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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策:网约车新规解决私家车入网重大问题

摘要:日前,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浙江腾智律师事务所麻策在接受《华商报》记者就网络约车监管问题采访时分析,网约车新规顺应了互联网共享经济的趋势。网约车新规删除了原征求意见稿中的车辆使用性质登记为出租客运这一硬性规定,虽然删除短短一行话,但解决了私家车入网的重大问题,明确了私家车可以接入网约车服务,同时,也免除了营运车8年强制报废而不能转私家车及商业保险承保等一系列问题。同时,网约车新规还特别明确了顺风车模式的合法性,鼓励私家车合乘模式,当然,在实际执行时,如何认定合乘行为仍可能是一个难题,包括线路设置、合乘频率及费用分担机制都仍有待进一步探索。 另外,网约车新规删除了原征求意见稿中要求驾驶员和平台签订劳动合同的强制性规定,这既给平台减少了运营人力负担,也回归了第三方平台的原本意义。网约车行业,其实就是和电子商务平台相类似的第三方平台,滴滴优步类似于淘宝个人入驻型C店,而神州专车等就类似于京东自营B2C模式。网约车新规对各类经营业态都留足了空间,摒弃了原征求意见稿中强制网约车平台自营(车辆及人员均自有)的要求,因而从总体上来看,网约车新规还是顺应了互联网共享经济的趋势,没有把专车市场打回传统出租车管理体制,令人耳目一新。以下为该报道原文全文:《约吗?网约车获合法地位以后西安市民打车更方便安全放心了》网约车获合法地位,鼓励私人小车合乘,[交通部表示网约车不能以低于成本价提供服务,对此,西安市民张亮说,别叫哥,哥去开滴滴了。应该对此怎么看?7月28日,华商报记者采访了业内专家。共享经济又发展了一大步,互联网+专家、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任曹磊在接受华商报记者采访时分析,新政落地对我国交通出行行业具有里程碑意义。面对势不可挡的互联网共享经济时代,总有些人表现出种种不适应,打折保护乘客利益的幌子,实则维护本部门、本系统、本行业的局部利益,打着份子钱小算盘。此次网约车新政的出台,明确网约车获得合法地位,是对当下分享经济新模式的肯定和鼓励,同时对我国交通出行行业稳健发展具有里程碑的意义。出行服务行业虽然门槛不高,但安全是必须要保障的,然而近年来出现了一大批的专车服务平台上的安全事件,甚至有些衍生成恶性事件,这些恶性事件基本都是因为个别专车平台门槛过低,导致技能水平和服务意识恶劣的司机入驻进来。专车新政的落地使得网约车司机的资质审查有了合法的入口,这毫无疑问给网约车安全问题方面打了一强心剂。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辽宁亚太律师事务所董毅智认为:两份文件出台给更多监管部门做出良好示范,两份文件正式出台真正将互联网+与分享经济落到实处,是法治的进步。首先,从根本上明确真正保护出租车行业从业者,降低传统的份子钱,减轻从业者的负担,这实际上抓住了出租车行业改革的痛点。其次,在法律上明确了网约车的合法地位,在细则上切实可行,做到了鼓励支持,同时加强监管,是监管的一种巨大进步。第三,这两份文件真正充分考虑到了我国发展的现实问题,既符合潮流,又解决民生。在新旧产业升级的过程中,起到了良好的调整作用。董毅智认为,这两份文件的出台,可以给我国更多的监管部门做出良好的范例。如何尊重民意、保护民生、实行民主,将成为今后每一个监管者、执政者、从业者需要时刻铭记的基本原则。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浙江腾智律师事务所麻策在接受华商报记者采访时分析,网约车新规顺应了互联网共享经济的趋势。网约车新规删除了原征求意见稿中的车辆使用性质登记为出租客运这一硬性规定,虽然删除短短一行话,但解决了私家车入网的重大问题,明确了私家车可以接入网约车服务,同时,也免除了营运车8年强制报废而不能转私家车及商业保险承保等一系列问题。同时,网约车新规还特别明确了顺风车模式的合法性,鼓励私家车合乘模式,当然,在实际执行时,如何认定合乘行为仍可能是一个难题,包括线路设置、合乘频率及费用分担机制都仍有待进一步探索。另外,网约车新规删除了原征求意见稿中要求驾驶员和平台签订劳动合同的强制性规定,这既给平台减少了运营人力负担,也回归了第三方平台的原本意义。网约车行业,其实就是和电子商务平台相类似的第三方平台,滴滴优步类似于淘宝个人入驻型C店,而神州专车等就类似于京东自营B2C模式。网约车新规对各类经营业态都留足了空间,摒弃了原征求意见稿中强制网约车平台自营(车辆及人员均自有)的要求,因而从总体上来看,网约车新规还是顺应了互联网共享经济的趋势,没有把专车市场打回传统出租车管理体制,令人耳目一新。上海百良律师事务所主任王冰在接受华商报记者采访时分析,《暂行办法》旨在维护乘客的合法权益,该条款对乘客遭遇侵权难维权的窘境给了一定的交代。在该意见稿公开之前,法律界对于网约车司机与网约车经营者之间的法律关系一直有着争议。有的法律人认为网约车经营者与司机之间只是合作关系,网约车经营者提供平台给司机,让其更方便的接到乘客,然后从司机收到的出租车费中抽取部分作为服务费,相互之间互利共惠,地位平等。根据此观点,乘客一旦因为乘坐网约车遭遇侵权,只能向司机本人主张权利,若想要求网约车经营者赔偿,必须有足够的证据证明经营者就该侵权事件的发生有过错,否则将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对乘客掌握的证据要求较为严苛。现实中,乘客很难甚至无法知道网约车经营者是否存在过错的,更不用说能否收集到相关证据了。那么,相关分享经济行业同行怎么看呢?华商报记者采访了部分人士。小猪CEO陈驰在接受华商报记者采访时分析,分享经济终将全面合法化,这次首次明确了网约车的合法地位,这充分体现了政府以人为本、鼓励创新的执政理念,是对分享经济新业态下移动出行领域的肯定和鼓励。陈驰表示,《暂行办法》对交通出行行业稳定健康发展具有里程碑意义,对于分享经济在国内的发展具有深远影响,住宿领域也终将获得合法地位。一直以来,分享经济监管问题是世界级难题,滴滴、UBER、小猪、Airbnb等分享经济标杆企业都面临相似的尴尬困境。本次《暂行办法》的出台率先破解分享经济出行领域监管难题,肯定和鼓励分享经济在中国的发展。陈驰认为,在过去的四年里,分享经济深刻改变人们出行、住宿领域的发展,正在成为一种生活方式。预计未来五年,中国分享经济年均增长速度在40%左右,到2020年分享经济规模所占GDP比重将达到10%以上。这次网约车是一个明确信号,不断为分享经济发展松绑,陈驰在接受华商报记者采访时分析,分享经济终将在国内获得合法地位,政策的开放将加速分享经济时代的全面爆发,本土企业在中国乃至全球都有机会成为颠覆性的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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