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商征税与否争议再起 专家:对实体经济不公平
2017-05-28 145
楼继伟:电子商务不征税不公平
在今年国际互联网大会上,中国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主任徐麟透露,2015年中国数字经济规模约为18.6万亿元,仅次于美国位居世界第二。不过,在中国互联网经济规模迅速扩大的同时,税收监管问题备受关注。
南都记者注意到,在今年“双11”当天,国务院办公厅发布78号文件明确提出要促进线上线下公平竞争,建立线上与线下一体的监管体系,营造线上线下企业公平竞争的税收环境。该文件被业界解读为国家强化税收监管的重要信号。
之前的7月份,时任财政部长楼继伟在G 20成都央行行长和财政部长会议上表示,税收政策首先应该体现公平,其次是鼓励创新。数字经济中包括电子商务都是创新,对于这些新兴行业应该收税,否则就不公平。
过去十年中国电商行业进入快速发展阶段,但相应的法律、征税管理等方面尚待加强。如部分平台上的中小经营者,交易活动中难以提供发票,依法纳税便成为问题。另外,电商行业发展迅速抢占实体商家的份额。实体经济由于各种其他因素的影响,经营越来越困难。近年来,传统零售业态,受到的冲击越来越大,百货、商场关闭门店的消息频频出现。上海财经大学中国公共财政研究院的报告分析,一些电商的偷税漏税,构成对实体商家的不公平。
刘剑文解释,税收公平分为纵向和横向两种考量。纵向来看,经济条件不同的纳税人交的税要不一样;横向来看,经济条件相同的人交纳相同的税。电商、非电商同为市场主体,一方不征税是对另一方的不公平,而电商之间采取何种征税规则也关系到税收公平的体现。
也有观点认为,对于营业额较低的中小卖家,征税是不是会“一棍子打死”?业内人士认为,电商纳税目的在于公平,而不是给中小卖家增税。目前对于小微企业,税法规定交易额3万元的起征点门槛。这个起征点设置已有年头,如果已不再适合现今经济发展水平,那么政府应通过审慎调研,设置合理纳税起征点来保护小卖家利益,避免增加负担。若据此理由不纳税,有违法治精神、公平原则。电商依法纳税也有助于“宽税基低税率”的税收理念落实,实际达到帮助更多低收入群体减税的目的。
平台拒将交易信息告知税务机关
目前电子商务主要模式有B2B、B2C、C2C三种。从主体看,主要分为电商平台、平台注册企业和个人卖家;电商企业本身是工商注册企业,都是交税的;平台注册的商家,已纳入征税监管范畴,也在交税;而个人卖家绝大部分是没有纳税的。有些原本是正常登记注册的企业,却在线上通过自然人身份开店逃税,已经成为业内潜规则。
相比电商平台的抽成、流量、搜索排名等成本,税收在网店的成本中只占很小部分。有些企业平台运营的成本已接近交易额的20%,而零售企业如果毛利10%的话,税负在交易额中只占1%。楼继伟曾透露,数字经济应该征税,但是技术上难度很大。
据了解,由于电商开店数量、交易额等信息都由平台掌握,有的平台以商业秘密或卖家未授权为由不向工商部门提供数据,税务部门又不掌握信息,令监管难以展开。因此,偷税漏税情况屡见不鲜。大华久益华瑞(北京)税务事务所有限公司董事长吴丽光对监管不严导致的税收不公平表示担忧。她说,国家规定小微企业营业额达3万元才征税。有些企业虽然一年营业额1000多万元,按规定销售额60万元的就要注册成企业,但这些商家注册成个体工商户的法律形式,并通过采取线上线下多种方式分流销售额,因而征收的定额税每月可能只有几百元。
进展:电商征税法律层面正在推进
对于电商企业征税,法律层面正在推进,重要一环就是修订《税收征管法》。刘剑文介绍,现行《税收征管法》是2001年审议通过的,已经有15年。其间,我国经济、社会等发生巨大变化,尤其当今经济领域跨区域经营和电子交易的发展,使得《税收征管法》中涉及的征管手段、征管程序、纳税人权益保护等方面都需要进行调整。
去年初发布的《税收征收管理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增加多处涉及网上交易纳税的内容。如第十九条“从事网络交易的纳税人应当在其网站首页或者从事经营活动的主页面醒目位置公开税务登记的登载信息或者电子链接标识”;第三十三条“要求网络交易平台向税务机关提供电子商务交易者的登记注册信息”。这意味着,该纳税的不仅是企业,还将覆盖包括普通网店店主在内的自然人。
不过,南都记者了解到,该项法律修订涉及多个部门,目前距离最终立法仍然有一定时间。多位专家呼吁中央层面加快协调,冲破阻力,促进新法早日出台。
专家说法
推行电子发票有助于防止电商偷漏税
对于电商征税存在的技术难题,业内人士分析,推行电子发票将为电商征税清除技术障碍。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马杰涛解释,如果未来任何事情都能用电子发票记录数据,之后国家又能有一个部门管理大数据,将BAT、京东等主要平台数据打通。如此,卖家利用电商平台偷漏税的可能性就不大了。
刘剑文表示,要修订相应的法律法规,如在税收征管法中要明确电商平台配合税务机关进行税收征管的义务。现在不是没有交易数据,而是这些商家的数据被保存在电商平台系统,目前税务机关没有权限使用这些工具,许多电商平台也并不愿意向税务机关公开。如果电商能与税务机关配合,对于公平纳税、征管效率提升会有重大成效。
西安市税务学会副秘书长姚轩鸽则从税收忠诚度方面提出自己的看法。他指出,民众需要知道交上去的税如何使用、使用在什么方面、为什么用在这一方面。今年公布的财政透明度名单中,全国只有两家政府及格。“如果连透明都做不到,一味让民间要纳税,还不如放在民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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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儿睡袋、宝宝睡袋种类你知道哪些?
婴儿睡袋是为了防止婴儿睡觉蹬被而使用的包裹婴儿身体的睡眠用品。随着工业产业化的发展,妇女走出家门参加工作越来越普遍,已经成为各个领域的半边天。全天候的照料宝宝,看管宝宝晚上睡觉的任务已成为年轻妈妈不可承受之重。并且,随着科学育儿知识的普及,越来越多的父母已认识到需要给宝宝自己的睡眠空间。宝宝拥有自己的婴儿床和自己的睡眠用品。而独自睡觉的宝宝,睡眠中蹬被的问题也随之而来。婴儿睡袋,作为可以防止宝宝蹬被着凉的睡眠用品,应运而生,并得到年轻父母们的青睐。 1、信封式 外观:长方形如信封样,相当于一条小被子对折,底部,侧边拉链。绝大部分设计成可以打开成被子的两用型,既可以当小被子使用,也可以对折后拉上拉链变成成睡袋。该款式优点是结构简单,一般使用双头拉链,底部可以打开,方便更换尿片等。由于被子睡袋两用型,增强了产品的实用功能,空间大,宝宝活动自由,不受束缚。缺点:宝宝容易整个人钻到睡袋里或溜出睡袋。所以,该类款式很多配有护肩设计,能防止宝宝溜出睡袋。 2、葫芦式 外观:形如葫芦,上窄下宽,一般为圆底设计。可以看成是信封式睡袋的改良,颈部收窄,可以防止宝宝溜出睡袋或钻到睡袋里,底部圆大,让宝宝双腿可以自由活动,增加了宝宝的舒适度。缺点:由于尺寸的改动,这款睡袋打开后无法作为一条被子使用,降低了产品的使用效率。 3、衣服式 外观:形如衣服,有袖,有的也有帽等。不用担心宝宝睡觉时的活动会影响使用,妨碍宝宝睡觉。现行款式大多配有加长袋,可以随宝宝的身高调节睡袋的长度,延长了产品的使用期限。 缺点:该款产品由于做工相对复杂,一般价格比较其他款式更高。上下尺寸一般相差不大,对于宝宝的双脚活动还是有束缚。并且,由于产品辅料较多,多根拉链,钮扣等,需要防止擦到孩子娇嫩的皮肤或被孩子拉扯下来误食。 4、背心式 外观:状如背心。可以看做衣服样睡袋的缩减版,去掉袖、帽、加长袋等东西一般适合夏天等季节用。 5、蚕茧式 外观:像蚕茧一样贴身紧裹着宝宝。一般做成卡通式,如蚕宝宝,青蛙,小熊的样子等。 优点是贴身,保暖好。 缺点是对宝宝束缚太大,一般需要用弹性面料做,或作成弹性结构。 6、袖被式 外观:和普通被子类似,在被子上多出两只袖子。这款产品介于睡袋和被子之间,既可以有盖被子样的舒适和活动自由,又防止了宝宝睡觉时乱动导致的露被着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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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幼儿衣服穿多少、怎么穿合适?
研究认为,小儿体重达到4千克左右时,身上会长出一层脂肪层,自身的体温调节系统就会正常工作,保持自身温暖。一般地,无论什么季节,小儿穿衣只要稍多于成人就可以了。较胖的小儿还可以比成人少穿一点。如果总给小儿穿得太暖和,身体就会失去应变力,反而更容易着凉。 原则:多穿不如少穿。只要在气温变化下,能保持体温就可以了。 宝宝究竟应穿多少才适宜? 判断宝宝衣服穿多了还是少了,不能以宝宝手脚的冷热来决定(因为宝宝手脚的血液比其他脏器相对较少,在冬天很容易发冷;在活动后,手脚又很快可以变温暖)。有一个简单的方法,让宝宝自由活动10分钟: ①如果宝宝面色红润,贴身衣服是温热的(锁骨是温热的),说明衣服正好; ②如果宝宝面唇色红,贴身衣服有些湿,说明衣服多了,应逐渐减少; ③如果面色不红润,贴身衣服是干凉的,则说明衣服太少,应适当增加。 西方人和日本人等养育小儿时,都很注意从小训练身体适应气温变化的能力和耐寒力。即使在冬季,小儿穿戴也并不多,并且让小儿象其他人一样到户外待上两三个小时,呼吸新鲜空气,活动,游戏。这样做会使小儿的面色红润、胃口良好、精神旺盛。 据介绍,日本近年出现“裸保育”:加强调节体温能力,提高身体素质的良好手段。 “三暖一寒一凉”:暖背、暖肚、暖足、寒头、凉心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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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儿玩具种类,婴幼儿各类玩具功能
一、0~3个月玩具 宝宝的身体特征:发展头部控制,身体渐渐可以滚动,开始意识到自己的手,想要抓东西。 适合的玩具类型:视觉、听觉上有刺激性的玩具,比如:颜色透明度高、对比强烈的。 可以参考选购的玩具 1、音乐床铃 在保证牢固安装的情况下,可以悬挂在婴儿床侧或者婴儿床之上,在床脚位置悬挂床铃是最安全的,因为不会掉落到宝宝身上。 2、摇铃和玩具钥匙环 这些玩具有宝宝喜欢的颜色和简单的形状。据研究,红色、黄色以及黑白漩涡高对比度的图案,是对宝宝特别有刺激效果的。当宝宝感受到玩具光滑材料,块状外形,听到咯咯或者咔嗒声,可以用嘴咬玩具的时候,他们的大脑会得到进一步的发展。 3、有舒缓音乐的玩具 宝宝喜欢听舒缓的音乐,不论是从音响中播放出来的声音,还是父母们自己唱的。 二、4~10个月玩具 宝宝的身体特征:开始发展反射能力,并用触摸来探索世界。他们不时会玩自己的小脚丫,尝试抓住物品,并双手互换物品。他们先是想要站立,慢慢开始爬行并不用支撑地坐着,腿部已能够承重。他们开始牙牙学语,并会寻找周围声音的来源。 适合的玩具类型:可以抓握,能发出声音的玩具,可以参考选购的玩具 1、吊架游戏垫 这些小玩具有的可以发出声音,播放音乐,并且手感非常的好。在游戏垫里玩耍时,宝宝能探索周围的环境,锻炼精细动作的能力,活动能力也能得到发展。 2、沐浴玩具 有塑料杯子、小动物等专为沐浴设计的玩具。 3、铃铛 内部可以发出声响。 4、音乐玩具 三、9~12个月玩具 宝宝的身体特征:开始绕着家具四处走动,喜欢晃动、撞击、投掷和扔东西。他们也喜欢寻找藏起来的物品,将物品从储物箱里面拿出来,把小手指戳到小孔里,喜欢推叠和嵌套的玩具。他们能听懂自己的名字,见到陌生人会害羞。 适合的玩具类型:推叠和嵌套玩具,可推动和拉动、可以晃动的,带音乐的玩具 可以参考选购的玩具 1、可以推动和拉动的玩具 2、嵌套和堆叠块 有原木色的,也有色彩丰富的 3、轻便的球 可以投掷,扔的球。 4、音乐玩具 包括塑料和绒布材质。 四、1~3岁玩具 宝宝的身体特征:开始喜欢清空、转移和重新排列他们周边的环境和物体。他们用灌装和倾倒来培养组织能力,同时他们会继续享受堆叠,就像9~12个月时的那样。当宝宝到达2~3岁时,他们会开始喜欢跳跃和攀爬。同时,开始学习基本的绘画,玩简单的乐器以及拼图。 适合的玩具类型:球、积木、画图用具、乐器、拼图等。 可以参考选购的玩具 1、堆块各种积木 2、书籍 适合1~3岁宝宝的图书 3、击打乐器 可敲打玩具 4、装填玩具 五、3~6岁玩具 宝宝的身体特征:宝宝们开始与其他人互动,并且喜欢角色扮演游戏。他们喜欢用游戏的方式将自己的想象付诸于现实。 适合的玩具类型:画图用具、乐器、书籍、户外游戏等 可以参考选购的玩具 1、电子玩具 有学习或者互动游戏功能 2、粘土、画笔 无毒的艺术用品 3、书籍 适合年龄的儿童书籍 4、自行车 带训练轮的自行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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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化妆品发展史及最早进口化妆品
我国是文明古国,有着悠久的历史和灿烂的文化,也是最早懂得和用化妆品的国家之一。 我国关于化妆品的发展历史虽尚未发现准确的记载,但是从考古工作发现的陪葬品、壁画、雕刻及生活遗迹中推测,远在公元前2000多年人类就懂得化妆美容了。 早在公元前1000多年,殷纣王时期就产生了“燕支”即今日的“胭脂”,当时是将燕地产的红兰花叶捣成汁、凝作脂,用以饰面。 春秋战国时期已经产生了粉黛、胭脂、眉墨和兰膏等化妆品。 汉朝时期,化妆品被广泛使用。 据记载,东汉梁冀的妻子孙寿会制备各种各样的“妆眉”,称绝一时;唐朝时期,化妆品非常流行;宋、元、明、清时期,化妆品生产处于“小作坊”式生产状态之中; 我国历史上著名的化妆品作坊是扬州“谢馥春”与杭州“孔风春”,已有百余年的历史都是由采炼芳香物供应宫廷发展起来的。 鸦片战争以后,外国化妆品流入中国。我国化妆品厂始建于19世纪末20世纪初,最早是在香港建厂的。相继流行的有“双妹牌”花露水、“旁氏”雪花膏和雪花音。1930年后,上海、云南、四川、辽宁等地出现一些专门生产雪花青之类化妆品的小型工厂,但数量少、档次低、质重差。 新中国成立后,各省、市、自治区都发展了化妆品工业,逐渐形成一个独立的工业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