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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天津市网络商品交易监管报告》摘要

2014年,天津市市场监管部门围绕网络监管服务平台建设、“红盾网剑”专项行动、组织“双十一”专题活动等重点工作,加大监管力度,提升监管水平,降低监管风险,以确保全市网络商品交易监管工作取得实效。  一、开展“红盾网剑”专项行动,净化天津网络交易环境  市场监管部门紧扣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焦点和消费热点,以网络交易平台、大型购物网站和团购网站为重点整治目标,以电子产品、儿童用品、汽车配件、服装、化妆品和农资等为重点监管商品,通过深入开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互联网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畅通网络消费保护渠道。“红盾网剑”专项行动中,网上检查网站、网店12116个,实地检查网站2455个,删除违法商品信息189条,责令整改网站86个,有力地打击了互联网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二、查办网络违法案件,严厉打击互联网违法行为  2014年,市场监管部门坚持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规范网络商品经营主体和规范经营行为相结合的原则,严厉打击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2014年,查处网络违法案件实现了案件数量、案件质量和案件类型的突破,全年办理网络违法案件90件、处罚金额151.7万元,与上年相比,分别增长了2.3倍和4.4倍(见图)。  2013年与2014年网络违法案件情况对比图  三、搭建网络监管服务平台,提升网络市场监管效能  为维护天津网络交易市场环境,市场监管部门搭建了“天津市网络商品交易监管服务”系统,该系统将面向社会,开设监管动态、消费警示、政策法规、公告通知等栏目,并提供法规查询、网络经营主体查询、公众留言等服务,方便社会公众及时了解网络的相关信息,提高网络维权意识;网络经营者可以通过“一网”上报经营统计数据,申领电子链接标识,向社会公开企业的真实信息。同时,市场监管部门将利用该系统开展网络商品交易及行为检查,从而进入实现“以网管网”的新的工作阶段。  四、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促进我市电子商务健康发展  广泛宣传法律法规。2014年,市场监管部门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媒介传播形式,面向社会广泛宣传。通过上门走访、召集会议、组织培训等方式,为企业深度解读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向企业发放《网络交易法规工作手册》1000余册,社会反映良好。市场监管部门出台了关于促进全市电子商务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实施后将有利于促进我市电子商务加快发展速度、提升发展水平。  强化行政指导。市场监管部门“进园区、看平台、瞧网站”,结合天津网络企业实际状况,针对网络企业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积极开展走访调研,与网络企业负责人交流,深入了解网络企业的真实情况,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受到企业欢迎。针对往年“双十一”网络交易违法行为频发、社会舆论关注的问题,10月底,市场监管部门超前谋划,制定方案,在全市范围内部署开展“双十一”购物节网络商品交易监管专项行动。期间,召集40余家网络经营企业,就虚抬价格、虚假宣传、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问题进行约谈,指导监督网络经营者切实履行法定义务,为广大消费者提供安全可靠的网络交易环境。在本市主流媒体发布了“网络购物六注意”的消费警示,并在4家网络经营企业,建立了天津市首批“网络消费维权服务站”,第一时间化解网络消费纠纷。“双十一”期间,全市未出现重大网络违法行为和群体性网络消费投诉。(来源:天津日报 编选: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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