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婴幼儿配方乳粉行业食品安全分析报告
2017-08-03 181
1.1 婴幼儿配方乳粉行业经济运行整体情况
中国2012年公布的《食品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提出,到2015年,原料乳产量达到5000万吨,增长34%;乳制品产量达到2700万吨,增长15%,其中干乳制品(乳粉、炼乳、奶油、干酪素、乳糖等)产量900万吨,液体乳产量1800万吨。
2015年,乳制品生产整体处于缓慢增长,部分产品处于下降的趋势。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15年1~11月,全国共有规模以上乳制品企业637家,主营业务收入3015.3亿元,同比增长1.51%,利税总额完成315.2亿元,同比增长9.38%,其中利润总额204.2亿元,同比增长5.73%,销售收入利润率为6.8%。
2014年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乳制品行业首次出现负增长的一年。2015年虽然扭转了下降的趋势,但整个行业仍处于困难之中。造成这种形势的主要原因是:消费增长乏力;高成本,高价格,影响了消费的增长;进口量大幅增加,对国内生产形成了冲击;消费者对国产乳制品仍然信心不足等。
2014年中国婴幼儿配方乳粉行业市场规模为682.7亿元,预计2015年市场规模为803亿元,同比增长率17.7%。2014年中国婴幼儿乳粉线上渠道交易规模为173.8亿元,线上渗透率为25.5%,预计2015年交易规模达222亿元。
1.2 婴幼儿配方乳粉进出口状况
2015年1~11月,全国乳制品进口数量和货值分别达到172.2万吨和54.6亿美元,较去年同期分别下跌10.18%和31.95%,累计出口数量为30348.7吨。其中,1-11月份全国累计进口乳粉51.25万吨,同比下跌42.04%,货值达14.1亿美元,同比下跌67.30%,预计今年全年进口量将达60万吨;液体乳进口39.7万吨,同比增长36.00%;乳清粉进口量39.32万吨,货值4.88亿美元,分别比上年增长6.32%和下跌33.44%,乳清粉的主要用途是生产婴幼儿乳粉,进口量增加标志着婴幼儿乳粉产量增长,估计国内婴幼儿乳粉产量在70万吨左右。而2015年1-11月我国共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15.14万吨,同比增长38.1%,价值21.18亿美元,同比增长53.3%,平均单价13989美元/吨,同比增长11.5%。
在婴幼儿配方乳粉进口国中,前5个主要进口国家(荷兰、爱尔兰、德国、法国和新西兰)进口量约占全国进口量的75.9%。其中来自荷兰51438吨,占34%,同比增长65%;爱尔兰22325吨,占14.7%,同比增长45.7%;德国15,113吨,占10%,同比增长282%;法国13664吨,占9%,同比减少10.3%;新西兰12305吨,占8.1%,同比增长32.8%。
我国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主要来源国及比重(2015年1月至11月)
第二章 2015年度婴幼儿配方乳粉法规标准汇总
本章对2015年发布的有关婴幼儿配方乳粉相关的法规、法规草案和食品标准进行了汇总,同时对法规标准中的关键内容进行了解读和分析。2015年中国国家食品监管机构共发布涉及婴幼儿配方乳粉的食品法规41项,废止2项涉及婴幼儿配方乳粉的食品法规,共发布涉及婴幼儿配方乳粉的食品法规征求意见稿31项。2015年中国地方食品监管机构共发布涉及婴幼儿配方乳粉的食品法规15项。2015年我国共发布婴幼儿配方乳粉相关的食品标准24项,其中发布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有21项,占2015年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10.3%。
2.1 2015年婴幼儿配方乳粉重要食品法规标准盘点
2.2 2015年度发布的涉及婴幼儿配方乳粉的食品法规
2.2.1 国家食品监管机构发布的涉及婴幼儿配方乳粉的食品法规
2015年国家食品监管机构共发布涉及婴幼儿配方乳粉的食品法规41项,废止《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两项法规,其中国家食药总局发布相关法规14项,国家质检总局发布法规8项,工商总局发布法规5项,海关总署、卫计委、人大和农业部各发布法规3项,国务院发布法规2项。
2015年国家食品监管机构发布的涉及婴幼儿配方乳粉的食品法规
2.2.2 国家食品监管机构发布的涉及婴幼儿配方乳粉的食品法规征求意见稿
2015年国家食品监管机构共发布涉及婴幼儿配方乳粉的食品法规征求意见稿31项,其中国家质检总局发布征求意见稿8项,国家食药总局和工商总局各发布征求意见稿6项,卫计委发布征求意见稿3项,商务部和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各发布征求意见稿2项,农业部、标准委、商业联合会和轻工业联合会分别发布征求意见稿1项。
图3 2015年国家食品监管机构发布的涉及婴幼儿配方乳粉的食品法规征求意见稿
2.2.3 地方食品监管机构发布的涉及婴幼儿配方乳粉的食品法规
2015年我国地方食品监管机构共发布涉及婴幼儿配方乳粉的食品法规15项,其中,黑龙江食药局发布法规5项,黑龙江畜牧兽医局发布法规1项,陕西食药局发布法规3项,河北、上海、江苏、青海、新疆和内蒙古食药局各发布了1项法规。
2015年地方食品监管机构发布的涉及婴幼儿配方乳粉的食品法规
2.3 2015年发布的相关食品标准
2.3.1 2015年发布的婴幼儿配方乳粉相关的食品标准
2015年我国共发布婴幼儿配方乳粉相关的食品标准24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21项,行业标准3项),其中,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布21项标准;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农业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分别发布1项标准。
2015年发布的婴幼儿配方乳粉相关的食品标准
2.3.2 2015年发布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GB)
2015年国家卫计委共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GB)203项。其中,食品产品标准有23项,食品添加剂标准有157项(含食品营养强化剂标准有13项),相关产品标准有4项,生产经营规范标准有1项,检验方法标准有18项,具体百分比情况见图6。2015年我国新发布的婴幼儿配方乳粉相关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有21项,占新发布食品国家标准的10.3%。
2015年发布的食品国家标准类别及比重
第三章 2015年食品法规及标准变动情况分析
3.1 主要食品法规解读
3.1.1 《进出口乳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
2015年1月8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关于实施<进出口乳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的公告》(质检总局2013年第53号公告),并于发布之日起实行。
法规关键内容摘要:
(1)需要办理进境检疫审批手续的进口乳品种类,除已公布的生乳、生乳制品、巴氏杀菌乳外,增加以巴氏杀菌工艺生产加工的调制乳。2015年2月1日起报检进口的以巴氏杀菌工艺生产加工的调制乳,需提交《检疫许可证》。
(2)质检总局根据进口乳品检验及风险监测等有关情况,对非首次进口的乳品进口商或者其代理人报检时所提供的检测报告规定的项目进行适当调整。2015年5月1日起报检非首次进口乳品的进口商或者其代理人,需提交符合本公告附件规定的检测报告。
对婴幼儿配方乳粉企业的影响:
一是检疫审批范围有新增。以巴氏杀菌工艺生产加工的调制乳也将加入需要办理检疫审批手续的行列。
二是检测报告项目有调整。新要求部分修改了非首次进口的乳品报检时所提供的检测报告规定的项目。除乳粉和调制乳粉保留蛋白质项目、乳清粉和乳清保留蛋白质项目、乳基婴幼儿配方食品保留蛋白质项目和脂肪项目外,所有其他乳品均取消了蛋白质、脂肪、酸度相关的检测项目,增加了重金属元素的检测。巴氏杀菌乳、灭菌乳、调制乳、发酵乳增加了铅、汞、砷、铬四种重金属检测项目;稀奶油、奶油、无水奶油增加了铅检测项目;乳粉和调制乳粉增加了砷、铬、铅检测项目;乳清和乳清蛋白粉还取消了乳糖的检测,但增加了灰分、铅检测项目;牛初乳粉增加了砷、铬检测项目。另外乳品种类增加了乳基婴幼儿配方食品基粉原料。
因此,从2015年2月1日起,进口以巴氏杀菌工艺生产加工的调制乳,应提前办理检疫审批手续,在报检时提交检疫许可证;从2015年5月1日起,报检非首次进口乳品时,提交的检测报告应符合该公告附件的规定;报检首次进口乳品时,仍需按要求提供全项目检测报告。
3.1.2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5年修订版)
3.1.3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2015年修订版)
2015年4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修订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并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公布,自2015年9月1日起施行。
法规关键内容摘要:
第二十条 禁止在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公共场所发布声称全部或者部分替代母乳的婴儿乳制品、饮料和其他食品广告。
第五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对广告主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吊销营业执照,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对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广告费用,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吊销广告发布登记证件:违反本法第二十条规定,发布声称全部或者部分替代母乳的婴儿乳制品、饮料和其他食品广告的。
对婴幼儿配方乳粉企业的影响:
目前一些婴幼儿乳粉生产厂家在广告宣传中强调自己的婴幼儿乳粉“接近母乳”或“母乳化”,这实际上已违反了新修订的《广告法》,对消费者的一种误导。新规可以有效避免消费者被广告所误导,将对行业健康发展产生积极的影响。
3.1.4 《婴幼儿配方乳粉配方注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3.1.5 《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
3.1.6 《进口食品口岸检验监督管理办法》(征集意见稿)
3.1.7 《网购保税模式跨境电子商务进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细则》(征集意见稿)
2015年10月13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关于对《网购保税模式跨境电子商务进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细则》征集意见的通知,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15年10月30日。
草案有关婴幼儿配方乳粉内容摘要:
第十二条【产品标签说明】 网购保税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必须随附中文标签,且中文标签须在入境前直接印制在最小销售包装上,不得在境内加贴。
第六条【经营企业一般义务】经营企业还应保证其经营网购保税进口食品符合以下要求: 列入《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实施目录》的食品,应来自于经注册的境外食品生产企业。
第二十二条【专项抽查】质检总局和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每年对网购保税进口食品质量安全实施专项监督抽查计划,并定期公布抽查结果。
对婴幼儿配方乳粉企业的影响:
(1)婴幼儿配方乳粉以网购保税模式进口时须在入境前直接将中文标签印制在其最小销售包装上,不得在境内加贴。
(2)在食品安全监管方面,网购保税进口食品同样需要符合我国食品法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等相关要求,跨境电子商务模式销售的婴幼儿配方乳粉将与传统进口模式入境的产品没有差别。
3.1.8 《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
3.2 主要食品标准解读
第四章 2015年中国政府对婴幼儿配方乳粉的监管汇总及分析
4.1 国产产品监管情况
2015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共发布了5次国产婴幼儿配方乳粉抽检不合格情况通报,分别是:2015年第6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第二阶段婴幼儿配方乳粉专项监督抽检、2015年5—6月国家婴幼儿配方乳粉专项监督抽检、2015年第三阶段国家婴幼儿配方乳粉专项监督抽检、2015年7~9月国家婴幼儿配方乳粉专项监督抽检,共通报检出不合格产品69批次。在这5次不合格通报中仅有3次公布了总抽检数量,3次共抽样国内产品1422批次。
根据已经公布抽检总样品批次的3次通报计算,60批次不合格样品中,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存在食品安全风险的样品16批次,占总抽检样品量的1.12%;不符合企业标准或产品包装标签明示值,但不存在食品安全风险的样品44批次,占总抽检样品量的3.09%,而合格国产产品1362批次,占总抽检样品量的95.78%,详见下图7。
国产婴幼儿配方乳粉抽检情况统计
4.2 进口产品监管情况
2015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共发布了3次有关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抽检不合格情况通报,分别是:2015年第6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2015年5—6月国家婴幼儿配方乳粉专项监督抽检、2015年7~9月国家婴幼儿配方乳粉专项监督抽检,共抽检进口样品360批次,所抽检的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无不合格样品。
2015年,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布的2015年1月至12月份进境食品化妆品不合格信息中,共发布不合格产品3001批次,其中检出不合格婴幼儿配方乳粉5批次,详见下图11。在这些不合格批次中,有3批次是属于货证不符,有1批次是属于未按要求提供证书或合格证明材料,还有1批次是铁,锌超标,其中铁,锌超标的产品是原产于新西兰的“金装贝婴嘉初生婴儿配方奶粉”,已做退货处理。
2015年1-12月进境不合格食品化妆品信息统计一览表
第五章 2015年国内婴幼儿乳粉行业发展动态
5.1 2015年中国婴幼儿配方乳粉行业重要事件盘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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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儿睡袋、宝宝睡袋种类你知道哪些?
婴儿睡袋是为了防止婴儿睡觉蹬被而使用的包裹婴儿身体的睡眠用品。随着工业产业化的发展,妇女走出家门参加工作越来越普遍,已经成为各个领域的半边天。全天候的照料宝宝,看管宝宝晚上睡觉的任务已成为年轻妈妈不可承受之重。并且,随着科学育儿知识的普及,越来越多的父母已认识到需要给宝宝自己的睡眠空间。宝宝拥有自己的婴儿床和自己的睡眠用品。而独自睡觉的宝宝,睡眠中蹬被的问题也随之而来。婴儿睡袋,作为可以防止宝宝蹬被着凉的睡眠用品,应运而生,并得到年轻父母们的青睐。 1、信封式 外观:长方形如信封样,相当于一条小被子对折,底部,侧边拉链。绝大部分设计成可以打开成被子的两用型,既可以当小被子使用,也可以对折后拉上拉链变成成睡袋。该款式优点是结构简单,一般使用双头拉链,底部可以打开,方便更换尿片等。由于被子睡袋两用型,增强了产品的实用功能,空间大,宝宝活动自由,不受束缚。缺点:宝宝容易整个人钻到睡袋里或溜出睡袋。所以,该类款式很多配有护肩设计,能防止宝宝溜出睡袋。 2、葫芦式 外观:形如葫芦,上窄下宽,一般为圆底设计。可以看成是信封式睡袋的改良,颈部收窄,可以防止宝宝溜出睡袋或钻到睡袋里,底部圆大,让宝宝双腿可以自由活动,增加了宝宝的舒适度。缺点:由于尺寸的改动,这款睡袋打开后无法作为一条被子使用,降低了产品的使用效率。 3、衣服式 外观:形如衣服,有袖,有的也有帽等。不用担心宝宝睡觉时的活动会影响使用,妨碍宝宝睡觉。现行款式大多配有加长袋,可以随宝宝的身高调节睡袋的长度,延长了产品的使用期限。 缺点:该款产品由于做工相对复杂,一般价格比较其他款式更高。上下尺寸一般相差不大,对于宝宝的双脚活动还是有束缚。并且,由于产品辅料较多,多根拉链,钮扣等,需要防止擦到孩子娇嫩的皮肤或被孩子拉扯下来误食。 4、背心式 外观:状如背心。可以看做衣服样睡袋的缩减版,去掉袖、帽、加长袋等东西一般适合夏天等季节用。 5、蚕茧式 外观:像蚕茧一样贴身紧裹着宝宝。一般做成卡通式,如蚕宝宝,青蛙,小熊的样子等。 优点是贴身,保暖好。 缺点是对宝宝束缚太大,一般需要用弹性面料做,或作成弹性结构。 6、袖被式 外观:和普通被子类似,在被子上多出两只袖子。这款产品介于睡袋和被子之间,既可以有盖被子样的舒适和活动自由,又防止了宝宝睡觉时乱动导致的露被着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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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幼儿衣服穿多少、怎么穿合适?
研究认为,小儿体重达到4千克左右时,身上会长出一层脂肪层,自身的体温调节系统就会正常工作,保持自身温暖。一般地,无论什么季节,小儿穿衣只要稍多于成人就可以了。较胖的小儿还可以比成人少穿一点。如果总给小儿穿得太暖和,身体就会失去应变力,反而更容易着凉。 原则:多穿不如少穿。只要在气温变化下,能保持体温就可以了。 宝宝究竟应穿多少才适宜? 判断宝宝衣服穿多了还是少了,不能以宝宝手脚的冷热来决定(因为宝宝手脚的血液比其他脏器相对较少,在冬天很容易发冷;在活动后,手脚又很快可以变温暖)。有一个简单的方法,让宝宝自由活动10分钟: ①如果宝宝面色红润,贴身衣服是温热的(锁骨是温热的),说明衣服正好; ②如果宝宝面唇色红,贴身衣服有些湿,说明衣服多了,应逐渐减少; ③如果面色不红润,贴身衣服是干凉的,则说明衣服太少,应适当增加。 西方人和日本人等养育小儿时,都很注意从小训练身体适应气温变化的能力和耐寒力。即使在冬季,小儿穿戴也并不多,并且让小儿象其他人一样到户外待上两三个小时,呼吸新鲜空气,活动,游戏。这样做会使小儿的面色红润、胃口良好、精神旺盛。 据介绍,日本近年出现“裸保育”:加强调节体温能力,提高身体素质的良好手段。 “三暖一寒一凉”:暖背、暖肚、暖足、寒头、凉心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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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幼儿餐椅种类和推荐
简易款餐椅 不到100元,堪称性价比之王。最善于压缩成本的宜家公司,只保留了餐椅的最简单功能:底座宽、带餐盘,很多妈妈说坐的倒是也舒服、可拆卸椅腿随车携带。 缺点:不可调整靠背角度、没有座套,坐着的舒适度会稍差。餐板没有可调节的空间,要是胖宝宝慎选,使用时间不够长。 拼装可拆卸木质儿童餐椅 200-500元不等,餐椅是安插在底座上的,底座可拆卸。这种餐椅购买时要注重两点: 1、木制餐椅,选购之前要确保材质的安全性。 2、椅子与支架拼接处要卡牢,宝宝坐上去不能摇摇晃晃的。 多功能餐椅 300-500元爱音,是宝妈们第一想到的品牌,它胜在性价比。餐椅座套做成了PVC爬行垫材质,脏了容易打理。 除了当餐椅,在宝宝6、7个月的时候还是哄觉利器,宝宝放在上面,来回推,很快就能进入梦乡。 五点式的安全带还能固定宝宝,便于一个人照看孩子的时候离开一小下(当然这只能孩子小的时候,大点会爬会翻了就不行了),底下有个储物篮,口水巾围嘴尿不湿什么的都能放里面,总而言之一句话,买回家觉得简直太实用了。 为了延长使用期限,15年爱音推出了新款餐椅,有了更实用的突破:可以作为餐椅使用,宝宝3岁后可分开当小桌椅使用,这样使用的时间更长,性价比更高。 便携餐椅 不一定所有餐厅都能配有宝宝餐椅,而且餐椅有助于帮宝宝培养良好就餐习惯,坐上去就像开启了“本宝宝要开始吃饭了”的开关。 价格:200-500元不等。 便携餐椅是外出的好选择,野餐出游,携带方便、轻松折叠、可以单肩背。 可以坐一辈子的椅子 号称“可以用到一辈子的餐椅”,颜值很高。小宝宝可以当摇椅用,大了可以做餐椅,座椅宽度为50厘米,胖宝宝也适用。 价格:1500元左右。 座套是卷轴,很好清洗。踏板有多挡可以调节。桌脚有防翻倒闭锁器,再也不用担心宝宝会翻。如果家里是日式或中式实木风格,这款餐椅的颜值会很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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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化妆品发展史及最早进口化妆品
我国是文明古国,有着悠久的历史和灿烂的文化,也是最早懂得和用化妆品的国家之一。 我国关于化妆品的发展历史虽尚未发现准确的记载,但是从考古工作发现的陪葬品、壁画、雕刻及生活遗迹中推测,远在公元前2000多年人类就懂得化妆美容了。 早在公元前1000多年,殷纣王时期就产生了“燕支”即今日的“胭脂”,当时是将燕地产的红兰花叶捣成汁、凝作脂,用以饰面。 春秋战国时期已经产生了粉黛、胭脂、眉墨和兰膏等化妆品。 汉朝时期,化妆品被广泛使用。 据记载,东汉梁冀的妻子孙寿会制备各种各样的“妆眉”,称绝一时;唐朝时期,化妆品非常流行;宋、元、明、清时期,化妆品生产处于“小作坊”式生产状态之中; 我国历史上著名的化妆品作坊是扬州“谢馥春”与杭州“孔风春”,已有百余年的历史都是由采炼芳香物供应宫廷发展起来的。 鸦片战争以后,外国化妆品流入中国。我国化妆品厂始建于19世纪末20世纪初,最早是在香港建厂的。相继流行的有“双妹牌”花露水、“旁氏”雪花膏和雪花音。1930年后,上海、云南、四川、辽宁等地出现一些专门生产雪花青之类化妆品的小型工厂,但数量少、档次低、质重差。 新中国成立后,各省、市、自治区都发展了化妆品工业,逐渐形成一个独立的工业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