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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海利:目前第三方P2P网贷评级缺乏顶层设计

近日,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互联网金融助理分析师钱海利在接受《法治周末》记者采访时表示,P2P信用评级收费往往会与评级机构本应保持的中立违背,这种只是网上审核、衡量标准单一的评级结果很难保证客观性和有效性。纯粹的第三方评级目前还没有,网贷评级中存在基础数据不全、标准不一、客观性受质疑等问题的原因在于顶层设计缺失,没有相关规定明确网贷评级机构的资质、权责等。以下为报道全文:《看不懂的网贷评级》前不久的亿元坏账风波,把P2P平台红岭创投推向了风口浪尖。8月28日,红岭创投董事长周世平在平台社区公告“大利空”:平台发放1亿元借款给广州4家纸业公司,由于这4家公司或已跑路,面临极大的坏账风险。当日,红岭创投发布官方消息称,已向广州经侦报案,并在深圳福田区法院立案;同时承诺“全部到期借款将自9月10日起由红岭创投提前垫付”。网贷之家数据显示,红岭创投亿元坏账本息共计1.0531亿元,共涉及投资人数4567人;而该平台同期总待还金额为28.18亿元,有待收的投资人数已达近3万人。在庞大的待收投资群及需要垫付的大额资金面前,红岭创投的经营压力可想而知,其“大标融资”的模式也受到质疑。“大标的逾期,可能使平台遭受项目方持续续借绑架,甚至最终因难以垫付而倒闭。目前没有网贷平台能承担得起大标之重。故本次评级对大标业务较多的平台予以降分调整。”这是网贷之家发布的《2014年8月网贷平台综合评级报告》中的一段话。法治周末记者查询发现,受降分调整和坏账影响的八、九月份,红岭创投的排名为第7名和第8名。此前的去年9月到今年6月,红岭创投排名一直位列前三,7月为第4名。然而,记者注意到,排名下滑的八、九月份报告中,红岭创投在上百家参评平台中的总体排名仍然属于前列,综合指数只下降了不到5%,人气积分、收益积分等指标不降反升。基础是平台数据为何P2P史上最大坏账所产生的影响,在网贷之家评级中的反应只是排名小幅下降呢?对此,网贷之家高级研究员孙斯寒告诉法治周末记者,排名指标是根据平台的数据得出的,随着亿元标的发布,红岭创投的分散度积分有所下降,故排名下降;但亿元标坏账风波并未显著影响红岭创投的成交量、人气等增长,故如成交、人气指标会有所上升。据悉,网贷之家评级的维度指标包括成交积分、营收积分、人气积分、收益积分、杠杆积分等九个方面。“我们采用‘网上+实地’结合的方式,每月网上审核、不定期实地考察参评平台,搜集整理平台基本信息、运营情况及数据后,全部纳入评级库筛选,然后根据评级方法对评级库平台进行评级,最后依综合指数降序排名,公示前80名。”孙斯寒向记者介绍网贷之家的评级程序。按照孙斯寒的说法,评级的基础是平台数据,而数据来源是通过接口或者爬虫获得的。对于未经平台同意、评级方随意抓取数据的行为,中国互联网金融诚信联盟首席法律顾问肖飒指出,依据互联网设计的基本原理,凡是可以被抓取的数据,均是公开的数据。虽然暂时无法律规定,但是对于平台的公开信息,公众有权查阅,评级方据此评级不构成侵权。“对于网贷的特殊信息,属于知识产权保护的,或者涉及到一些商业敏感信息的,是不可抓取的,否则涉嫌侵犯网贷平台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另外,如果有平台授权的评级方泄露了网贷平台提供的投资人信息等核心信息的,导致网贷数据易被黑客攻破,可能涉嫌计算机犯罪。”大成律师事务所(深圳)律师游晓谈道。评级标准不一周世平在接受法治周末记者采访时表示,红岭创投与网贷信用评级机构之间都没有合作,只是授权一些评级机构采集数据。有些未经授权的评级机构是从网上抓取的数据评级,但是这些数据偏离得都不大。那么,在“偏离不大”的数据基础上,红岭创投在其他网贷评级报告中的排名如何?记者梳理多份机构的评级结果后发现,红岭创投被中国互联网协会企业信用评价中心评定的企业信用评级为2A级;而在大公国际8月底发布的55篇网贷评级报告中显示,千家互联网金融机构评级无一达A级;在社科院金融研究所10月初公布的首期优秀P2P网贷平台名单中,并没有红岭创投。对此,周世平表示,由于不同评级的指标不一样,所以结果也会有所差异。网贷评级还不是太完善,需要一个积累数据、不断完善的过程。据悉,互联网信用评价中心的信用评级侧重平台的注册资金;大公国际的评级报告更侧重对债务人偿债能力的考察;社科院金融研究所的评价体系则侧重平台的风险控制水平。“目前的网贷评级并没有公认的标准和资质,每家评级机构的考量维度和标准不一,并不能真正体现一个平台的级别。”北京互联新兴经济研究院执行院长袁善祥指出,评级一般只具备参考价值,评级方对评级结果不承担连带责任,参与评级的企业大多是从企业的宣传角度来考虑的。记者同时注意到,很多评级排名报告中都写有“代表平台综合影响力,不表征平台安全性”等类似声明。游晓认为,现在大多数评级方法、标准,均避开对安全性、风控能力进行调研评价。而安全性问题现在是网贷平台最大的问题,评级机构作出的评级势必对投资者(特别是那些本身缺乏金融知识和风险意识的投资者)造成很大的影响,甚至成为这些投资者进行投资时的主要评价基础。“因此对于评级机构类似的声明,应从有利于交易对方利益的角度,从该格式条款是否免除拟定方的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等方面认定其法律效力。”游晓进一步指出。客观性难坚守袁善祥告诉记者,目前的评级分两类,一类是收费评级,即单纯的“卖牌子收费”。另一类是隐形收费评级,虽然评级本身不收费,但一定有其他商业项目对应,比如广告链接等商业合作。对此,记者以中国互联网信用评价中心为例进行调查。当10月23日记者以意向办理者的身份致电该评价中心时,一位盛姓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已有两百多家的P2P平台办了这个信用评级。注册资金达到1000万元,基本上就能评2A了,在网上填写申请表就行,一般两个星期就能完成,费用是两万元/三年。”10月24日,记者再次致电该盛姓工作人员时表明采访要求,对方却表示“3个月前就不能做P2P平台信用评级了”,理由是“现在监管比较严格”。对于该工作人员两种截然相反的答复,在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金融助理研究员钱海利看来,收费往往会与评级机构本应保持的中立违背,这种只是网上审核、衡量标准单一的评级结果很难保证客观性和有效性。然而,影响网贷评级客观公正的违法乱象不止于此。肖飒指出,由于网贷评级的认定标准不一,评级市场还存在花钱买榜等灰色交易。“如果平台花钱买排名,则说明平台方与评级方存在权钱交易的情形,双方可能因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受到刑事处罚;如果评级方恶意诋毁平台索要钱款,可能构成损害商誉罪;如果评级方本身的‘监督’变异为‘敲诈勒索’行为,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敲诈勒索罪。”肖飒指出灰色交易行为存在的法律风险。游晓补充认为,如果评级方及其从业人员严重不负责任或者徇私舞弊,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或出具虚假评级报告,情节严重的,可能涉嫌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和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无规范性指引钱海利认为,纯粹的第三方评级目前还没有,网贷评级中存在基础数据不全、标准不一、客观性受质疑等问题的原因在于顶层设计缺失,没有相关规定明确网贷评级机构的资质、权责等。“监管措施还未出台、未来方向还不明确的情况下,评级难免有失偏颇,未来应该还是在监管层的引导下,通过搭建客观的数据评级体系和指标,并委托具备评级和征信资质的独立机构来进行。”袁善祥谈道。肖飒认为,目前在整个金融领域,我国也没有统一的信用评级监管制度,相关的规定散见在某些特别领域的“指引”“规范”等。据悉,现行信用评级机构的基本执业准则包括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信贷市场和银行间债权市场信用评级规范》《信用评级管理指导意见》;证监会发布的《资信评级机构出具证券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准则》《证券市场资信评级业务暂行管理办法》等。“做好评级需要相应的制度予以规范,当务之急是国家应当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在立法程序难以迅速启动的情形下,网贷行业协会应当牵头指定行业自律规范来规范评级行为。”肖飒指出。钱晓建议,应明确评级机构的对口管理部门和监管部门,从监管体制、市场准入、业务行为规范及法律责任承担等方面完善监管法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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