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电商想卖进口水产和肉类?上海国检说得先过好以下几关!
2017-09-02 210
具体内容如下:
一是要求进口商、境外出口商参照相关规定进行备案;
二是确定了网购保税模式进境肉类、水产品范围;
三是明确了检验检疫要求;
四是推出检验检疫便利化措施;
五是鼓励企业使用信息化手段加强产品追溯能力。
和有资质的进口贸易商合作是必然
继4月7日夜间公布的首批《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以下简称“正面清单”)之后,财政部联合13部委于4月15日在此发布第二批“正面清单”。第二批“正面清单”较第一批增加了不少商品品类,本次《通知》中涉及的水产和肉类也是在第二批“正面清单”中获准加入。
第二批“正面清单”的扩容被看做是跨境电商规范化进程的又一进步,雨果网在之前的解读中曾表示鉴于“正面清单”中规定:生鲜类货物“仅限网购保税备货商品”,这也意味着无法走直邮模式,电商平台只能和有资质的进口贸易商进行合作,这将会促进生鲜类B2B2C电商模式的发展。而在彼时,跨境电商行业受制于尚未出台政策性的法律法规,对跨境生鲜的进口申报要么参照一般贸易进行,要么只能暂停。
其实跨境电商平台与跨境保税生鲜企业合作早有先例,在今年1月11日,京东与广州江南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就达成了战略合作,在广州白云机场跨境保税区正式开启了国内的售价跨境保税生鲜自营仓,从而实现海外生鲜直采的目标。京东方面表示,将在国内布局多个跨境保税生鲜自营仓,进一步丰富跨境生鲜品类,逐渐实现采全球、卖全球的目标。由于跨境电商的特殊性,不排除未来有更多的跨境电商效仿京东模式。
生鲜进口商、出口商均需备案
《通知》中除了要求进口商、境外出口商应按照质检总局《关于发布<进口食品进出口商备案管理规定>及<食品进口记录和销售记录管理规定>的公告》(2012年第55号)及《质检总局关于启用进口食品进出口商备案系统升级版的公告》(2015年第98号)要求完成相关备案工作之外,肉类产品进口商还应按照质检总局《进出口肉类产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2011年第136号令)要求取得“进口肉类收货人”资质。
同时还要求:品种大类和输出国家/地区应列入质检总局《已完成评估审查符合要求的国家或地区食品目录》、境外生产企业应获得在华注册资格。例如像来自巴哈马的龙虾、阿联酋的墨鱼等“未确认输华水产品检验检疫证书”既无法通过一般贸易进口,也无法通过跨境电商渠道申报。
没有检验检疫证书一律不得进口
而检验检疫要求中规定:肉类(非熟制)及部分水产品应在入境前按照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办理检疫审批手续(见附件);在入境时应提供输出国家或地区与我国双边确认格式的卫生证书(检疫证书)及其他合格证明(必要时)、原产地证明等文件;入境后,肉类、水产品应存放在备案仓储企业。
《通知》同时还提及:在入境时,检验检疫机构对网购保税跨境电子商务的肉类、水产品入境时实施预检验检疫,即检验检疫机构按进口要求前置实施检验检疫,在确保产品质量、安全的前提下,企业可以分批申报、核销进口,以加快放行流程。
其实早在2012年国家就有出台相应细则,国家质检总局颁布的《进出口水产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规定2012年6月1日起,凡未附经国家质检总局确认的输华水产品检验检疫证书的水产品,一律不得进口。
或将促进保税区生鲜加工服务
《通知》中还提出两项便利性措施:一是鼓励电商企业、电商平台积极开展自主检查以及自主检测工作,并根据评估结果确定优良供应商,切实保障食品安全。上海国检局将对切实有效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单位给予通关便利支持;二是支持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升级,支持肉类、水产品在上海自贸区保税区域内开展简单加工,包括分拣、去皮、剥壳、干燥、粉碎、清洗、切割、冷冻、分级、包装等加工。
这两项便利性措施将促进跨境生鲜企业在保税区内建仓设厂,开发服务跨境电商生鲜产品加工业务。
鼓励企业信息化溯源
鉴于肉类、水产品易腐败、易损耗,且保质期较短。《通知》还建议企业应建立进境/销售台帐,详细记录进境日期、生产日期、保质期、销售、损耗等信息。同时建立信息化可溯源机制,鼓励电商企业或电商平台使用信息化手段加强产品追溯能力。这也是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的意见》要求和适应不断完善跨境电商市场需求。
业内人士分析,上海国检局出台的这项政策性文件具有实际操作性,对具体的检验检疫流程做出了细化,就如同上次公布的《国务院关于在上海市浦东新区暂时调整有关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文件规定的行政审批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24号)一样具有标榜性意义,未来各个试点城市或将参照上海的这一规定。
以下为《通知》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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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儿睡袋、宝宝睡袋种类你知道哪些?
婴儿睡袋是为了防止婴儿睡觉蹬被而使用的包裹婴儿身体的睡眠用品。随着工业产业化的发展,妇女走出家门参加工作越来越普遍,已经成为各个领域的半边天。全天候的照料宝宝,看管宝宝晚上睡觉的任务已成为年轻妈妈不可承受之重。并且,随着科学育儿知识的普及,越来越多的父母已认识到需要给宝宝自己的睡眠空间。宝宝拥有自己的婴儿床和自己的睡眠用品。而独自睡觉的宝宝,睡眠中蹬被的问题也随之而来。婴儿睡袋,作为可以防止宝宝蹬被着凉的睡眠用品,应运而生,并得到年轻父母们的青睐。 1、信封式 外观:长方形如信封样,相当于一条小被子对折,底部,侧边拉链。绝大部分设计成可以打开成被子的两用型,既可以当小被子使用,也可以对折后拉上拉链变成成睡袋。该款式优点是结构简单,一般使用双头拉链,底部可以打开,方便更换尿片等。由于被子睡袋两用型,增强了产品的实用功能,空间大,宝宝活动自由,不受束缚。缺点:宝宝容易整个人钻到睡袋里或溜出睡袋。所以,该类款式很多配有护肩设计,能防止宝宝溜出睡袋。 2、葫芦式 外观:形如葫芦,上窄下宽,一般为圆底设计。可以看成是信封式睡袋的改良,颈部收窄,可以防止宝宝溜出睡袋或钻到睡袋里,底部圆大,让宝宝双腿可以自由活动,增加了宝宝的舒适度。缺点:由于尺寸的改动,这款睡袋打开后无法作为一条被子使用,降低了产品的使用效率。 3、衣服式 外观:形如衣服,有袖,有的也有帽等。不用担心宝宝睡觉时的活动会影响使用,妨碍宝宝睡觉。现行款式大多配有加长袋,可以随宝宝的身高调节睡袋的长度,延长了产品的使用期限。 缺点:该款产品由于做工相对复杂,一般价格比较其他款式更高。上下尺寸一般相差不大,对于宝宝的双脚活动还是有束缚。并且,由于产品辅料较多,多根拉链,钮扣等,需要防止擦到孩子娇嫩的皮肤或被孩子拉扯下来误食。 4、背心式 外观:状如背心。可以看做衣服样睡袋的缩减版,去掉袖、帽、加长袋等东西一般适合夏天等季节用。 5、蚕茧式 外观:像蚕茧一样贴身紧裹着宝宝。一般做成卡通式,如蚕宝宝,青蛙,小熊的样子等。 优点是贴身,保暖好。 缺点是对宝宝束缚太大,一般需要用弹性面料做,或作成弹性结构。 6、袖被式 外观:和普通被子类似,在被子上多出两只袖子。这款产品介于睡袋和被子之间,既可以有盖被子样的舒适和活动自由,又防止了宝宝睡觉时乱动导致的露被着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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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幼儿衣服穿多少、怎么穿合适?
研究认为,小儿体重达到4千克左右时,身上会长出一层脂肪层,自身的体温调节系统就会正常工作,保持自身温暖。一般地,无论什么季节,小儿穿衣只要稍多于成人就可以了。较胖的小儿还可以比成人少穿一点。如果总给小儿穿得太暖和,身体就会失去应变力,反而更容易着凉。 原则:多穿不如少穿。只要在气温变化下,能保持体温就可以了。 宝宝究竟应穿多少才适宜? 判断宝宝衣服穿多了还是少了,不能以宝宝手脚的冷热来决定(因为宝宝手脚的血液比其他脏器相对较少,在冬天很容易发冷;在活动后,手脚又很快可以变温暖)。有一个简单的方法,让宝宝自由活动10分钟: ①如果宝宝面色红润,贴身衣服是温热的(锁骨是温热的),说明衣服正好; ②如果宝宝面唇色红,贴身衣服有些湿,说明衣服多了,应逐渐减少; ③如果面色不红润,贴身衣服是干凉的,则说明衣服太少,应适当增加。 西方人和日本人等养育小儿时,都很注意从小训练身体适应气温变化的能力和耐寒力。即使在冬季,小儿穿戴也并不多,并且让小儿象其他人一样到户外待上两三个小时,呼吸新鲜空气,活动,游戏。这样做会使小儿的面色红润、胃口良好、精神旺盛。 据介绍,日本近年出现“裸保育”:加强调节体温能力,提高身体素质的良好手段。 “三暖一寒一凉”:暖背、暖肚、暖足、寒头、凉心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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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儿玩具种类,婴幼儿各类玩具功能
一、0~3个月玩具 宝宝的身体特征:发展头部控制,身体渐渐可以滚动,开始意识到自己的手,想要抓东西。 适合的玩具类型:视觉、听觉上有刺激性的玩具,比如:颜色透明度高、对比强烈的。 可以参考选购的玩具 1、音乐床铃 在保证牢固安装的情况下,可以悬挂在婴儿床侧或者婴儿床之上,在床脚位置悬挂床铃是最安全的,因为不会掉落到宝宝身上。 2、摇铃和玩具钥匙环 这些玩具有宝宝喜欢的颜色和简单的形状。据研究,红色、黄色以及黑白漩涡高对比度的图案,是对宝宝特别有刺激效果的。当宝宝感受到玩具光滑材料,块状外形,听到咯咯或者咔嗒声,可以用嘴咬玩具的时候,他们的大脑会得到进一步的发展。 3、有舒缓音乐的玩具 宝宝喜欢听舒缓的音乐,不论是从音响中播放出来的声音,还是父母们自己唱的。 二、4~10个月玩具 宝宝的身体特征:开始发展反射能力,并用触摸来探索世界。他们不时会玩自己的小脚丫,尝试抓住物品,并双手互换物品。他们先是想要站立,慢慢开始爬行并不用支撑地坐着,腿部已能够承重。他们开始牙牙学语,并会寻找周围声音的来源。 适合的玩具类型:可以抓握,能发出声音的玩具,可以参考选购的玩具 1、吊架游戏垫 这些小玩具有的可以发出声音,播放音乐,并且手感非常的好。在游戏垫里玩耍时,宝宝能探索周围的环境,锻炼精细动作的能力,活动能力也能得到发展。 2、沐浴玩具 有塑料杯子、小动物等专为沐浴设计的玩具。 3、铃铛 内部可以发出声响。 4、音乐玩具 三、9~12个月玩具 宝宝的身体特征:开始绕着家具四处走动,喜欢晃动、撞击、投掷和扔东西。他们也喜欢寻找藏起来的物品,将物品从储物箱里面拿出来,把小手指戳到小孔里,喜欢推叠和嵌套的玩具。他们能听懂自己的名字,见到陌生人会害羞。 适合的玩具类型:推叠和嵌套玩具,可推动和拉动、可以晃动的,带音乐的玩具 可以参考选购的玩具 1、可以推动和拉动的玩具 2、嵌套和堆叠块 有原木色的,也有色彩丰富的 3、轻便的球 可以投掷,扔的球。 4、音乐玩具 包括塑料和绒布材质。 四、1~3岁玩具 宝宝的身体特征:开始喜欢清空、转移和重新排列他们周边的环境和物体。他们用灌装和倾倒来培养组织能力,同时他们会继续享受堆叠,就像9~12个月时的那样。当宝宝到达2~3岁时,他们会开始喜欢跳跃和攀爬。同时,开始学习基本的绘画,玩简单的乐器以及拼图。 适合的玩具类型:球、积木、画图用具、乐器、拼图等。 可以参考选购的玩具 1、堆块各种积木 2、书籍 适合1~3岁宝宝的图书 3、击打乐器 可敲打玩具 4、装填玩具 五、3~6岁玩具 宝宝的身体特征:宝宝们开始与其他人互动,并且喜欢角色扮演游戏。他们喜欢用游戏的方式将自己的想象付诸于现实。 适合的玩具类型:画图用具、乐器、书籍、户外游戏等 可以参考选购的玩具 1、电子玩具 有学习或者互动游戏功能 2、粘土、画笔 无毒的艺术用品 3、书籍 适合年龄的儿童书籍 4、自行车 带训练轮的自行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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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化妆品发展史及最早进口化妆品
我国是文明古国,有着悠久的历史和灿烂的文化,也是最早懂得和用化妆品的国家之一。 我国关于化妆品的发展历史虽尚未发现准确的记载,但是从考古工作发现的陪葬品、壁画、雕刻及生活遗迹中推测,远在公元前2000多年人类就懂得化妆美容了。 早在公元前1000多年,殷纣王时期就产生了“燕支”即今日的“胭脂”,当时是将燕地产的红兰花叶捣成汁、凝作脂,用以饰面。 春秋战国时期已经产生了粉黛、胭脂、眉墨和兰膏等化妆品。 汉朝时期,化妆品被广泛使用。 据记载,东汉梁冀的妻子孙寿会制备各种各样的“妆眉”,称绝一时;唐朝时期,化妆品非常流行;宋、元、明、清时期,化妆品生产处于“小作坊”式生产状态之中; 我国历史上著名的化妆品作坊是扬州“谢馥春”与杭州“孔风春”,已有百余年的历史都是由采炼芳香物供应宫廷发展起来的。 鸦片战争以后,外国化妆品流入中国。我国化妆品厂始建于19世纪末20世纪初,最早是在香港建厂的。相继流行的有“双妹牌”花露水、“旁氏”雪花膏和雪花音。1930年后,上海、云南、四川、辽宁等地出现一些专门生产雪花青之类化妆品的小型工厂,但数量少、档次低、质重差。 新中国成立后,各省、市、自治区都发展了化妆品工业,逐渐形成一个独立的工业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