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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占领:滴滴收购优步中国涉及经营者集中问题

摘要:日前,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赵占领在接受第一财经记者就滴滴优步中国合并事件采访时表示:滴滴收购优步中国,涉及的反垄断问题主要是经营者集中。所谓经营者集中,包括经营者合并、通过取得股权或者资产的方式取得控制权以及通过合同等方式取得控制权等三种情形。根据反垄断法,经营者集中需要事先向商务部反垄断局进行申报的标准是:所有企业上一年度在全球范围内的营业额合计超过100亿元,并且至少两家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均超过4亿元;或者,所有企业上一会计年度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合计超过20亿元,并且至少两家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均超过4亿元。具体就滴滴收购优步中国而言,应该适用的是后一个标准,即主要看两家企业上一年度的营业额总和是否超过20亿元,每家是否超过4亿元。如果达到这个标准,需要事先申报并通过审查,否则不能收购。反垄断法原则上不反对企业通过正常市场经营以及合并等方式做大做强,甚至获得垄断地位,主要反对的是利用垄断地位从事排除竞争、限制竞争的行为。如果滴滴收购优步中国符合申报标准并向商务部反垄断局申报,商务部审查主要看这起收购是否会排除或限制竞争,目前网约车行业参与企业比较多,还有神州专车、易到用车,而且经营者集中的审查实践中,绝大部分都是直接通过,少部分是附加限制性条件,只有极少数案例是直接否决的。以下为该报道原文全文:《滴滴收购Uber中国是否涉及反垄断?》滴滴优步中国合并是否将触发反垄断审批?滴滴和优步中国合并一事,再次引发业内关于可能产生市场垄断的质疑。滴滴出行和优步中国合并后,占有的网约车市场份额将超过90%,是否已经触及行业垄断及引发未来的不公平竞争,我们将对此予以关注。在线出行服务供应商大众出行负责人表示。对此滴滴方面表示,目前滴滴和优步中国均未实现盈利,且优步中国在上一个会计年度营业额没有达到申报标准。并表示,相对于八亿的城市人口规模,目前移动出行渗透率很低,滴滴和优步中国在其中只占到非常小的比例,整个行业还有广阔的发展空间。按照《反垄断法》规定,是否违法看的不是垄断状态而是垄断行为。是否垄断要看收购之后的经营行为。根据《反垄断法》,如果一家公司市场份额超过二分之一,或两家合并后超过三分之二,会被推定具有市场支配地位。根据易观智库最新发布的《中国专车市场趋势预测报告》显示,2015年滴滴专车、Uber与神州专车始终占据行业三甲位置,四季度三者服务订单量占比分别为79%、8.7%和7.8%。用户覆盖率,滴滴专车在去年四季度活跃用户覆盖率为84.2%,Uber为17.4%。滴滴收购优步中国,涉及的反垄断问题主要是经营者集中。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赵占领律师向第一财经记者表示,所谓经营者集中,包括经营者合并、通过取得股权或者资产的方式取得控制权以及通过合同等方式取得控制权等三种情形。根据反垄断法,经营者集中需要事先向商务部反垄断局进行申报的标准是:所有企业上一年度在全球范围内的营业额合计超过100亿元,并且至少两家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均超过4亿元;或者,所有企业上一会计年度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合计超过20亿元,并且至少两家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均超过4亿元。具体就滴滴收购优步中国而言,应该适用的是后一个标准,即主要看两家企业上一年度的营业额总和是否超过20亿元,每家是否超过4亿元。如果达到这个标准,需要事先申报并通过审查,否则不能收购。赵占领表示。值得注意的是,首先滴滴与优步中国的营业额指的是企业自己的收入,而不是平台上的交易额,因为订单中的交易金额全部或者大部分属于网约车司机,而不属于平台,不能计算为企业收入。核心问题是经营额算法问题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律师游云庭在接受第一财经记者采访时表示,一种算法是用户付给滴滴和优步中国的车费都算经营额,那么两家公司就触发了。另一种算法,将司机车费扣掉只算服务费,服务费本身是很低的,就不触及经营者集中问题。而根据目前滴滴出行开具的发票来看,所有费用都包含在内,或已触发反垄断审报。但反观互联网市场多起并购事件都未触发反垄断申报,游云庭认为背后的逻辑在于这些企业都是在亏损严重的情况下才达成合并,即便达到申报标准,两家公司的合并目的是减少低于成本价销售等恶性竞争行为,因此也有很大机会通过反垄断审查。赵占领也表达了相同的看法,反垄断法原则上不反对企业通过正常市场经营以及合并等方式做大做强,甚至获得垄断地位,主要反对的是利用垄断地位从事排除竞争、限制竞争的行为。如果滴滴收购优步中国符合申报标准并向商务部反垄断局申报,商务部审查主要看这起收购是否会排除或限制竞争,目前网约车行业参与企业比较多,还有神州专车、易到用车,而且经营者集中的审查实践中,绝大部分都是直接通过,少部分是附加限制性条件,只有极少数案例是直接否决的。同时,企业合并涉及到复杂的交易流程,从最初谈判、达成意向、签约到最终完成交割耗时很长,即使符合经营者集中的申报标准,一般也会在正式签约后才启动申报程序,而不是刚刚达成初步意向就进行申报、通过审查才进行后续的签约、交割。滴滴宣布收购优步中国,可能还只是达成初步意向,或者刚刚正式签约,如果符合经营者集中的申报标准,接下来才会进行申报。截至目前,商务部还未回复是否收到滴滴出行与优步中国反垄断申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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