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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东营收1.8倍于阿里 对此阿里如何反驳才有效?

当京东说它已经是中国营收最高的互联网公司时,BAT很难服气,特别是同处电商领域的阿里巴巴,但一时也很难对此进行有效反驳,因为根据京东的财报,它2016自然年度的营收为377亿美元,而阿里巴巴同期的营收仅为208亿美元。同样,如果亚马逊说它是美国营收最高的互联网公司(不考虑以硬件作为主要收入来源的苹果),其2016年的营收为1360亿美元,谷歌等公司也很难反驳当然这只是一个假设,我怀疑亚马逊的高管是否真的会对这样明显因为商业模式不同而导致的数字差异沾沾自喜。与阿里巴巴、谷歌这样采用纯粹的互联网模式的公司不同,亚马逊和京东在采购大量外来产品和服务的同时,还需要进行规模巨大的投资,以支撑其运营,这导致其毛利率比谷歌阿里低得多(后者通常可以高达60%以上,相比而言,京东的毛利率为15%,亚马逊为35%),同时经营现金流的很大一部分都要用于资本开支,从而影响自由现金流。自然,亚马逊和京东赚起钱来也比阿里谷歌也难得多阿里和谷歌都是各自领域净利润最高的公司,相反,亚马逊和京东却始终行走在盈亏平衡线附近,亏损的阴影不时还会袭来,阿里和谷歌的模式就像印钞机,而亚马逊和京东的盈利取决于在运营的每一个环节拧毛巾的能力。这样一来,投资人就很难利用盈利指标来为亚马逊和京东估值,而营收指标则由于口径上的巨大差异,而缺乏可操作性。本文就试图提供一种方法,以便使其中的一个指标营收与那些采用纯粹互联网模式的公司具有可比性。尹生认为,统一的关键,是将亚马逊和京东的实物产品为主的销售模式转换为互联网的服务运营模式,即扣除掉那些导致低毛利率的、占营收比重较大的外购产品和服务,也许我们可以将这个新指标称之为运营化收入,具体到亚马逊和京东,就是用其营收扣除掉营收成本(外购商品)和履约成本(外购服务)。虽然按照这个口径计算的结果可能会低估京东和亚马逊的营收因为那些高毛利率的服务收入部分,比如平台服务费,已经与阿里巴巴是同样的口径,而采用我这里提到的转换公式得到的结果就相当于阿里巴巴的毛利概念但至少能提供了一个相对可比的基础。按照这一换算公式,京东去年的运营化收入为26.8亿美元,亚马逊为301亿美元,显然比采用传统口径的营收要低很多,过去三年,京东运营化收入的增长率分别为97.4%,94.7%和78.7%,亚马逊分别为32.6%,41.9%和37.1%,而同期京东传统口径的营收增长分别为65.9%,57.7%和43.5%,亚马逊分别为19.5%,20.2%和27.1%,显然,两家公司的运营化收入增长率都明显要快于营收增长率。如果不使用统一口径,阿里去年的营收增长要明显快于亚马逊,也快于京东,但如果使用统一口径后,亚马逊与阿里的差距缩小不少,而京东则明显快于阿里。使用新的口径下的PS(市销率)和PSG(经过增长率调整的市销率)去比较三家,结果如何?亚马逊、京东和阿里按照去年营收(非统一口径)的PS分别为2.98,1.16,12.38,按照去年增长率的PSG分别为0.11,0.03,0.24,而使用统一口径后,亚马逊、京东和阿里的PS分别为13.47,16.3和12.38,PSG分别为0.36,0.21和0.24,是不是更有参照价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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