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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淘宝炮轰工商总局,是“委屈”还是“傲娇”?

随着国家工商总局网监司今天公布《关于对阿里巴巴集团进行行政指导工作情况的白皮书》,连日来工商总局网监司与淘宝的掐架,算是达到了一个高潮。有人说这是淘宝太傲娇,自恃财大气粗,家大业大,容不得半点不给面子,一旦遭遇打脸,管你是政府机关还是哪位大拿,都要强硬一番。但也有人认为,此事件中淘宝确有委屈,虽然任性了但也有理有据。律师仔细拜读了有关双方此次掐架的所有报道,发现单就此次事件而言,确如淘宝所称,工商总局网监司的相关调查结果和程序处理存在着神逻辑、神操作。一、定向监测结果值得商榷本次双方掐架的导火索工商总局网监司发布的《2014下半年网络交易商品定向监测结果》存在两个问题。首先,检测样本过小,不具有科学性。初看到《2014下半年网络交易商品定向监测结果》这个大盖帽一般的标题时,给人第一感觉是,这份监测结果是对2014下半年网络交易商品情况的一次整体情况的反馈和评价,极具权威性。可细细看了内容才发现,这标题似乎定的太逼格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监测结果的内容:92个批次的样品中,有54个批次的样品为正品,正品率为58.7%,非正品率为41.3%,从各购物网站的检测结果来看,淘宝网的样本数量分布最多,但其正品率最低,仅为37.25%;样本数量较小(3个)的聚美优品均为正品,正品率达到100%;ZOL商城(中关村电子商城)购买了1件非正品,正品率为0%。相信明眼人一看到内容,就知道这个监测结果的水分不是一般地大。定了2014年下半年这样的抬头,而实际监测的样本总量却只有区区92批次,甚至有个别电商平台的监测样本只有1个、3个……且不论名实是否相符,单单从抽样调查本身来看,这样的调查就不规范。一般人也都了解,抽样调查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在于样本总量的足够大,样本总量越大则调查反映的情况越真实,反之抽样调查的结果很难反映出真实情况。不仅仅是淘宝,各大电商的商品成交量每分钟都成千上万,区区几十个样品如何能反映出非正品商品的客观情况呢?作为政府发布的权威信息,而且是对民众有指导意义的信息,适当增加样品的数量,让结果更科学合理一些显然是有必要的。以政府公信力背书的文件和公告,如果因为其不科学性而导致对企业的伤害,这种破坏力是其他主体所不具备的。其次,公布程序涉嫌违规。根据国家工商总局自行制定并下发的《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办法》第16、17条款,被监测方有权在监测结果出来后5日内被告知,且如果对监测结果有异议的,有权在15日内申请复检。显然,监测方应当保障被监测方的知情权,以及申请复检的权利,而基于对被监测者负责,也只有复检的结果才能作为最终结果进行公布。根据淘宝官微的回应,工商总局网监司并未将结果通知给被监测方,若属实则必然涉嫌违规。二、白皮书掩过,难以自圆其说淘宝官微的强势控诉,或许已经让工商总局网监司自己也意识到了其履行职能过程中确有瑕疵之处。但是其却未做出正面的解释和回应,反而是在今天蹊跷地公布了基于2014年7月16日行政指导形成的《关于对阿里巴巴集团进行行政指导工作情况的白皮书》。而白皮书的内容,则是毫不客气地着重批了阿里集团的五大问题,还言词鲜明地要求阿里要守住底线,克服傲慢情绪。显而易见,此举有转嫁舆论焦点,暗批淘宝叫板工商总局之意。虽然工商总局网监司也说明了选择今天公开白皮书的理由,即所称的鉴于目前监管情势,为廓清种种认知,但似乎很难让人有信服力。时至今日,才将大半年前的行政指导情况公布出来,确有失于妥当的嫌疑。毕竟过去了大半年,当时的问题现在还是否客观存在是需要斟酌的。既然已经公布了,工商总局网监司应当对此进行进一步的说明,否则会让公众以为阿里系平台这大半年来并未有任何改变,对其企业形象造成不小的伤害,尤其是在有此前的定向监测结果铺垫的情况下。客观来讲,对于工商总局网监司发布的《关于对阿里巴巴集团进行行政指导工作情况的白皮书》的内容,律师大体上也是认可的。阿里系电商平台存在不少问题是事实,也确实需要加强监管。但是,监管要讲究方式方法,而最为迫切和重要的是行政机关应当转变自己的角色,应当将自己定位为服务者而非管理者,不能再抱有以前那种老子管儿子的心态,要不要管?严管还是宽管?全看老子心情。意识支配行动,只有在服务意识的支配下,行政机关的行为才会更加合理、更具公信力,而不惧企业挑战。那我们再来看淘宝,淘宝在此次事件中单纯是受害者么?其任性有理么?答案显然也是否定的。每一个企业都应当承担起其相应的社会责任,肩膀有多宽就应当承担多大的责任,显然,淘宝负有不可推卸的商品打假义务。当然,我们也看到了淘宝在打假上付出的努力和行动。但是,淘宝扪心自问一下,尽力了么?白皮书中,阿里首个表态就是淘宝网存在很多实际困难,这便是其惯常姿态的一个真实写照:各种找理由!作为国内最大的电商平台,淘宝确实对于带动电商行业的整体发展、带动年轻人创业以及增加社会就业上做出了其他企业难以企及的贡献,但这都不是其可以躺在功劳簿上,居功自傲而不尽心履行企业社会责任,漠视行政监管的理由。否则,必然会遭致消费者的抵触,网络上的投票表决情况已经可以初看端倪了。最后,开战并非手段,也不仅只是结果而已,我们真诚希望能够通过政府和企业的联系和合作,确保消费者不再受假货之害!希望此事件能有一个妥善的处理结果吧。(文/吴旭华 编选: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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