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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延来:无理由退货是否影响二次销售需细化

摘要:日前,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张延来律师在接受《中国邮电报》记者就网络购物7天无理由退货问题采访时表示:法规实施的最大的障碍可能会是货退回去后什么情况下不影响二次销售,例如试穿过的衣服有香水残留怎么办?怎么界定不同商品不影响二次销售,仍需在实践中细化。以下为该报道全文:《对7天无理由退换货的担忧、建言和行动》3月15日起正式实施的新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备受消费者期待,该法对网络消费活动等内容,提出新的制度和安排。例如,明确了网络销售7天无理由退货制度、网络交易平台先行赔付及连带责任制度、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制度等内容。无疑,该法规最大的亮点在于将7天无理由退换货定义为网购消费者可享受的相应权益。对此,3月13日,《中国互联网协会网络销售无理由退货倡议书》在北京发布,号召网络销售服务提供商共同遵守该《倡议书》,协力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倡议书》共八条,明确了网络销售经营者的法定义务,倡导网络销售经营者作出严于法定无理由退货制度且更有利于消费者的承诺;倡导网络销售经营者在相关网页的显著位置采用足以引起消费者注意的显著的文字、符号、字体等特别标识明示消费者,设置专门的程序提示消费者,并由消费者主动点击确认同意;倡导网络销售经营者销售根据商品性质不宜退货的商品时,设置专门的程序提示消费者,并由消费者主动点击确认同意。在网络销售商品的完好性规制方面,《倡议书》倡导网络销售经营者明示消费者无理由退货有关商品完好性的条件。对新《消法》的网购新规,对《倡议书》的发布,业内外专家发出了种种担忧,也提出了不少建议,而比这些更快的,是各大电商企业的行动。担忧如何界定不影响二次销售?根据艾瑞的统计,去年3C家电网购规模已经占到整体网购市场的两成。所以,受到新消法影响的还不止淘宝等C2C电商平台,主营家电等大件商品的京东、苏宁易购等B2C电商也将承受新增压力。中国电子商会副秘书长陆刃波表示,新消法实施后的一段时间内,退换货的数量可能会激增,这对于电商企业以及家电制造企业在物流、仓储和支付环节将造成新的压力。电商及制造企业需要更大的物流配送、支付能力和仓储空间来应对退换回来的大件商品,这些都会增加企业成本,尤其对处于盈利边缘的B2C电商企业形成压力。中国电子商务协会政策法律委员会副主任、网规研究中心主任阿拉木斯认为,从整体的可行性来看,7天无理由退货的操作难度较大。虽然法规列举出不能进行无理由退货的商品,但是很难穷尽。再比如运费的承担,新消法规定是消费者承担,如果运费是来回几次,如何落实可能仍然存在问题。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研究员张延来指出,法规实施的最大的障碍可能会是货退回去后什么情况下不影响二次销售,例如试穿过的衣服有香水残留怎么办?怎么界定不同商品不影响二次销售,仍需在实践中细化。中国消费者协会投诉部主任张德志认为,由于很多企业已经先行落实相关制度,同时违背商业道德的恶性竞争只是少数行为,相信网络购物无理由退货制度不会对网络销售市场带来太大冲击,但在执行层面可能会遇到一些细节上的问题,比如,如何界定无理由退货所涉商品的范畴,如何理解商品完好等等,因此政策上还具有很大的细化空间。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赵占领律师认为该制度仍然存在一些问题,执行中可能会存在一些争议,例如不宜退货缺少判断的标准。7日无理由退货制度不适用于4类商品,并有兜底条款,即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但是,不宜退货缺少判断的标准,甚至谁有权判断都没有明确。实践中,电商网站可能没有明确判断标准,或者自己制定标准,两种情况下,消费者与电商网站之间都非常容易产生争议。建言法规需要细化,行业需要自律中国互联网协会卢卫秘书长表示,中国互联网协会组织业界力量研究并发出《中国互联网协会网络销售无理由退货倡议书》,是希望通过行业协会的力量,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贯彻实施,立足于行业健康持续发展,探索既能保护消费者权益又能明确网络销售服务提供者责任的相关措施,倡导通过行业自律,来增强企业的服务意识。中国互联网协会呼吁和号召广大网络销售服务提供商共同遵守《倡议书》的相关规定。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会长河山认为,在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即将实施的阶段,中国互联网协会发布《倡议书》,具有很强的时效性和现实意义,符合信息社会发展方向和时代要求。对于该制度的实施,还有一些细节需要深入研究,希望随着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实施,《倡议书》可以动态修订并升级为行业的自律规范。中国消费者协会律师团团长邱宝昌认为,完好是指退回商品时的包装能保证商品完好、不会在物流过程中引发二次损坏,毕竟是拆开过的商品,比如冰箱,再包装回去不可能和原来完全一样,不过这是最基本的要求,如果包装带有明显的污损,也可能影响二次销售。邱宝昌建议网络平台、物流系统对于是否允许代收货设置提前约定。灵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吴晓斐指出,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实施将是一个历史性时刻,《倡议书》是行业探索如何贯彻实施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开始,希望倡议的力量可以传递给整个行业。行动主流电商平台已全部实行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最新监测,截至3月14日,包括天猫、淘宝、京东、苏宁易购、腾讯电商(易迅网)、1号店等多家电商平台,自有商品已全部实行了7天内无理由退货、先行赔付等措施,具体要看商品页面说明,但开放平台上的商家只有部分实行,一旦法律生效实行,他们会敦促商家遵守执行。苏宁:7日加码到15日作为中国最大的商业零售企业,苏宁近日对外宣布,在国家7日无理由退换货的基础上加码,推行15日无理由退换货,线上线下同样适用。苏宁承诺,顾客在苏宁门店或苏宁易购购买商品,在保证商品完好的前提下,15日内(以实际收货日期为准)可无理由退换货(新消法规定的部分商品及类目除外)。淘宝:7和7标识淘宝表示,现有退货流程基本可以最大限度地维护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卖家进行退货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可以申请淘宝小二介入。而对于消费者的担心,淘宝官方表示,即日起,7天和超过7天退货的服务将在淘宝店铺中大范围铺开,相关宝贝将被打上7和7的标识,方便消费者辨认和选择,现在已经有近1.5万淘宝卖家主动承诺并申请提供长达15天的退货服务,有386万款商品设置了超过7天的退货服务。(来源:《人民邮电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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