扣等,需要防止擦到孩子娇嫩的皮肤或被孩子拉扯下来误食。 4、背心式 外观:状如背心。可以看做衣服样睡袋的缩减版,去掉袖、帽、加长袋等东西一般适合夏天等季节用。 5、蚕茧式 外观:像蚕茧一样贴身紧裹着宝宝。一般做成卡通式,如蚕宝宝,青蛙,小熊的样子等。 优点是贴身,保暖好。 缺点是对宝宝束缚太大,一般需要用弹性面料做,或作成弹性结构。 6、袖被式 外观:和普通被子类似,在被子上多出两只袖子。这款产品介于睡袋和被子之间,既可以有盖被子样的舒适和活动自由,又防止了宝宝睡觉时乱动导致的露被着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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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幼儿衣服穿多少、怎么穿合适?
研究认为,小儿体重达到4千克左右时,身上会长出一层脂肪层,自身的体温调节系统就会正常工作,保持自身温暖。一般地,无论什么季节,小儿穿衣只要稍多于成人就可以了。较胖的小儿还可以比成人少穿一点。如果总给小儿穿得太暖和,身体就会失去应变力,反而更容易着凉。 原则:多穿不如少穿。只要在气温变化下,能保持体温就可以了。 宝宝究竟应穿多少才适宜? 判断宝宝衣服穿多了还是少了,不能以宝宝手脚的冷热来决定(因为宝宝手脚的血液比其他脏器相对较少,在冬天很容易发冷;在活动后,手脚又很快可以变温暖)。有一个简单的方法,让宝宝自由活动10分钟: ①如果宝宝面色红润,贴身衣服是温热的(锁骨是温热的),说明衣服正好; ②如果宝宝面唇色红,贴身衣服有些湿,说明衣服多了,应逐渐减少; ③如果面色不红润,贴身衣服是干凉的,则说明衣服太少,应适当增加。 西方人和日本人等养育小儿时,都很注意从小训练身体适应气温变化的能力和耐寒力。即使在冬季,小儿穿戴也并不多,并且让小儿象其他人一样到户外待上两三个小时,呼吸新鲜空气,活动,游戏。这样做会使小儿的面色红润、胃口良好、精神旺盛。 据介绍,日本近年出现“裸保育”:加强调节体温能力,提高身体素质的良好手段。 “三暖一寒一凉”:暖背、暖肚、暖足、寒头、凉心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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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儿玩具种类,婴幼儿各类玩具功能
一、0~3个月玩具 宝宝的身体特征:发展头部控制,身体渐渐可以滚动,开始意识到自己的手,想要抓东西。 适合的玩具类型:视觉、听觉上有刺激性的玩具,比如:颜色透明度高、对比强烈的。 可以参考选购的玩具 1、音乐床铃 在保证牢固安装的情况下,可以悬挂在婴儿床侧或者婴儿床之上,在床脚位置悬挂床铃是最安全的,因为不会掉落到宝宝身上。 2、摇铃和玩具钥匙环 这些玩具有宝宝喜欢的颜色和简单的形状。据研究,红色、黄色以及黑白漩涡高对比度的图案,是对宝宝特别有刺激效果的。当宝宝感受到玩具光滑材料,块状外形,听到咯咯或者咔嗒声,可以用嘴咬玩具的时候,他们的大脑会得到进一步的发展。 3、有舒缓音乐的玩具 宝宝喜欢听舒缓的音乐,不论是从音响中播放出来的声音,还是父母们自己唱的。 二、4~10个月玩具 宝宝的身体特征:开始发展反射能力,并用触摸来探索世界。他们不时会玩自己的小脚丫,尝试抓住物品,并双手互换物品。他们先是想要站立,慢慢开始爬行并不用支撑地坐着,腿部已能够承重。他们开始牙牙学语,并会寻找周围声音的来源。 适合的玩具类型:可以抓握,能发出声音的玩具,可以参考选购的玩具 1、吊架游戏垫 这些小玩具有的可以发出声音,播放音乐,并且手感非常的好。在游戏垫里玩耍时,宝宝能探索周围的环境,锻炼精细动作的能力,活动能力也能得到发展。 2、沐浴玩具 有塑料杯子、小动物等专为沐浴设计的玩具。 3、铃铛 内部可以发出声响。 4、音乐玩具 三、9~12个月玩具 宝宝的身体特征:开始绕着家具四处走动,喜欢晃动、撞击、投掷和扔东西。他们也喜欢寻找藏起来的物品,将物品从储物箱里面拿出来,把小手指戳到小孔里,喜欢推叠和嵌套的玩具。他们能听懂自己的名字,见到陌生人会害羞。 适合的玩具类型:推叠和嵌套玩具,可推动和拉动、可以晃动的,带音乐的玩具 可以参考选购的玩具 1、可以推动和拉动的玩具 2、嵌套和堆叠块 有原木色的,也有色彩丰富的 3、轻便的球 可以投掷,扔的球。 4、音乐玩具 包括塑料和绒布材质。 四、1~3岁玩具 宝宝的身体特征:开始喜欢清空、转移和重新排列他们周边的环境和物体。他们用灌装和倾倒来培养组织能力,同时他们会继续享受堆叠,就像9~12个月时的那样。当宝宝到达2~3岁时,他们会开始喜欢跳跃和攀爬。同时,开始学习基本的绘画,玩简单的乐器以及拼图。 适合的玩具类型:球、积木、画图用具、乐器、拼图等。 可以参考选购的玩具 1、堆块各种积木 2、书籍 适合1~3岁宝宝的图书 3、击打乐器 可敲打玩具 4、装填玩具 五、3~6岁玩具 宝宝的身体特征:宝宝们开始与其他人互动,并且喜欢角色扮演游戏。他们喜欢用游戏的方式将自己的想象付诸于现实。 适合的玩具类型:画图用具、乐器、书籍、户外游戏等 可以参考选购的玩具 1、电子玩具 有学习或者互动游戏功能 2、粘土、画笔 无毒的艺术用品 3、书籍 适合年龄的儿童书籍 4、自行车 带训练轮的自行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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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化妆品发展史及最早进口化妆品
我国是文明古国,有着悠久的历史和灿烂的文化,也是最早懂得和用化妆品的国家之一。 我国关于化妆品的发展历史虽尚未发现准确的记载,但是从考古工作发现的陪葬品、壁画、雕刻及生活遗迹中推测,远在公元前2000多年人类就懂得化妆美容了。 早在公元前1000多年,殷纣王时期就产生了“燕支”即今日的“胭脂”,当时是将燕地产的红兰花叶捣成汁、凝作脂,用以饰面。 春秋战国时期已经产生了粉黛、胭脂、眉墨和兰膏等化妆品。 汉朝时期,化妆品被广泛使用。 据记载,东汉梁冀的妻子孙寿会制备各种各样的“妆眉”,称绝一时;唐朝时期,化妆品非常流行;宋、元、明、清时期,化妆品生产处于“小作坊”式生产状态之中; 我国历史上著名的化妆品作坊是扬州“谢馥春”与杭州“孔风春”,已有百余年的历史都是由采炼芳香物供应宫廷发展起来的。 鸦片战争以后,外国化妆品流入中国。我国化妆品厂始建于19世纪末20世纪初,最早是在香港建厂的。相继流行的有“双妹牌”花露水、“旁氏”雪花膏和雪花音。1930年后,上海、云南、四川、辽宁等地出现一些专门生产雪花青之类化妆品的小型工厂,但数量少、档次低、质重差。 新中国成立后,各省、市、自治区都发展了化妆品工业,逐渐形成一个独立的工业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