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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春泉:宣称淘宝偷税五万亿无根据 已涉嫌侵权

摘要:日前,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上海泛洋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春泉在接受《晶报》就电商账户安全问题采访时表示,此文宣称淘宝偷税五万亿没有事实依据,没有证据又没有声明是自己随意估算的情况下言之凿凿攻击诋毁企业,至少民事上涉嫌侵权,如果情节严重或者造成较大损失,还可能涉嫌犯罪。以下为该报道原文全文,原题:《淘宝正面回应迪蒙造谣事件持续发酵》2月1日,一篇名为《淘宝阿里偷税5万亿超过100个国家GDP!》的文章,在微信公众号淘金地上传播开来,这篇署名迪蒙网贷系统独家供稿的文章使用了大量不雅的语言和表述:如淘宝阿里让中国制造在全球臭名昭著、淘宝的存在,培养了3000多万脑残、脖歪、胸凸、腰坏、腿瘸群体、淘宝阿里让几千万中国人沦为免费流量和售假的奴隶。由于攻击的目标是处于风口浪尖的阿里巴巴,很快,文章被疯狂转发和阅读超过10万次。但在上海泛洋律师事务所刘春泉律师看来,此文宣称淘宝偷税五万亿没有事实依据,没有证据又没有声明是自己随意估算的情况下言之凿凿攻击诋毁企业,至少民事上涉嫌侵权,如果情节严重或者造成较大损失,还可能涉嫌犯罪。屡次攻击阿里巴巴翻看淘金地公号的历史记录,不难发现其攻击阿里巴巴的文章并不在少数,仅在1月30日2月3日五天内,这个公号就连续推出了《淘宝不灭亡,中国不富强》、《阿里神话破灭,淘宝灾难开始!》、《看门狗和小偷握的哪门子手?评国家工商总局与淘宝大戏》、《真相揭秘:马云淘宝的危机在哪里?太可怕了!》等数篇文章,屡次误导其公号粉丝以及其他扩散的人群,累计阅读用户超过22万余次。阿里巴巴选择了使用法律手段维护权益,以损害商业信誉为由,向杭州公安进行报案。2月5日晚,杭州公安根据阿里集团的报案,赴深圳向淘金地所在公司深圳迪蒙网络科技公司相关人员进行正常问询。阿里巴巴公关总监顾建兵也在微博上表示,这家自称为华南地区规模最大的B2B电子商务平台和云平台网贷系统的深圳市迪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迪蒙科技),曾多次在微信平台上对淘宝品牌以及公司高管个人进行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的攻击、诽谤,以及对商业声誉进行贬损。因此,淘宝就谣言和诽谤信息向公安机关报案。但淘金地并没有收手,6日,在淘金地公号上,一篇《声讨杭州警察充当淘宝打手,跨省违法办案》的信息再度被疯狂转发开来。律师称损害阿里巴巴商业声誉为什么淘金地背后的深圳迪蒙网络科技公司如此不遗余力地攻击阿里巴巴?据公开资料,深圳迪蒙公司在2007年9月创办了B2B电子商务平台淘金地,在淘金地公号每篇文章的最后,都有淘金地华南地区最大的B2B电子商务平台,中国B2B电子商务十强。重点打造机械设备、仪器仪表、五金安防、橡塑化工、能源建材、电子电气、服装家居、珠宝饰品等12大细分行业。拥有830万中小微企业会员,平均每天活跃买家超过10000家,覆盖全球3000多个城市、300多个行业,影响商务人群超过1.2亿。这类的文字广告。淘金地做的是B2B业务,与阿里巴巴的B2B业务有直接的市场竞争关系。通过自己的舆论阵地,对竞争对手展开舆论攻击,这个逻辑显而易见。然而,淘金地的做法显然已经超越了法律的界限,大量不实恶意的人身攻击和商业诽谤已经触及到了法律底线。淘金地公号对阿里巴巴的几篇檄文中充斥着简单粗暴的攻击性言语,以及经不起推敲的不实观点,比如标题淘宝阿里偷税5万亿,阿里巴巴财报显示,2014年阿里巴巴全平台所有商家的成交额全部加起来不过1.5万亿元,何来偷税5万亿之说?浙江泽厚律师事务所蔡丹妮律师分析认为,《淘宝阿里偷税5万亿,超过100个国家GDP!!!》涉嫌构成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依据刑法第221条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如果最终警方调查确认该文关于淘宝阿里偷税5万亿等内容没有事实依据,则该文章撰写及发布者最重可能面临两年有期徒刑。淘宝公司在商誉严重受损的情况下,作为受害人依法向警方报案,属于正当行使刑事诉讼法赋予的权利的行为。事实上在网络时代中,体量大的公司在商业诋毁和谣言面前反倒是弱势群体,所以阿里依法维权的举措值得业内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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