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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点:农村电商发展的四大创新

2016年是农村电商蓬勃发展,国家对于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尤为重视,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支持其发展。中国社会科学院信息化研究中心主任汪向东在中国农业电商创新高峰论坛上就当前中国农业电商如何创新阐述了自己的观点。他认为,发展农业电商除政策创新外,还应坚持理论、市场、商流、服务体系的创新,构建落在当地、线上线下结合、上行下行贯通的服务体系是关键。农业电商创新的范围很广,但仅有政策创新是不够的。当有了农业电商的新政策,如何落地实施,才能收到预期的效果?汪向东表示应该有其他方面的创新与之配套,并重点强调农业电商在理论、市场、商流和服务四个方面的创新。首先,农业电商需要理论创新农业电商=(农资+农产品+农业服务)电商。农业电商大致包括三大块,即农资电商、农产品电商和与农业相关服务的电商。农业电商理论创新的核心,就是要深入探索和把握农业电商的规律,以及具体应用这些规律的知识。农业电商的特殊规律,产生于农业自身的特点。比如,农业是一个生物过程、生命过程,不同于工业的物理过程、化学过程。它的季节性、非标性、环境生态依赖性等,是开展农业电商必须面对的因素。一般而言,农业电商受三方面规律的共同制约:一是农业的自然生态规律;二是农业的经济社会规律;三是互联网及电子商务规律。忽视或轻视其中任何一个方面的任性而为,都会为之付出代价。互联网+或+互联网,就是要把互联网的规律与其应用领域的规律结合起来。二者的区别,只是在于结合的方式和强调的重点不同。其次,农业电商需要市场创新关于农村电商市场,第一,这个市场开始就不是、现在更不是一个模式(The only way),而是众多模式(Many ways)。第二,这个市场,模式虽多,却没有谁可以包打天下。一个重要的原因,还在于农业的复杂性所致。比如,农业的产品线很长,有的可直接作为个人消费品,有的却是工业生产原料;有的是大宗农产品,有的是小批量的农特产品;有的是农产品里的奢侈品,有的是大路货;有的是生鲜,有的是干货;再比如,农资电商,仅有产品交易是不够的,还需要落地的配套服务。农业电商的市场创新,必须充分依靠、发挥企业和其他市场主体的创造力。市场的空白与痛点,需要通过市场创新去填补和用最有效率的方式去解决。春江水暖鸭先知,企业距离市场需求最近,也最了解市场的痛点所在。第三,农业电商需要商流创新目前的农业电商,尤其在农产品上行方面,发展比较快的是2C业务,尤其是农特产品的2C业务。能否真正在B2B上取得突破性进展,已成为关系农业电商广度与深度的关键。为此,能否瞄准现有农产品电商在商流组织方面的欠缺,通过整合资源,创新农产品B2B商流,实为重中之重。这里所指的商流创新,首先包括促进已有的线下商流的电商化。特别强调的重点,是解决农产品上行实践痛点所需、现有商流又是空白的区域间的B2B创新。在调研中我们发现,近年不少地方电商平台上开通地方馆,或自建本地农产品销售的电商平台。但此类地方电商销售平台的业务实绩,大都不能让人满意。也有不少以在线销售农产品作为创业选择的草根网商,深受农产品季节性、非标性、单价低、供货不稳定等因素的影响,难以大展拳脚。农产品的B2B,要从打通信息流,到实现信息、产品和资金三流合一的电商交易,需要有更多商流要素的加入。农产品B2C的产业链、供应链,恐怕也不能直接用于B2B、或用于B2B2C的电子商务。再加上线上线下相结合的考虑,农产品B2B商流的创新,势在必行!第四,农业电商的服务创新现阶段,农业电商的发展越来越不仅限于开网店了,越来越依赖于相关的服务体系的支持。鉴于大多数地方农村市场的现状,构建和转型升级落在当地、O2O、上下行贯通的农村商贸流通服务体系,已成为推进农村农业电商的战略任务。显然,要完成这样的战略任务,需要方方面面的资源参加进来。前面所讲的商流创新,需要以服务创新为支撑。农业电商的产业链、供应链,离不开相应的服务链与之配套。考虑到地域间的差别,千县千面,这种落地的服务体系的具体样式,又是不同的。(来源:百姓通商网;编选: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重要通知】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的第八部互联网+系列著作:《农业互联网》正在编写。欢迎互联网电商企业和农业农产品产业链相关企业提供案例,我们将择优调研入选,详见www.100ec.cn/zt/nyhlw/ ,与我们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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