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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鸿雁:滴滴优步中国合并是否涉嫌垄断以市场份额为标准

摘要:日前,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北京中治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任鸿雁在接受《中国经济导报》记者就滴滴优步中国合并事件采访时认为,人们不必担心无法用市场份额来衡量是否构成垄断的问题。《反垄断法》关于垄断行为的界定中还有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和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两种,经营者集中侧重事前报批,而这两种行为则侧重事后监管。其中是否构成市场支配地位则是按照市场份额作为标准的。 任鸿雁表示,我国对于反垄断的原则可以理解为:并不泛泛地禁止垄断企业,但严禁垄断行为。熟知反垄断的人都知道,因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而获罚的案例不胜枚举,因此不必担心滴滴和优步的合并是否需要事先进行反垄断报批,也不必纠结双方的股权比例究竟是百分之五点几还是百分之二十的问题,而是看二者合并之后是否触犯《反垄断法》的规定,是否侵害了消费者的利益。以下为该报道原文全文:《滴滴优步联姻,网约车驶向垄断边缘》历经数月传言、发酵、辟谣…全球最大的两家出行平台终于达成了交易。8月1日,滴滴官方宣布和优步达成战略协议,将全资收购优步中国的全部资产,滴滴称这是一次里程碑式的交易。有交易人士透露:合并后公司估值接近350亿美元,其中优步中国价格接近70亿美元,而滴滴出行保持最近一轮融资后估值,即270亿美元到280亿美元之间。此前,人们一直在猜测BAT之外第四家巨头是小米还是360,现在答案揭晓了,滴滴出行仅仅用了4年时间就实现了胜出。资本压力下的联姻目前,国内网约车模式主要有C2C和B2C两种。前者的代表企业有滴滴、优步、易到等;后者则主要是以神州、首汽为代表的公司。近两年来,网络约车迅猛发展,单日成交量已经超过1000万单以上,全国已有超过400座城市开通专车服务。最新数据监测显示,滴滴和优步中国除了资本上的差距以外,滴滴在400座城市有1400万名签约司机;而优步中国目前覆盖不足100座城市。双方达成战略协议后,滴滴出行和优步中国的母公司优步全球将相互持股,成为对方的少数股权股东。优步全球将持有滴滴5.89%的股权,相当于17.7%的经济权益,优步中国的其余中国股东将获得合计2.3%的经济权益。滴滴也因此成为惟一一家腾讯、阿里巴巴和百度共同投资的企业。此前,滴滴与优步中国在烧钱大战中耗资巨大,滴滴公司每周要花7000万到8000万美元,每年花40亿美元来补贴司机;而优步中国过去一年补贴达20亿美元之多。合并之后,双方可以减少补贴,从而降低成本。中国跨境电商委员会原秘书长刘强表示,互联网时代的竞争,资本实力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竞争的持久力,在竞争格局基本明朗后,投资方为了寻求投资效益和规避风险,通过资本重组达到市场重组,因而必然加快整合的速度与规模,否则会两败俱伤。辽宁亚太律师事务所律师董毅智认为,疯狂的补贴、巨额的融资、不计成本的砸钱,是滴滴与优步成长的必杀技。然而,一切事物终将回归其本质,如果仅仅通过砸钱来开发市场,其发展模式终将是不可持续的,即使是滴滴、优步这样急速成长的独角兽公司也无法承担。合并是否涉嫌行业垄断第三方数据研究机构中国IT研究中心近日发布的《2016年Q1中国专车市场研究报告》显示,一季度专车市场整体保持了高速增长,其中滴滴专车以85.3%的订单市场份额居行业之首,优步、易到用车及神州专车则分别以7.8%、3.3%和2.9%位列第二、三、四位。对于滴滴和优步中国的合并,人们的第一感觉自然是寡头形成,垄断来了。中国互联网协会互联网+研究咨询中心副主任李易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对此表示非常遗憾,我认为互联网分享经济的落脚点是公司应该为其所处行业或领域的用户提供最大的价值,如果滴滴和优步中国合并形成垄断,我认为无论是对共享经济在中国的发展,还是对用户来说都不是一件好事。不过,法律专业人士对这一合并事件是否涉嫌垄断的看法并不完全一致。滴滴收购优步中国,涉及的反垄断问题主要是经营者集中。所谓经营者集中,包括经营者合并、通过取得股权或者资产的方式取得控制权以及通过合同等方式取得控制权等三种情形。即使两家企业的市场份额之和超过1/2,如果营业额之和不到20亿元、每家的营业额不到4亿元,一般也不需要去申报,除非根据《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收集的事实和证据表明经营者集中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商务部反垄断局可以主动调查。相反,即使市场份额之和达不到1/2,但是符合营业额标准也需要去申报。北京志霖律师事务所的赵占领律师认为,如果滴滴收购优步中国符合申报标准并向商务部反垄断局申报,商务部审查主要看这起收购是否会排除或限制竞争。目前网约车行业参与企业比较多,还有神州专车、易到用车,而且在经营者集中的审查实践中,绝大部分都是直接通过,少部分是附加限制性条件,只有极少数案例是直接否决的。因为反垄断法原则上不反对企业通过正常市场经营以及合并等方式做大做强,甚至获得垄断地位,主要反对的是利用垄断地位从事排除竞争、限制竞争的行为。而北京中治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任鸿雁认为,人们不必担心无法用市场份额来衡量是否构成垄断的问题。《反垄断法》关于垄断行为的界定中还有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和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两种,经营者集中侧重事前报批,而这两种行为则侧重事后监管。其中是否构成市场支配地位则是按照市场份额作为标准的。任鸿雁表示,我国对于反垄断的原则可以理解为:并不泛泛地禁止垄断企业,但严禁垄断行为。熟知反垄断的人都知道,因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而获罚的案例不胜枚举,因此不必担心滴滴和优步的合并是否需要事先进行反垄断报批,也不必纠结双方的股权比例究竟是百分之五点几还是百分之二十的问题,而是看二者合并之后是否触犯《反垄断法》的规定,是否侵害了消费者的利益。董毅智更是直言,滴滴加上优步,在中国市场其所占份额可能超过90%,已形成事实上的垄断。这种垄断必然会削弱竞争、削弱创新,不过,如果滴滴+优步构成垄断,那么携程+去哪儿,土豆+优酷,美团+大众,58+赶集,又当如何论处呢?打车价格是否会提高对习惯了网约车服务的用户而言,这一并购案显然不是一个好消息。在两大竞争方握手言和后,人们不免担心,补贴是否会取消,甚至价格是否会因此上涨?在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任曹磊看来,企图单纯通过价格战而忽视服务和安全的平台必然会被淘汰。事实上,该中心的互联网+智库系列丛书第五部《Uber:开启共享经济时代》在去年就预测了优步中国会被并购。滴滴这次与优步中国的合并保证了其在中国专车市场的绝对主导地位,而对优步中国而言,如今把中国市场交给滴滴,有助于其甩掉之前为了争夺市场份额而产生的巨额亏损。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生活服务O2O部助理分析师张婧说:两者合并同此前滴滴与快的、58与赶集、美团与点评以及携程与去哪儿的合并相比并无差异,在业务上都曾以低价补贴来吸引用户,并且烧钱不止也是业界对其最大的担心。猜想其合并后第一要务就是减少甚至取消补贴,一旦如此,司机和用户的‘黏性’恐怕会降低。对于打车价格是否会涨价,刘强给出了肯定的回答。他认为,在前期拼资本投入的背景下,人们比较少关注以市场为导向的盈利模式,后期一定会通过盈利模式的调整,在重组过程中,提高盈利能力,因此涨价是必然的。不论任何形式的商业模式,终究需要盈利。滴滴未来如何实现盈利才是其最大的考验。是简单地通过垄断地位提高价格,还是通过不断地创新、切实地服务来实现盈利,相信市场与用户会做出自己的选择。董毅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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