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苹果收取打赏过路费 强制下架APP涉嫌不正当竞争?

继关闭微信打赏功能后,近期苹果公司又要征收其他中国社交APP打赏功能30%的过路费。该事件一经曝出,再次引发众多网民热议。外界表示,苹果收取打赏过路费,是在滥用系统平台的支配地位,利用垄断地位进行不正当竞争,相关部门应该对其启动反垄断调查。对于苹果是否违背反垄断法,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教授侯利阳表示,苹果与微信之争在反垄断法层面体现的主要是所谓的不兼容问题。比较容易判断的是歧视性不兼容,苹果限制微信公号赞赏,实际上是对所有主体均适用的规则,所以不属于此类。判断非歧视性不兼容则需要在反垄断法中拒绝交易的框架下进行分析。苹果公司的行为是否属于拒绝交易。根据反垄断法的规定,禁止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没有正当理由,拒绝与交易相对人进行交易。拒绝交易的前提是认定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根据《反垄断法》,认定的主要依据的因素有,该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以及相关市场的竞争状况;该经营者控制销售市场或者原材料采购市场的能力;该经营者的财力和技术条件;其他经营者对该经营者在交易上的依赖程度;其他经营者进入相关市场的难易程度,等等。另外,如果存在一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达到二分之一或者两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合计达到三分之二等情况,可以推定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侯利阳分析,苹果公司只是提供软件发布的平台,判定是否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重要前提是正确界定相关市场。苹果与微信争执涉嫌的相关市场可能为软件发布平台服务和网络支付服务。对于这两项服务,苹果公司都很难被认定为具有市场支配地位。但是,不能否认,作为占据世界重大市场份额的苹果,由于iOS系统封闭性带来的系列问题,一直饱受诟病。,关于苹果垄断以及不正当竞争的话题越来越难以回避。诸多互联网巨头在竞争领域的做法,还需要进一步规范。

上一条:vivo的焦虑:被线下渠道掩盖的技术和产品创新乏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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