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万海淘族的权益谁来管?专家:建立信用卡拒付制度
2017-07-31 178
据跨境电商“洋码头”的大数据显示,2015年的“黑色星期五”促销活动中,有几百万人次参与购物,人均消费超过1500元。
中国已成为世界上最大的“海淘”市场。有数据显示,我国内地“海淘”人数早已突破2000万,成交规模超过1400亿元。预计到2018年,跨境电商市场规模将达到万亿级别。
然而,跨境电商疯狂崛起后,其在贸易政策、海关监管模式及税收体系等方面仍存在诸多问题,尤其是跨境零售类电子商务的消费纠纷所面临的举证难、维权难,便是广大消费者挥之不去的阴霾。人们纷纷将希望寄托在了电子商务立法。
“爆炸式”发展背后存隐忧
2016年,国务院首次常务会议即瞄准跨境电商。
会议部署新设一批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用新模式为外贸发展提供新支撑。
商务部预测,今年我国跨境电商进出口贸易额将达6.5万亿,未来几年跨境电商占我国进出口贸易比例将会提至20%,年均增速30%。
跨境电商凭借其低价、快捷的特点,正进入我国主流消费市场。然而,与其日渐庞大的市场规模相反,当下的行业状态因存在诸多问题,并不被业内看好。
一位业内人士指出,比如,跨境电商与传统跨境贸易如何区别监管、如何探索出符合跨境电商特点的监管体系就是问题。再比如,作为互联网时代和全球化时代相结合的产物,跨境电商虽然能够有效满足消费者个性化和特殊化需求,但涉及的关税、外汇、质检等方面特殊对待的问题又该如何解决。
还比如: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未明确进口跨境电商与一般贸易进口的区别,导致企业面临被诉讼风险;海关总署现行的保税区监管办法无法满足工商总局的退货制度,也无法满足企业对区内商品自由调拨的要求;各试点城市监管方式不统一,不仅造成重复建设,而且增加企业对接成本;伴随跨境电商的快速发展,很多小包裹夹带一些植物种子等进入国内,存在质检空白,不但有外来物种入侵的风险,甚至会有疫情风险等。
跨境电商立法不宜过细
“跨境电商比较有中国特色,很多贸易行为已经有相应的法律规定,现在的问题是应想出更好的措施来规范跨境电商。”负责起草电子商务法专家意见稿的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薛军介绍,我国正在推进的电子商务立法中,会有专门一章内容是关于跨境电商的,相应与之有关系的各个部委也都会出台配套措施。最终,在各个监管部门之间建立起一个高效的协调机制,实现信息共享,商品高效通关。
“目前的立法,原则性的规定较多,比较粗线条。因为毕竟涉及到多个部门,主要是通过法律来确定一些协调机制等内容,只是一个框架。电子商务立法的层级比较高,不太可能规定得过细,海关、税务、检验检疫等部门应互相协调。”薛军说,电子商务立法从总体上说,并不属于很原则的立法,但是唯有“跨境电商”这部分规定得较为原则,其主要为了各部门出台配套细则提供上位法的依据。
“跨境电商这部分在电子商务立法中,还是少写为妙。”上海泛洋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中国电子商务协会政策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刘春泉认为,关于跨境电商的立法,不宜写得过多过细。
刘春泉说,跨境电商涉及的问题非常复杂,世界各地100多个国家和地区,各地方的法律都不一样。在这种情况下,立法层面就很难写清楚。“立法一般都是总结现有的问题,解决现有的矛盾,如果矛盾不充分,立法的条件就不具备,所以,还是少写为妙。立法写得多了,反倒容易有问题。规定得较为原则,留一些开口性的条款,一旦将来出现新问题,就可以由国务院单独出台专门的跨境电商条例等,这种立法方式较为灵活,也符合跨境电商发展规律。”刘春泉说。
立法时可设定仲裁条款
讲到跨境电商,就不得不提到一个问题——税。
目前,跨境进口方面存在两大类税种:一类是传统贸易中以货物形式进口的一般贸易税,包含关税、消费税、增值税等;一类是以个人物品名义进口的行邮税。
“实际上,现在很多跨境电商都是在套政策红利。通过一般贸易的方式进口货物税会很高,也不会有免税优惠。目前跨境电商的商品都是征收行邮税,会享有很多优惠。”薛军说,跨境电商这种政策红利只是暂时的。
跨境电商在立法方面还存在一个难点,就是境外层面如何对境外商品或服务提供者进行监管。
香港城市大学法律博士、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叶森分析认为,法律的适用范围较难跨越法域而直接适用到境外,虽然跨境电商平台可以监管,但如果让平台直接承担商品或服务瑕疵的责任则会造成平台责任过重,不利于跨境电商的发展。
叶森建议,对于跨境电商的立法,应更注重事后的监督,而非事前的监管。“当然,对电商平台运营数据进行监控是必要的,也是事后监督和宏观管理的需要。”
而对于境外层面,叶森认为,立法时可以通过在平台上设定仲裁条款,即要求通过平台进行交易的买卖双方对于纠纷同意由平台调解,如对调解结果不满意则可向特定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仲裁的优点包括律师费、仲裁费等可由仲裁庭裁决败诉方承担,在执行仲裁裁决方面可以跨法域申请执行。
首先要明确消费者范围
大到空气净化器、安全座椅,小到奶粉、零食、化妆品,北京的刘女士是一名标准的海淘族。“我从2010年就开始尝试‘海淘’,现在‘海淘’的到货速度越来越快,很多时候,跟在国内买差不了几天,确实很方便。”
但是,即便是“海淘”高手,刘女士还是遇到了一件闹心事。去年圣诞节,趁着美国一个著名网站打折搞活动,她为家人购买了一双鞋,折合人民币1200多元,但是到手后发现,商家发错了鞋号。
刘女士跟网站进行了多次交涉,好在最终商家承认是自己失误,答应重新给刘女士寄来正确尺码的鞋。但直到春节,刘女士也没有收到新鞋,订单始终显示商品仍在运输途中。
“我现在除了等,也没有别的办法。钱已经花了,打折商品对方又不同意退货。”刘女士颇感无奈。
跨境交易首先要考虑的是外国法律问题,由于各个国家的法律规定不一样,同时又都倾向于保护本国的消费者,极易产生法律冲突,因此,我国跨境电商立法尤其应当将消费者保护作为重要部分予以考虑。
据了解,我国电子商务体系包括B2B、B2C和C2C三种方式,通常所定义的电子商务消费者合同的范围是指B2C合同。从字面上来说,C2C是指消费者对消费者,根据我国有关规定,此类合同不属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护的范围。然而,目前由于很多网店都没有注册法人资格,所以政府及某些网络平台就将其归为消费者,但实际上这些网店从事的是经营者的业务。
“我国电子商务消费者合同应当包括现有的B2C和C2C两类合同,这两类合同中的消费者都应该属于我国电子商务消费者保护制度所针对的保护对象。”牛津大学法律系研究员于颖认为,此类C2C合同也应当属于消费者合同,不能因为经营者不具备合法的法人资质,就因此免除他们本应该向消费者承担的责任。因此,跨境电商立法首先要对消费者的范围作出必要的明确。
应建立信用卡拒付制度
为了更好地保护跨境电商中的消费者权益,世界各国都纷纷出台保护机制。以美国为例,对于远程消费合同中的消费者,主要有两种保护措施,即远程购物的3天冷却期制度与电子支付的拒付退款制度。
“拒付退款制度是美国保护远程消费最有效的保护机制。电子商务的推动力主要来自消费者,跨境交易的消费者法律问题是不容忽视的首要问题。”于颖说,我国消费者保护程度与我国的经济发展水平并不成正比。
“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已成为提振我国经济的重要支撑。”中国互联网协会研究中心秘书长、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网上争议解决中心专家胡钢律师说,建立健全高效、全面、廉价的消费争议预防与化解的体制机制,是消费者权益保障的核心内容。而建立信用卡拒付制度,并落实7天无理由退货制度将是解决跨境零售电商病灶的“快刀”。
胡钢建议,针对跨境电商维权,应从立法层面作出规定。首要是要建立信用卡拒付制度。事实上,信用卡拒付是国际主流银行及信用卡机构的通行做法。拒付一般指持卡人在支付后一定期限内,可以因为盗卡、货不对板或未收到货等原因,向金融机构申请拒付账单上的某笔交易。
“拒付制度能够快速高效地解决绝大多数跨境网络消费纠纷。”胡钢说,我国金融消费者的权利意识逐渐觉醒,持有中国信用卡的消费者保护低标准现象亟待作出改变,而加快建立信用卡拒付制度应是立法的核心内容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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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儿睡袋、宝宝睡袋种类你知道哪些?
婴儿睡袋是为了防止婴儿睡觉蹬被而使用的包裹婴儿身体的睡眠用品。随着工业产业化的发展,妇女走出家门参加工作越来越普遍,已经成为各个领域的半边天。全天候的照料宝宝,看管宝宝晚上睡觉的任务已成为年轻妈妈不可承受之重。并且,随着科学育儿知识的普及,越来越多的父母已认识到需要给宝宝自己的睡眠空间。宝宝拥有自己的婴儿床和自己的睡眠用品。而独自睡觉的宝宝,睡眠中蹬被的问题也随之而来。婴儿睡袋,作为可以防止宝宝蹬被着凉的睡眠用品,应运而生,并得到年轻父母们的青睐。 1、信封式 外观:长方形如信封样,相当于一条小被子对折,底部,侧边拉链。绝大部分设计成可以打开成被子的两用型,既可以当小被子使用,也可以对折后拉上拉链变成成睡袋。该款式优点是结构简单,一般使用双头拉链,底部可以打开,方便更换尿片等。由于被子睡袋两用型,增强了产品的实用功能,空间大,宝宝活动自由,不受束缚。缺点:宝宝容易整个人钻到睡袋里或溜出睡袋。所以,该类款式很多配有护肩设计,能防止宝宝溜出睡袋。 2、葫芦式 外观:形如葫芦,上窄下宽,一般为圆底设计。可以看成是信封式睡袋的改良,颈部收窄,可以防止宝宝溜出睡袋或钻到睡袋里,底部圆大,让宝宝双腿可以自由活动,增加了宝宝的舒适度。缺点:由于尺寸的改动,这款睡袋打开后无法作为一条被子使用,降低了产品的使用效率。 3、衣服式 外观:形如衣服,有袖,有的也有帽等。不用担心宝宝睡觉时的活动会影响使用,妨碍宝宝睡觉。现行款式大多配有加长袋,可以随宝宝的身高调节睡袋的长度,延长了产品的使用期限。 缺点:该款产品由于做工相对复杂,一般价格比较其他款式更高。上下尺寸一般相差不大,对于宝宝的双脚活动还是有束缚。并且,由于产品辅料较多,多根拉链,钮扣等,需要防止擦到孩子娇嫩的皮肤或被孩子拉扯下来误食。 4、背心式 外观:状如背心。可以看做衣服样睡袋的缩减版,去掉袖、帽、加长袋等东西一般适合夏天等季节用。 5、蚕茧式 外观:像蚕茧一样贴身紧裹着宝宝。一般做成卡通式,如蚕宝宝,青蛙,小熊的样子等。 优点是贴身,保暖好。 缺点是对宝宝束缚太大,一般需要用弹性面料做,或作成弹性结构。 6、袖被式 外观:和普通被子类似,在被子上多出两只袖子。这款产品介于睡袋和被子之间,既可以有盖被子样的舒适和活动自由,又防止了宝宝睡觉时乱动导致的露被着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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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儿玩具种类,婴幼儿各类玩具功能
一、0~3个月玩具 宝宝的身体特征:发展头部控制,身体渐渐可以滚动,开始意识到自己的手,想要抓东西。 适合的玩具类型:视觉、听觉上有刺激性的玩具,比如:颜色透明度高、对比强烈的。 可以参考选购的玩具 1、音乐床铃 在保证牢固安装的情况下,可以悬挂在婴儿床侧或者婴儿床之上,在床脚位置悬挂床铃是最安全的,因为不会掉落到宝宝身上。 2、摇铃和玩具钥匙环 这些玩具有宝宝喜欢的颜色和简单的形状。据研究,红色、黄色以及黑白漩涡高对比度的图案,是对宝宝特别有刺激效果的。当宝宝感受到玩具光滑材料,块状外形,听到咯咯或者咔嗒声,可以用嘴咬玩具的时候,他们的大脑会得到进一步的发展。 3、有舒缓音乐的玩具 宝宝喜欢听舒缓的音乐,不论是从音响中播放出来的声音,还是父母们自己唱的。 二、4~10个月玩具 宝宝的身体特征:开始发展反射能力,并用触摸来探索世界。他们不时会玩自己的小脚丫,尝试抓住物品,并双手互换物品。他们先是想要站立,慢慢开始爬行并不用支撑地坐着,腿部已能够承重。他们开始牙牙学语,并会寻找周围声音的来源。 适合的玩具类型:可以抓握,能发出声音的玩具,可以参考选购的玩具 1、吊架游戏垫 这些小玩具有的可以发出声音,播放音乐,并且手感非常的好。在游戏垫里玩耍时,宝宝能探索周围的环境,锻炼精细动作的能力,活动能力也能得到发展。 2、沐浴玩具 有塑料杯子、小动物等专为沐浴设计的玩具。 3、铃铛 内部可以发出声响。 4、音乐玩具 三、9~12个月玩具 宝宝的身体特征:开始绕着家具四处走动,喜欢晃动、撞击、投掷和扔东西。他们也喜欢寻找藏起来的物品,将物品从储物箱里面拿出来,把小手指戳到小孔里,喜欢推叠和嵌套的玩具。他们能听懂自己的名字,见到陌生人会害羞。 适合的玩具类型:推叠和嵌套玩具,可推动和拉动、可以晃动的,带音乐的玩具 可以参考选购的玩具 1、可以推动和拉动的玩具 2、嵌套和堆叠块 有原木色的,也有色彩丰富的 3、轻便的球 可以投掷,扔的球。 4、音乐玩具 包括塑料和绒布材质。 四、1~3岁玩具 宝宝的身体特征:开始喜欢清空、转移和重新排列他们周边的环境和物体。他们用灌装和倾倒来培养组织能力,同时他们会继续享受堆叠,就像9~12个月时的那样。当宝宝到达2~3岁时,他们会开始喜欢跳跃和攀爬。同时,开始学习基本的绘画,玩简单的乐器以及拼图。 适合的玩具类型:球、积木、画图用具、乐器、拼图等。 可以参考选购的玩具 1、堆块各种积木 2、书籍 适合1~3岁宝宝的图书 3、击打乐器 可敲打玩具 4、装填玩具 五、3~6岁玩具 宝宝的身体特征:宝宝们开始与其他人互动,并且喜欢角色扮演游戏。他们喜欢用游戏的方式将自己的想象付诸于现实。 适合的玩具类型:画图用具、乐器、书籍、户外游戏等 可以参考选购的玩具 1、电子玩具 有学习或者互动游戏功能 2、粘土、画笔 无毒的艺术用品 3、书籍 适合年龄的儿童书籍 4、自行车 带训练轮的自行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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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幼儿餐椅种类和推荐
简易款餐椅 不到100元,堪称性价比之王。最善于压缩成本的宜家公司,只保留了餐椅的最简单功能:底座宽、带餐盘,很多妈妈说坐的倒是也舒服、可拆卸椅腿随车携带。 缺点:不可调整靠背角度、没有座套,坐着的舒适度会稍差。餐板没有可调节的空间,要是胖宝宝慎选,使用时间不够长。 拼装可拆卸木质儿童餐椅 200-500元不等,餐椅是安插在底座上的,底座可拆卸。这种餐椅购买时要注重两点: 1、木制餐椅,选购之前要确保材质的安全性。 2、椅子与支架拼接处要卡牢,宝宝坐上去不能摇摇晃晃的。 多功能餐椅 300-500元爱音,是宝妈们第一想到的品牌,它胜在性价比。餐椅座套做成了PVC爬行垫材质,脏了容易打理。 除了当餐椅,在宝宝6、7个月的时候还是哄觉利器,宝宝放在上面,来回推,很快就能进入梦乡。 五点式的安全带还能固定宝宝,便于一个人照看孩子的时候离开一小下(当然这只能孩子小的时候,大点会爬会翻了就不行了),底下有个储物篮,口水巾围嘴尿不湿什么的都能放里面,总而言之一句话,买回家觉得简直太实用了。 为了延长使用期限,15年爱音推出了新款餐椅,有了更实用的突破:可以作为餐椅使用,宝宝3岁后可分开当小桌椅使用,这样使用的时间更长,性价比更高。 便携餐椅 不一定所有餐厅都能配有宝宝餐椅,而且餐椅有助于帮宝宝培养良好就餐习惯,坐上去就像开启了“本宝宝要开始吃饭了”的开关。 价格:200-500元不等。 便携餐椅是外出的好选择,野餐出游,携带方便、轻松折叠、可以单肩背。 可以坐一辈子的椅子 号称“可以用到一辈子的餐椅”,颜值很高。小宝宝可以当摇椅用,大了可以做餐椅,座椅宽度为50厘米,胖宝宝也适用。 价格:1500元左右。 座套是卷轴,很好清洗。踏板有多挡可以调节。桌脚有防翻倒闭锁器,再也不用担心宝宝会翻。如果家里是日式或中式实木风格,这款餐椅的颜值会很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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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化妆品发展史及最早进口化妆品
我国是文明古国,有着悠久的历史和灿烂的文化,也是最早懂得和用化妆品的国家之一。 我国关于化妆品的发展历史虽尚未发现准确的记载,但是从考古工作发现的陪葬品、壁画、雕刻及生活遗迹中推测,远在公元前2000多年人类就懂得化妆美容了。 早在公元前1000多年,殷纣王时期就产生了“燕支”即今日的“胭脂”,当时是将燕地产的红兰花叶捣成汁、凝作脂,用以饰面。 春秋战国时期已经产生了粉黛、胭脂、眉墨和兰膏等化妆品。 汉朝时期,化妆品被广泛使用。 据记载,东汉梁冀的妻子孙寿会制备各种各样的“妆眉”,称绝一时;唐朝时期,化妆品非常流行;宋、元、明、清时期,化妆品生产处于“小作坊”式生产状态之中; 我国历史上著名的化妆品作坊是扬州“谢馥春”与杭州“孔风春”,已有百余年的历史都是由采炼芳香物供应宫廷发展起来的。 鸦片战争以后,外国化妆品流入中国。我国化妆品厂始建于19世纪末20世纪初,最早是在香港建厂的。相继流行的有“双妹牌”花露水、“旁氏”雪花膏和雪花音。1930年后,上海、云南、四川、辽宁等地出现一些专门生产雪花青之类化妆品的小型工厂,但数量少、档次低、质重差。 新中国成立后,各省、市、自治区都发展了化妆品工业,逐渐形成一个独立的工业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