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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歌向苹果支付10亿美元,只为留在iPhone里

据外电报道,为了在iPhone手机中继续保留自己的搜索框,谷歌与苹果签订了一份收入分成协议,并向后者支付了10亿美元。
根据甲骨文辩护律师在1月14的听证会上提供的证据,谷歌在2014年向苹果支付了10亿美元。根据谷歌与苹果的协议,后者将获得1%苹果设备产生的搜索广告营收分成。
有关谷歌向苹果支付了多少资金,让谷歌搜索框继续保留在iPhone手机中一直是业内关注的话题之一,但是上述两家公司从未对此披露过任何信息。截至目前,苹果发言人克里斯汀·休盖特(Kristin Huguet)及谷歌发言人亚伦·斯坦(Aaron Stein)均对此报道未予置评。
谷歌与苹果签署的营收分成协议,表明谷歌必须全力确保用户在移动设备中继续使用自己的搜索工具。它也表明虽然苹果首席执行官蒂姆·库克(Tim Cook)一直在公开批评谷歌的广告业务模式存有侵权隐私的问题,但该公司却依旧通过谷歌的业务从中受益。
甲骨文与谷歌的法律大战已经持续数年,甲骨文指控谷歌侵权使用其拥有版权的编程语言Java开发Android操作系统,但却拒绝向甲骨文支付专利费。谷歌最初赢得了官司,但上诉法庭推翻了最初判决,美国最高法庭已经拒绝受理此案。在美国联邦法官本月初的要求下,甲骨文已经公布其与谷歌有关Android操作系统营收分享协议的诸多细节。甲骨文律师分析后判断,Android操作系统已经产生310亿美元,利润高达220亿美元。谷歌方面在庭审中还表示,有关Android操作系统获取的广告营收也属于机密数据,不应对外公布。该公司要求法官对庭审文件进行编辑,并封存庭审实录。谷歌指出,该公司不会单独披露Android的盈利。谷歌律师在文件中写到:“我们不会单独公布Android的营收或利润。这项非公开财务数据非常敏感,公布此项信息会对谷歌业务产生重大的负面影响。”
谷歌在2008年推出Android操作系统,虽然谷歌未向Android设备制造商收取任何费用,但Android可以通过两种方式为谷歌赚钱:一是在Android设备上显示谷歌提供的广告;二是通过应用商店出售广告和应用获取收入。高盛分析师此前曾经预计,谷歌2014年通过Android设备上获得了大约30亿美元的搜索广告营收。由于甲骨文已经把侵权产品范围扩大到最新版本的Android,因此该公司当前寻求获得的赔偿金额将超过10亿美元。
百分之三十四
在上周的法庭听证会上披露谷歌与苹果交易细节的甲骨文辩护律师安妮特·赫斯特(Annette Hurst)表示,谷歌的一名证人在庭审中曾表示,“收入分成在某一段时间曾达到34%。”目前尚不清楚34%是谷歌保留的分成,还是支付给苹果的收入分成。
谷歌的辩护律师否认了甲骨文披露的信息,并要求法官禁止原告律师再提及34%这一数据。谷歌的律师罗伯特·范-奈斯特(Robert Van Nest)表示,“此数据仅仅是称述的数据,应当被封存起来。我们目前谈论的都是假设,它并不是公开的数据。”谷歌辩护律师还表示,“谷歌与苹果签订的收入分成协议对两家公司均高度敏感。两家公司一直在极力保护这一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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