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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毅智:网店“过户”填补法律局限性和滞后性

摘要:日前,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辽宁亚太律师事务所董毅智律师在接受《中国质量报》记者就“淘宝网店过户”事件采访时表示:网店“过户”填补了法律局限性和滞后性,值得肯定。在店铺的信誉累积了很高之后,经营者意外死亡或有其他情况放弃继续经营,倘若每一个公民使用的虚拟财产,在其自然生命结束时,便化为乌有,其身份证被注销,其继承人无法使用该店铺继续经营。这明显不合理。淘宝网网店“过户”开放规则的公布,避免了市场资源的浪费,利于商品流通。以下为该报道全文:《淘宝正式开放网店“过户”》日前,淘宝网网店“过户”线上入口正式开放,店铺经营者可通过卖家中心页面的“客户服务”操作板块直接进入网店“过户”入口,根据自身需求选择需要过户申请的类型,进入相对应的审批流程。据悉,目前淘宝支持网店“过户”的类型包括协议离婚、判决离婚以及法定继承3种情形,暂时不支持出售转让的网店“过户”。过户后网店信誉保持不变,所有经营性的行为都会统一被保留。该规则一经公开,便再次将网店过户的问题推向电商业界焦点。据了解,目前所有相关法律,比如物权法、刑法、继承法、民法通则等都没有明确把网店、游戏账号、道具等虚拟财产列为财产的法定类型。目前,绝大多数网络服务提供商都在用户协议中约定,用户对于网络账号等虚拟财产仅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也不能进行转让。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北京市惠诚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部副主任赵占领认为,网店转让限制恐不现实,除离婚、继承外,仍存在很多可以适度放开限制的情形。他表示,淘宝支持网店转让的做法属于在没有明确立法规定的情况下,为响应广大卖家的现实需求而做的一种积极尝试。当然,淘宝所支持的网店转让仍然是有限的转让,仅仅局限于离婚和继承两种情形,且需要符合特定的条件。专家呼吁,完全放开对网店转让的限制恐怕不现实,但是除了离婚、继承之外,仍然存在很多可以适度放开限制的情形,希望淘宝能进一步做出尝试和探索。有专家表示,网店“过户”细则条款过于简单存在隐患,过户手续过程产生问题及其处理等并无规定。广东前海律师事务所王小敏律师分析,淘宝公布的过户细则条款过于简单,仅规定了过户的受理原则及具体要求,对过户手续办理过程中可能产生的问题及其处理等并无规定,这无疑会带来一定的隐患。一是知识产权问题。淘宝在店铺过户细则中,并没有对店铺可能涉及的知识产权如何处理作出规定。在这种情况下,除非转让者明确店铺中涉及的所有商标等一并转让给受让人,否则,受让人继续使用转让人的相关商标就会涉嫌侵权。二是非离婚、继承之外的店铺过户问题。淘宝现仅开放离婚和继承两种过户情形,但现实生活中,有很多淘宝店铺是由男女朋友等合伙开的,一旦男女朋友分手或者合伙人之间出现矛盾要散伙,该店铺如何处理?三是过户手续办理过程中的问题。例如如何保障转让人不对拟过户店铺的信誉或评价造成损害等,这些问题都值得思考。辽宁亚太律师事务所董毅智律师认为,网店“过户”填补了法律局限性和滞后性,值得肯定。专家分析,在店铺的信誉累积了很高之后,经营者意外死亡或有其他情况放弃继续经营,倘若每一个公民使用的虚拟财产,在其自然生命结束时,便化为乌有,其身份证被注销,其继承人无法使用该店铺继续经营。这明显不合理。淘宝网网店“过户”开放规则的公布,避免了市场资源的浪费,利于商品流通。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姚小娟律师也指出,淘宝网店“过户”服务,是对虚拟财产和网络用户权益保护的有益尝试。淘宝网店“过户”服务的推出,意味着淘宝店铺可以作为公民财产得到保护,化解了网店这样的虚拟财产的继承和财产分割问题,是虚拟财产保护的有益尝试。“淘宝店铺”可过户,取决于淘宝网店具有财产属性。淘宝网店集虚拟财产和物质财产于一身。一方面,网店所积聚的高信用、高好评率对于投资者来说具有很高的价值;另一方面,网店虽然是虚拟的,但其出售的货物是实物,具有切切实实的价值,这与其他如游戏账号、游戏装备等虚拟财产具有明显区别。因此,网店所积聚的无形资产和有形资产,具有经济价值。虽然,我国目前的法律并未将虚拟财产纳入公民财产的保护范围,但在司法实践中,对于虚拟游戏装备、网游账号等虚拟财产的保护已经屡见不鲜。此次,淘宝的动作,无疑走在了法律的前列,对保护网络用户的权益而言是有益的尝试但同时,专家也强调,过户程序及限制并未完善,也欠缺法律依据。网店与实体店还是不一样,因为网店的过往信誉对消费者产生很大影响,一旦经营者发生转换,很难保证经营渠道以及理念的延续。如果对于网店“过户”的程序及限制未予明示或存在其他漏洞,将会有损经营者、消费者的利益,不利于网络市场经济的健康、规范发展。专业互联网法律专家就相关问题提出几点建议。一是完善相关过户细则,保障店铺过户安全顺利进。首先,针对网络虚拟店铺,建议淘宝网应该允许继承人在证明自己真实继承人身份之后,取得该虚拟店铺。同时,通过技术手段,使这个被继承之后的“二代虚拟店铺”被公众所知。从而符合了民法上公示、公信原则的要求。进而规避了其人格权被继承的法律瑕疵。同时也能保障被继承人生前的劳动成果能够成为其后世的获利工具。二是国家加强虚拟财产转让的立法,使其有法可依。目前所有相关法律,比如物权法、刑法、继承法、民法通则等都没有明确把网店、游戏账号、道具等虚拟财产列为财产的法定类型。因此,国家有关部门可在立法层面上对虚拟财产的转让等作出法律规定,使相关企业及人员在操作过程中有明确的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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