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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磊:共享单车要解决信用体系等问题

摘要:近日,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任曹磊在接受《法人》杂志记者采访时看来,用户的素质问题确实是首先要考量的问题。另外一个问题是权责的归属,他对《法人》记者解释道,由于单车所有方属于企业,若用户骑行中发生事故比如车祸、被盗等情况的责任归属问题,也是目前亟须解决的。在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任曹磊看来:由于地方差异的存在,即使建立全国性的统一规范,也无法解决由于地区差异带来的监管问题,治标不治本。他进一步对《法人》记者强调,要想更加有效地解决问题,还是要依靠相关部门对当地的共享单车市场进行有针对性的制度规范。共享单车的规则可以考虑从两方面进行制定:首先是用户层面;其次是各城市政府为共享单车设立规则层面。曹磊亦对《法人》记者表示,政府在管理时首先要增强服务意识。比如很多时候单车乱行、乱放,是因为当初道路规划时忽视了自行车的存在。借管理共享单车之机,重新编制自行车道规划、完善基础设施十分必要。曹磊进一步说,政府部门还应提供一个良性竞争环境,不能坐视各种颜色单车之间的竞争,因为竞争在马路上进行,有很大的外部性。乱停乱放的单车会阻碍通行,同时也会提高执法成本。因此,城市政府应该为它们划定边界,提供一个良性竞争环境。共享单车在发展过程如同一面‘镜子’,可以照出市场经济日渐成熟,规则和秩序慢慢被公认,最后不断探索出一条合理发展的道路。曹磊认为,政府要与企业积极配合,共享单车要想长足发展,必须解决信用体系、服务标准问题。应鼓励共享经济企业与政府监管部门共享数据,从而减少由于信息不对称导致的不必要的矛盾。共享单车的发展,既是对国民素质的考验,也是对相关企业反应能力、执行能力的考验,同时还是对地方政府责任意识、响应能力的考验。曹磊最后对《法人》记者说道。以下为该报道原文全文:《共享单车迎来监管潮》共享单车在发展过程如同一面镜子,可以照出市场经济日渐成熟,规则和秩序慢慢被公认,最后不断探索出一条合理的发展道路在经历初期的野蛮生长之后,共享单车的一些问题与瓶颈也逐步显现,最新的苗头显示,共享单车或在各地迎来监管浪潮。在刚刚结束的北京市两会上,有代表、委员围绕共享单车乱停乱放、违规抢道、公车私用等各种乱象提出了监管建议。有委员认为,市场监管不足和无序竞争状态可能会使不文明用车现象和扩张综合征导致新的问题。应从城市规划和规模经济等角度出发,增加并规范共享单车的出行和停放范围,规制共享单车引发的诸多不文明行为,建立共享单车使用秩序、强化诚信机制。成都市则在1月9日正式出台了《成都市关于鼓励共享单车发展的试行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鼓励、支持、引导共享单车规范有序发展。就在同一天,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也发布了《关于鼓励规范互联网自行车服务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除此之外,共享单车保有量已近50万辆的上海市,也即将出台《上海市公共自行车发展指导意见》,旨在规范公共自行车的管理。作为新近兴起的健康出行方式,共享单车迅速席卷全国。但截至目前,国家尚未发布相关行业标准,为后续体系化运营埋下隐患,也使用户获得的服务质量受到威胁。而羽翼渐丰,共享单车行业若想健康、快速地发展下去,相应的规制不可避免。行业问题多发商业模式不清晰,盈利模式单一。是共享单车行业除资金池问题之外,存在的主要问题之一。中研普华研究员蒋欢在接受《法人》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共享单车盈利模式主要是按时间收取租赁费用,还要衍生广告等其他盈利手段和拓展目标市场。她进一步表示,另外一个争议点是产品服务和用户需求问题。不少用户存在找车难、停车难、单车故障等体验问题。此外,一些一线城市存在空气质量、交通安全等问题,并不适合骑单车。而共享单车核心需求场景是1~3公里的地铁/公交车站到公司上下班、上学放学、逛街等出行问题,旅行、户外等目前亦并不适用。此外就是社会上对不文明用车行为的质疑。蒋欢对《法人》记者强调,目前共享单车乱停车、被损害、私藏、私锁等问题普遍存在,同时也缺乏用户行为监控和用户信用体系。而在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任曹磊看来,用户的素质问题确实是首先要考量的问题。另外一个问题是权责的归属,他对《法人》记者解释道,由于单车所有方属于企业,若用户骑行中发生事故比如车祸、被盗等情况的责任归属问题,也是目前亟须解决的。与此同时,共享单车快速扩张,但相应的配套政策尚未到位,更没有全国性的制度和规范进行管制。不过上海、深圳等地正在对共享单车标准、规范等方面进行征求意见,2017年中或将出台。蒋欢对《法人》记者如是说。期待规范化在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任曹磊看来:由于地方差异的存在,即使建立全国性的统一规范,也无法解决由于地区差异带来的监管问题,治标不治本。他进一步对《法人》记者强调,要想更加有效地解决问题,还是要依靠相关部门对当地的共享单车市场进行有针对性的制度规范。共享单车的规则可以考虑从两方面进行制定:首先是用户层面;其次是各城市政府为共享单车设立规则层面。摩拜单车公关人员在接受《法人》记者采访时亦表示,现在主要针对地方政府出台的相关规制,进行积极配合,做好相应的工作。对企业自身而言,一切按照法规来执行。我们甚至是按照高于法规的层面执行,我们产品的耐久度、安全性都是高于国家标准的。该人员表示,就行车安全的问题而言,是交通法规解决的问题,企业只是交通参与者的一部分,为了更好地保护消费者,企业也为单车的使用者购买了相关的保险。针对未成年人使用的问题,该人士认为,在产品设计之初就杜绝了12岁以下用户的使用,因此在设计端就杜绝了未成年人使用的可能性。目前而言,随着共享单车进入快速发展的阶段,除了安全、合规等问题之外,地方政府考虑更多的可能是城市负担如何解决的问题。据《法人》记者了解,共享单车企业也在做各种努力以及提升。诸如停车等问题,并不仅仅是法律问题,需要更多的时间,以及政府与用户的参与。比如政府对道路以及绿色出行如何划分的问题,更多地关系到公关政策的问题。济南就要求共享单车行业有一定智能化运营能力的企业进入,并不是通过总量、招标进行调整,而是以提高技术门槛的方式。我认为这样的方式更为行之有效,也是更加市场化的方式。该人士表示。用户素质仍是大敌在中研普华研究员蒋欢看来,如果存在故意破坏单车等行为,单车的所有方应该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另外,建立个人征信体系亦是可行的方式。蒋欢同时认为,政府的引导在共享单车的发展过程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关于政府应该如何进行引导,她表示:首先,在城市规划中,考虑共享单车停车位的设置、统筹布局;其次,政府出台共享单车产品、质量、服务、检修标准,完善用户信用体系,保证单车安全运行、完善违规行为处理;最后,加强宣传和引导,提高群众认知度,规范用户行为和停放秩序,倡导居民绿色出行。曹磊亦对《法人》记者表示,政府在管理时首先要增强服务意识。比如很多时候单车乱行、乱放,是因为当初道路规划时忽视了自行车的存在。借管理共享单车之机,重新编制自行车道规划、完善基础设施十分必要。曹磊进一步说,政府部门还应提供一个良性竞争环境,不能坐视各种颜色单车之间的竞争,因为竞争在马路上进行,有很大的外部性。乱停乱放的单车会阻碍通行,同时也会提高执法成本。因此,城市政府应该为它们划定边界,提供一个良性竞争环境。关于共享单车市场如何进一步发展的问题,蒋欢表示,首先还是商业模式的创新,除了单一的租赁收费,企业可与房屋租赁、餐饮、旅馆、广告商等跨界合作;其次是改进服务,企业加强单车质量把控、提高运营服务水平,增强用户体验效果;最后是积极与政府合作,规范停车点,明确单车和用户的权利和责任,构建和完善用户信用体系,将违规行为纳入政府交通违法平台。共享单车在发展过程如同一面‘镜子’,可以照出市场经济日渐成熟,规则和秩序慢慢被公认,最后不断探索出一条合理发展的道路。曹磊认为,政府要与企业积极配合,共享单车要想长足发展,必须解决信用体系、服务标准问题。应鼓励共享经济企业与政府监管部门共享数据,从而减少由于信息不对称导致的不必要的矛盾。单车企业自身也要多加思考。在发展初期,有些企业急于占领市场份额,而忽略规则的制定与执行。但长远来看,成败决定于规则下的竞争,而不是单车产品本身。共享单车的发展,既是对国民素质的考验,也是对相关企业反应能力、执行能力的考验,同时还是对地方政府责任意识、响应能力的考验。曹磊最后对《法人》记者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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