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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政府在我国电子商务发展过程中的作用

摘要:作为21世纪新的生产力,电子商务在我国已经具备发展条件,如何促进并完善其发展,政府担当着重要的角色,在政策导向、法律约束、宏观协调和环境建设等方面将发挥巨大作用。关键词:政府;数字鸿沟;规划;环境  电子商务是21世纪经济发展的制高点,经济增长的发动机和全球化竞争的焦点,它代表了全球信息经济发展的趋势和潮流,正在成为全球交往和贸易新的“游戏规则”。如何在逐渐成型的世界网络经济中规划自身的发展,将决定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在21世纪的战略地位,直至将影响世界的多极化格局的最终形成,所有国家都面临着抉择。发展自己的电子商务,中国政府已经别无选择。  一、各国政府对待电子商务的态度  无论是在世界范围内(大部分电子商务的成功应用都是在美国)还是在中国,电子商务技术现在都还处在起步阶段,从技术角度和管理的角度看,电子商务都是一个新的课题。政府在其中应起何作用,世界各国也还在探索中。不过,尽管各国的具体情况不同,但是基于对世界经济发展的预测,政府都很重视电子商务的发展,并都相应地做出了一系列促进电子商务发展的政策文件,以引导电子商务快速发展。新加坡虽然是地处东南亚的一个小国,但却紧跟时代潮流,渴望攀登电子商务王国顶峰,优越的基础设施和政策使新加坡在发展上领先许多国家一步。新加坡政府认为,没有一定程度上的政府管理,电子商务不可能发展这么快,没有规则的贸易是危险的。 政府的职能应从垄断式的管理转向提供服务,在未来的网络世界,各国政府之间是竞争的关系,看谁以最好的价格提供服务,以吸引智力和投资促进当地的经济发展。网络空间中的政府不再是一个固定的实体,他们是竞争中的服务提供实体。20世纪90年代,伴随着因特网的急剧扩张,电子商务迅速成为经济发展的热点,它的发展速度与规模不仅远远超出人们的预测,而且对美国整个经济社会,特别是政府的管理提出了新的挑战。对此,美国的做法是政府把权利分散给私有机构和企业,以及国际组织,让他们去行动。当需要对知识产权保护和税收等问题采取行动时,政府的行动应该是很小的、可预测的、简单而一致的,“我们应该让市场自由发展,只有当其必要性非常清楚时才采取准确的行动”。 澳大利亚政府对发展电子商务所采取的基本原则是:按照市场规律发展电子商务,政府尽量减少干预,政府只是电子商务的一个主要使用者和用户,要利用电子交易方式规范其采购行为,提高运营效率,降低交易成本,鼓励企业之间开展电子商务,为此,澳大利亚联邦政府拨款,改善地方电讯设施和基础服务,推行全国联网计划;建立全国电子商业网络,开展“网上澳大利亚”活动;提供种子基金,实施网络信息技术计划,资助企业开展电子商务的项目;为企业开展电子商务进行培训,解决人才匮乏问题。与此同时,澳大利亚积极推动政府上网工程,与企业上网工程相呼应,政府带头推动电子商务的发展,用电子交易方式建立政府采购投标体系,目标是在2001年底前,联邦政府将实现全面上网服务。这一目标大大领先于英国提出的2005年和美国政府的2007年政府上网服务的计划。 另外,澳大利亚政府在1999年通过《电子交易法案》,承认电子交易方式的合法地位,同时将现行法律中阻碍电子商务发展的条款剔除,从而使电子商务能满足法律对文件、签名、留档等方面的要求,促进电子商务发展。同时,澳大利亚对隐私保护法、版权法等作了修正,以更加适应电子商务发展的需要,增强公众对使用电子商务的信心。政府还鼓励开发数字化签名系统,以解决电子交易中的身份认证问题。  二、电子商务在我国的发展情况  中国的电子商务发展还处于初级阶段,特别需要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划指导和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做到国家、集体、个人利益的协调统一。因此中国电子商务的发展既要符合中国的国情,又要注意同全球的电子商务接轨。经济学家胡鞍钢计算了我国与发达国家之间的发展差距,突出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经济发展的差距:目前,按实际购买力评价计算,我国与西方7国相差5.6-8.12倍,到2015年可能缩小为3-5倍;二是知识与信息差距:这方面的差距十分显著,与西方7国相比,1997年计算机人均拥有量相差32-90倍,互联网普及率相差143—1761倍。显然,经济的差距是比较小的,而数字鸿沟的差距却是惊人的。尤以中美“数字鸿沟”越拉越大。下面的数据可谓触目惊心:电脑普及水平:美国是中国的55倍。 1995年至2000年,两国电脑保有绝对数量的增长美国远远超过中国。网络普及率:中美5年差距拉大21倍。国民经济信息化投入:中美相差45倍。社会信息化指数:落后美国40年。面对数字鸿沟的客观存在,我们既不能因为当前的基础环境不理想而坐失良机;也无需不顾国情盲目跟进。中国一直关注数字鸿沟的问题,并且呼吁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一起为填平数字鸿沟而共同努力,为电子商务的全面推动创造先机。具体措施包括:加强基础设施的建设;制定长期的发展规划;鼓励政府开展网上政务,鼓励企业开展电子商务;而最根本的普及教育,推广网络技术,培育相关人才等。  三、我国政府在促进电子商务发展中应起的作用   1、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政策,规范我国电子商务的发展。在信息化建设中,政府的干涉是必不可少的。正如要使一场球赛正常进行,裁判是不可或缺的角色。政府干预应致力于促成一个适宜的制度环境,保护公共利益,而且必须明确、透明、客观。为此政府必须建立和完善法律、法规、税收政策、电子支付系统、知识产权保护、信息安全、个人隐私及电信技术等,只有制度健全了,整个国家的电子商务发展才能顺畅地进行。 2、管理、协调电子商务的发展,营造良好的电子商务环境。政府在电子商务的发展过程中应发挥宏观规划和指导作用,通过宏观规划、协调组织,制定有利于电子商务发展的优惠政策,加强政府有关部门间的相互协调,保持与电子商务有关的政策、法规和标准的一致性、连续性,创造适宜的社会环境、竞争环境、管理和服务环境,引导电子商务的发展,为国家整体发展做好铺垫。 3、积极参与电子商务交易市场。政府是电子信息技术的最大使用者。在世界范围内,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推进政府部门办公网络化、自动化、电子化,实现信息共享已是大势所趋。为了提高社会公众对电子商务的信心与认知度,政府要以身作则,带头利用崭新科技,以电子化的方式为市民提供服务。我国1999年实施的“政府上网工程”,其目的就在于通过推动我国各级政府部门为社会服务,促进公众信息资源上网,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并以此来带动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生活的信息化,建立良好的电子商务环境。  四、对我国政府推进电子商务发展的政策建议  电子商务是一项新生事物,其技术发展速度很快,业务方式没有最终定型,给政策的制订带来了一定的困难。这就要求政策制订者对市场的发展保持高度的敏感,加强研究,并根据新的形势,适时做好发展我国电子商务的规划和宏观指导。由于Internet服务涉及社会的各个方面,是个复杂的综合体,因此,为了保障电子商务在我国健康顺利地发展,组织社会资源,建立健全行业的综合保健体系,十分必要。电子商务的发展涉及到基础设施建设、网络管理、金融结算、物流配送、网上税收、法律法规的制订等众多方面,是一项复杂的社会工程,要使其蓬勃发展,需要跨部门、跨地区的强有力的机构进行组织和协作。加强我国电子商务使用环境的建设,着力建设一个规范、安全的电子商务使用环境,进一步加强电子商务宣传和人才培养,加强电子商务标准和安全技术的研究和推广。 总之,在迈向电子商务时代的过程中,中国政府只有在顺应时代要求和客观规律的基础上,履行“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积极地参与国际竞争,才能最有效地推动中国电子商务的发展,使中国经济呈现出跳跃式的发展。(编选: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 勇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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