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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建芳:网购遇卖家骚扰可投诉或报警

日前,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助理分析师姚建芳在接受《重庆时报》采访时表示:如果买家正常给差评后,遭到卖家的骚扰,如后果不是非常严重,买家可以找淘宝先进行投诉,让淘宝去处罚卖家;若涉及人身攻击,买家宜选择走司法途径。以下为该报道全文:《网购给差评1天接上百骚扰电话单位领导也遭殃》昨天上午,市民龚女士给我们时报通66099999打来电话说:我在淘宝上给了卖家一个差评,没想到一天接到上百个骚扰电话。一接听就是谩骂,后来我拦截了这个电话号码,没想到对方还找到我单位领导的办公室座机,天天给我领导打骚扰电话,实在受不了了,太可恨了。拦截骚扰电话100多个龚女士是渝北某幼儿园的老师,今年37岁,经常会在网上淘一些喜爱的东西。4月20号,龚女士在淘宝上买了一条蓝色裙子,花了她156元,拿到货以后才发现并没卖家介绍的那么好,做工粗糙,质量很差。于是她在卖家评价栏里留言:“这个裙子对不起这个价格,和地摊货一样。”就是这个评价,让龚女士没想到的是在25天以后,她的手机开始频繁地振动起来。“全是卖家打来的骚扰电话,浙江杭州的号码,能看到拦截骚扰电话一天就有一百多个。”领导办公室也遭殃尽管有些烦人,但是龚女士从没想过要对卖家低头,直到前天,单位领导找到她,她才真的觉得“摊上大事了”。“领导问我是不是得罪什么人了,有很多电话打进她办公室说要找我,而且全是脏话。”龚女士没想到,那位淘宝卖家这么狠,根据自己填写的收货地址(学校地址)找到了学校的公用电话,最后谎称自己是学生家长要到了领导办公室的座机,这样不厌其烦地给领导打电话,搞得她很尴尬。她的同事们听说这事都很气愤,而龚女士为了不再给领导添麻烦,她打算向卖家低头。“我同事和我领导都说不管他,但我觉得不好。”想再交流一下被喊“滚”前天晚上,龚女士的丈夫主动找到淘宝卖家,通过聊天工具发了一句“朋友,有话好说”,对方直接回复了一个“滚”。龚女士说,评价宝贝好坏是买家的权利和自由,对方却给自己领导带来困扰,现在她已经打算低头了,可对方还诅咒她遇到车祸。尽管生气郁闷不甘心,但前晚龚女士还是在对方评价栏里将差评改成了好评。她给对方留言:“我已经删除了,请不要再打了。”龚女士说,她这个淘宝账号也不打算要了,以后也不用单位地址收货了。“要不是他骚扰我领导,我宁死也不改评价的。”而昨天下午4点,我们再次联系龚女士时,她表示自己的手机以及领导的座机,都已经安静下来了。差评VS报复为何买家总是自动妥协?时间差交易成功15天内投诉修改评价有30天的期限不少网上买家往往会根据信用等级来选择卖家,而且好评率是作为很多活动的入围标准之一,比如申请“淘宝金牌卖家”,好评率要在99%以上,而“天天特价”等促销活动对卖家的好评率要求是98%以上。买家遇到卖家骚扰该怎么办?昨天我们也问了一下淘宝客服,对方表示在交易成功后15天内,买家上传含有威胁内容的短信或聊天记录等凭证即可。若经判定投诉成立,卖家将被处以扣分、屏蔽店铺搜索或账号限制等处罚。昨天,龚女士还试图向淘宝客服投诉卖家的行为,但淘宝显示已经过了投诉期。“原来卖家是想等过了投诉期才对我进行骚扰。”龚女士说,淘宝网的投诉有效期太短了,但是修改评价却有30天的期限,卖家正是看中这一点时间差才逼得客户在限期内改评价。维权困难职业修改差评师通过其他手段“作梗”前段时间,各大媒体报道淘宝催生了一种灰色职业,就是差评修改师。所谓差评修改师就是先用讨好语气和买家商量修改差评,一旦商量不成功便会利用“呼死你”等软件无休止骚扰买家,直至改评价。而龚女士怀疑自己遇到的就是类似软件和差评修改师。“他随时随地都有空和我聊天,看起来并不忙。”龚女士说,尽管淘宝买家遭遇卖家骚扰可以凭聊天记录维权,但是淘宝网却只认“旺旺”(淘宝聊天工具)上的聊天记录,这也给大家维权造成困扰。“不过也可以理解,要是随便拿个QQ的聊天记录,也不能证明这就是卖家本人在与买家聊天。”“评价漏洞”“差评”成为牵制网上卖家的利器因为“看不见摸不着”,买家网上购物时看重的是卖家的信誉度。所以“差评”成为牵制网上卖家的利器,倒逼商家必须重视产品质量和服务态度。但是,目前,由网络差评所引发的种种纠纷是一个不正常的现象。“对于卖家而言,一个差评就把苦心经营的网店搞垮,是不公平的;其次,对于买家而言,给个差评就遭到骚扰,这样会侵犯他们正常评价的权利。”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助理分析师姚建芳曾表示。目前,淘宝网的评价体系过于依赖买家所给的好、中、差评,同时其规定的细则中有些条款本身有漏洞,容易被怀有恶意的人利用。给差评遭到卖家的骚扰可以投诉或者报警姚建芳建议,如果买家正常给差评后,遭到卖家的骚扰,如后果不是非常严重,买家可以找淘宝先进行投诉,让淘宝去处罚卖家;若涉及人身攻击,买家宜选择走司法途径。庆都律师事务所白律师说,拨打骚扰电话是一种违法行为,它侵害了公民的人身权、正常生活的权利,属于民事侵权范畴,龚女士可以要求对方停止侵权,赔礼道歉,赔偿损失,而且她可以选择报警,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将可能被处以5日以下行政拘留或处以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严重的,可能会被处以5~10日行政拘留,并处以500元以下罚款。”白律师说,现在网购是一个新兴消费模式,卖家和买家都很看重网友评价这一栏。“好评”或“差评”本应是消费者自愿的行为,可现在正常的“差评”会引来卖家的骚扰纠缠,恶意的“差评”却成了一些人敲诈勒索网店经营者的手段,这些不正常现象都说明网购缺乏监管,存在漏洞。“希望能出台一则关于网购的法律或者管理办法,针对IP地址的管理、经营性网站的管理、交易平台的管理、网络当事人的管理等问题,规范网络交易行为。”白律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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