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税改还可怕,又有几家跨境电商中招了
2017-06-03 163
在把案例发布朋友圈后,陆陆续续有几个跨境电商留言回复,自己也中招。跨境新政影响在前,职业打假人趁火打劫在后,雪上加霜。
在和被投诉跨境电商了解以后,发现职业打假人从原来对淘宝 京东等第三方平台开店的商家下手,逐步发展到跨境电商独立站 跨境O2O门店,金额从下单几百逐步到上万,而提出都是十倍赔偿,使跨境电商损失索赔越来越大,据部分群友反馈,这帮职业打假人还组建了群,每天研究相关法律和各家电商爆品可能存在的漏洞,心中感觉一万只草泥马在奔腾···
从被投诉的跨境电商了解到,集中被职业打假人盯上重灾区主要在进口母婴 食品 保健品 化妆品几类上,常见的产品比如卡乐比、婴儿奶粉 、swisse、花王纸尿裤、面膜香水等,投诉主要的依据大法《食品安全法》,老套的没有中文标签 、提供不了授权证明、无检疫证明,到现在食品添加不符合国标等,还屡试不爽。
根据被投诉电商提供的一些信息,我在浙江电子商务法院上看了一些案件,基本情况被投诉商家提供的信息类似:
从找到的浙江电子商务法院上查询数据来看,有几十位原告,每天发起对电商交易纠纷,主要投诉对象是淘宝店铺和阿里巴巴。另有群友表示,京东海外购,现在国内公司主体的店铺都关了,只有海外公司主体。
目前海外公司主体,是跨境电商规避职业打假人的一个途径,然而新的政策意见稿里,对跨境电商的主体会做认定:
网购保税进口食品经营主体包括:网购保税进口食品境外供应商及其境内收货人(简称经营企业)、网购保税进口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企业(简称平台企业)、网购保税进口食品物流仓储企业(简称物流仓储企业)等。网购保税进口食品经营主体的经营活动应当遵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保证其经营网购保税进口食品符合我国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境外供货商未在境内委托收货人的,经营企业的主体责任应由平台企业承担。平台企业在境外注册的,应当委托境内具有合法资质的企业作为其代理人,代理人应当承担其经营主体责任。
根据被投诉跨境电商了解到的信息,这些跨境职业打假人一般都是十倍索赔,向工商管理部门,电子商务法院,食品药监局和检验检疫等部门投诉,大部分第三方平台商家最后都倾向于私了,一方面是产品渠道由部分水货渠道过来,不属于正规进口流程基本败诉,另一方面如果败诉后还会受到平台的惩罚,另外因打官司引起的负面报道对商家品牌也有影响,这样助长了职业打假人的士气。
职业打假人 ,本身已打假技能 ,手段以及对消费领域法律法规掌握,对中国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影响着中国消费大环境的改善推动产品质量提升有着不可磨灭的作用。但是在长期发展过程中,群体里的一部分人以盈利甚至是勒索为生的人群,利用法律空白和商家息事宁人的心理获取收入。
当然,还有部分跨境电商面对投诉,也积极应对,在我收集到几个法院判决案例中,早期多数是职业打假人获胜,赔偿从十倍到三倍或者退货退款几种处理结果。在2015年有两个比较有影响的案件:
苏州案例,最终十倍赔偿,当时在跨境电商群体引起不小波动
重庆案例,最终以跨境电商获胜,具有里程碑意义
这个跨境电商案件的判断,对后来跨境电商相关官司有有了参照标准,老歪发布这个案件文章很久,后来多次被其他投诉商家找出来,并把自己案例拿出来讨论。
而最近上海禧贝公司和北京背篓公司旗下的“蜜淘网”的一个案件中,朝阳法院此次就该问题进一步明确了两点:一是对于境外采购境内销售,在不构成平行进口的情况下,仍然属于销售侵权商品的行为;二是认定跨境海淘境外商品是合法的,只要在来源国是合法生产、销售的,且履行了合法的进境手续,就应当认定为该商品有合法来源。在现有的法律和政策规定不明朗的背景下,本案作为首例此类案件的司法判决,同样具有导向型意义,相信目前正在进行司法收集的几个电商有借鉴和帮助。
跨境海淘作为新兴行业,从2013年试点以来,逐步得到了国家政策层面的支持,用户需求潜力十分巨大,各路资本纷纷进入驱动市场发展,但是在繁荣发展的背后,也面临了诸多的问题,最核心:“跨境进口零售电商=非国标产品=部分用户需求“也是跨境海淘在实践中扎手的难题。
跨境进口零售,介于一般贸易和代购渠道的第三种贸易方式,还需有关部门认可和对其实行一套与之特性相关的法律法规,目前,关于跨境海淘“境外购买、境内销售”问题,相关司法意见和政策并不明确,存在很大的探讨空间。
对于跨境电商遭遇的职业打假人事件,收集了一些业内人士的观点,如果是通过跨境渠道合法入境的产品,建议大家积极应对职业打假人,以防职业打假人得寸进尺。而通过一些灰色渠道的入境的进口产品,那就好之为之了。
就此事老歪也联系了跨境电商资深人士---重庆两路寸滩保税港区管委会跨境电商负责人员。重庆两路寸滩管委会跨境电商负责人表示,跨境进口商品在入保税仓前监管严格。跨境进口电商在遇到职业打假人,先不要自乱阵脚,积极维护自身合法利益,联系律师收集相关素材,根据目前判罚的几个成功案例,都对跨境电商有较好的示范意义。
同时,重庆寸滩管委会跨境电商负责人还提供了一条验证方法:海关建立有知识产权保护系统(如下图),海外的知识产权权利人可以通过该系统,向海关总署办理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对于大规模的进口,如果在海关通过该系统比对后正常通关,一般可以视为正品。
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教授、中国电子商务协会政策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兼秘书长高富平在接受法治周末记者采访时也表示,依据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商品进口时,海关要进行知识产权执法检查,一般情况下,能够正常通关的商品,可以推定其为正品。
与此同时,也呼吁跨境进口行业尽快成立全国性官方行业组织,协调各跨境电商与国家政府部门对话,解决和协调跨境进口行业遇到的困境和难题,对外维护跨境电商合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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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儿睡袋、宝宝睡袋种类你知道哪些?
婴儿睡袋是为了防止婴儿睡觉蹬被而使用的包裹婴儿身体的睡眠用品。随着工业产业化的发展,妇女走出家门参加工作越来越普遍,已经成为各个领域的半边天。全天候的照料宝宝,看管宝宝晚上睡觉的任务已成为年轻妈妈不可承受之重。并且,随着科学育儿知识的普及,越来越多的父母已认识到需要给宝宝自己的睡眠空间。宝宝拥有自己的婴儿床和自己的睡眠用品。而独自睡觉的宝宝,睡眠中蹬被的问题也随之而来。婴儿睡袋,作为可以防止宝宝蹬被着凉的睡眠用品,应运而生,并得到年轻父母们的青睐。 1、信封式 外观:长方形如信封样,相当于一条小被子对折,底部,侧边拉链。绝大部分设计成可以打开成被子的两用型,既可以当小被子使用,也可以对折后拉上拉链变成成睡袋。该款式优点是结构简单,一般使用双头拉链,底部可以打开,方便更换尿片等。由于被子睡袋两用型,增强了产品的实用功能,空间大,宝宝活动自由,不受束缚。缺点:宝宝容易整个人钻到睡袋里或溜出睡袋。所以,该类款式很多配有护肩设计,能防止宝宝溜出睡袋。 2、葫芦式 外观:形如葫芦,上窄下宽,一般为圆底设计。可以看成是信封式睡袋的改良,颈部收窄,可以防止宝宝溜出睡袋或钻到睡袋里,底部圆大,让宝宝双腿可以自由活动,增加了宝宝的舒适度。缺点:由于尺寸的改动,这款睡袋打开后无法作为一条被子使用,降低了产品的使用效率。 3、衣服式 外观:形如衣服,有袖,有的也有帽等。不用担心宝宝睡觉时的活动会影响使用,妨碍宝宝睡觉。现行款式大多配有加长袋,可以随宝宝的身高调节睡袋的长度,延长了产品的使用期限。 缺点:该款产品由于做工相对复杂,一般价格比较其他款式更高。上下尺寸一般相差不大,对于宝宝的双脚活动还是有束缚。并且,由于产品辅料较多,多根拉链,钮扣等,需要防止擦到孩子娇嫩的皮肤或被孩子拉扯下来误食。 4、背心式 外观:状如背心。可以看做衣服样睡袋的缩减版,去掉袖、帽、加长袋等东西一般适合夏天等季节用。 5、蚕茧式 外观:像蚕茧一样贴身紧裹着宝宝。一般做成卡通式,如蚕宝宝,青蛙,小熊的样子等。 优点是贴身,保暖好。 缺点是对宝宝束缚太大,一般需要用弹性面料做,或作成弹性结构。 6、袖被式 外观:和普通被子类似,在被子上多出两只袖子。这款产品介于睡袋和被子之间,既可以有盖被子样的舒适和活动自由,又防止了宝宝睡觉时乱动导致的露被着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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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幼儿衣服穿多少、怎么穿合适?
研究认为,小儿体重达到4千克左右时,身上会长出一层脂肪层,自身的体温调节系统就会正常工作,保持自身温暖。一般地,无论什么季节,小儿穿衣只要稍多于成人就可以了。较胖的小儿还可以比成人少穿一点。如果总给小儿穿得太暖和,身体就会失去应变力,反而更容易着凉。 原则:多穿不如少穿。只要在气温变化下,能保持体温就可以了。 宝宝究竟应穿多少才适宜? 判断宝宝衣服穿多了还是少了,不能以宝宝手脚的冷热来决定(因为宝宝手脚的血液比其他脏器相对较少,在冬天很容易发冷;在活动后,手脚又很快可以变温暖)。有一个简单的方法,让宝宝自由活动10分钟: ①如果宝宝面色红润,贴身衣服是温热的(锁骨是温热的),说明衣服正好; ②如果宝宝面唇色红,贴身衣服有些湿,说明衣服多了,应逐渐减少; ③如果面色不红润,贴身衣服是干凉的,则说明衣服太少,应适当增加。 西方人和日本人等养育小儿时,都很注意从小训练身体适应气温变化的能力和耐寒力。即使在冬季,小儿穿戴也并不多,并且让小儿象其他人一样到户外待上两三个小时,呼吸新鲜空气,活动,游戏。这样做会使小儿的面色红润、胃口良好、精神旺盛。 据介绍,日本近年出现“裸保育”:加强调节体温能力,提高身体素质的良好手段。 “三暖一寒一凉”:暖背、暖肚、暖足、寒头、凉心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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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儿玩具种类,婴幼儿各类玩具功能
一、0~3个月玩具 宝宝的身体特征:发展头部控制,身体渐渐可以滚动,开始意识到自己的手,想要抓东西。 适合的玩具类型:视觉、听觉上有刺激性的玩具,比如:颜色透明度高、对比强烈的。 可以参考选购的玩具 1、音乐床铃 在保证牢固安装的情况下,可以悬挂在婴儿床侧或者婴儿床之上,在床脚位置悬挂床铃是最安全的,因为不会掉落到宝宝身上。 2、摇铃和玩具钥匙环 这些玩具有宝宝喜欢的颜色和简单的形状。据研究,红色、黄色以及黑白漩涡高对比度的图案,是对宝宝特别有刺激效果的。当宝宝感受到玩具光滑材料,块状外形,听到咯咯或者咔嗒声,可以用嘴咬玩具的时候,他们的大脑会得到进一步的发展。 3、有舒缓音乐的玩具 宝宝喜欢听舒缓的音乐,不论是从音响中播放出来的声音,还是父母们自己唱的。 二、4~10个月玩具 宝宝的身体特征:开始发展反射能力,并用触摸来探索世界。他们不时会玩自己的小脚丫,尝试抓住物品,并双手互换物品。他们先是想要站立,慢慢开始爬行并不用支撑地坐着,腿部已能够承重。他们开始牙牙学语,并会寻找周围声音的来源。 适合的玩具类型:可以抓握,能发出声音的玩具,可以参考选购的玩具 1、吊架游戏垫 这些小玩具有的可以发出声音,播放音乐,并且手感非常的好。在游戏垫里玩耍时,宝宝能探索周围的环境,锻炼精细动作的能力,活动能力也能得到发展。 2、沐浴玩具 有塑料杯子、小动物等专为沐浴设计的玩具。 3、铃铛 内部可以发出声响。 4、音乐玩具 三、9~12个月玩具 宝宝的身体特征:开始绕着家具四处走动,喜欢晃动、撞击、投掷和扔东西。他们也喜欢寻找藏起来的物品,将物品从储物箱里面拿出来,把小手指戳到小孔里,喜欢推叠和嵌套的玩具。他们能听懂自己的名字,见到陌生人会害羞。 适合的玩具类型:推叠和嵌套玩具,可推动和拉动、可以晃动的,带音乐的玩具 可以参考选购的玩具 1、可以推动和拉动的玩具 2、嵌套和堆叠块 有原木色的,也有色彩丰富的 3、轻便的球 可以投掷,扔的球。 4、音乐玩具 包括塑料和绒布材质。 四、1~3岁玩具 宝宝的身体特征:开始喜欢清空、转移和重新排列他们周边的环境和物体。他们用灌装和倾倒来培养组织能力,同时他们会继续享受堆叠,就像9~12个月时的那样。当宝宝到达2~3岁时,他们会开始喜欢跳跃和攀爬。同时,开始学习基本的绘画,玩简单的乐器以及拼图。 适合的玩具类型:球、积木、画图用具、乐器、拼图等。 可以参考选购的玩具 1、堆块各种积木 2、书籍 适合1~3岁宝宝的图书 3、击打乐器 可敲打玩具 4、装填玩具 五、3~6岁玩具 宝宝的身体特征:宝宝们开始与其他人互动,并且喜欢角色扮演游戏。他们喜欢用游戏的方式将自己的想象付诸于现实。 适合的玩具类型:画图用具、乐器、书籍、户外游戏等 可以参考选购的玩具 1、电子玩具 有学习或者互动游戏功能 2、粘土、画笔 无毒的艺术用品 3、书籍 适合年龄的儿童书籍 4、自行车 带训练轮的自行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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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化妆品发展史及最早进口化妆品
我国是文明古国,有着悠久的历史和灿烂的文化,也是最早懂得和用化妆品的国家之一。 我国关于化妆品的发展历史虽尚未发现准确的记载,但是从考古工作发现的陪葬品、壁画、雕刻及生活遗迹中推测,远在公元前2000多年人类就懂得化妆美容了。 早在公元前1000多年,殷纣王时期就产生了“燕支”即今日的“胭脂”,当时是将燕地产的红兰花叶捣成汁、凝作脂,用以饰面。 春秋战国时期已经产生了粉黛、胭脂、眉墨和兰膏等化妆品。 汉朝时期,化妆品被广泛使用。 据记载,东汉梁冀的妻子孙寿会制备各种各样的“妆眉”,称绝一时;唐朝时期,化妆品非常流行;宋、元、明、清时期,化妆品生产处于“小作坊”式生产状态之中; 我国历史上著名的化妆品作坊是扬州“谢馥春”与杭州“孔风春”,已有百余年的历史都是由采炼芳香物供应宫廷发展起来的。 鸦片战争以后,外国化妆品流入中国。我国化妆品厂始建于19世纪末20世纪初,最早是在香港建厂的。相继流行的有“双妹牌”花露水、“旁氏”雪花膏和雪花音。1930年后,上海、云南、四川、辽宁等地出现一些专门生产雪花青之类化妆品的小型工厂,但数量少、档次低、质重差。 新中国成立后,各省、市、自治区都发展了化妆品工业,逐渐形成一个独立的工业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